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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慢穿之还是社会主义好(423)+番外

作者: 小二娃 阅读记录

于是乎,他贪图美色才让自己生下来的女儿,真的成了野种。

他本人也成了不屈服于封建婚姻的典型,一干新派人士的榜样。

甚至后来,他还借此重新追回了顾轻舟。

可原主用命换下来的女儿,却要顶着野种的名头自卑一辈子,最后还被李肇源卖给了老头儿做继妻。

虽然她后来也有从军后的李肇东罩着,但还是年纪轻轻地,就抑郁死了。

原主就消亡在女儿死得那一刻。

等她再睁眼时,发现自己居然重回到了向货商卖自己的那一天。

可那又能怎么样呢?

就算她这次不管那几个白眼狼,可她的奶水,已经被那群白眼狼喝光了,小幺儿也饿得半死不活。

她一个弱女子,除了卖身,根本就没有其他办法。

烈性女子听着是让人敬佩,但贞洁烈女却救不活亲生女儿。

但一旦重蹈覆辙,小幺儿就会有一个卖过身的娘亲,这跟上辈子有什么区别呢?

绝望之下,她主动让出了自己的身体,只求有人能代替她,让女儿幸福一生。

第343章 民国奇事3

当然, 在这个前提下, 如果替代她的人, 能把自己的女儿教得不惧世俗名声, 活得像顾轻舟那样自在,那就更好了。

顾妩就是这么被召唤过来的。

顾妩轻轻地揉了揉太阳穴, 暗道:合着这还是个重生者?

说句不好听的, 这真是史上最惨的重生者了。

一辈子都没过过几天好日子,连死了, 都死得不明不白的。

怪不得宁肯献祭了自己的灵魂,也要/求自己教她的女儿不惧名声,活得自在呢。

原主跟女儿两个人,可不就是死在了女子世世代代, 口耳相传的名声上吗?

那些条条框框的东西,教会了她以夫为天,教会了她孝悌善信,教会了她礼义廉耻,却没有教会她该怎么在受到伤害的同时撇开这些,自由自在的活着。

这要是真换个礼义廉耻没那么入心的女人。

我管你妈的!

大不了抱着孩子跟李肇源死磕,你他么说没睡就没睡啊,我还说你屁股上有个痣呢。

有种你脱裤子澄清啊!

你说你亲女儿是野种?

对啊, 我承认的, 你不是不行吗?可不就生不出来嘛。

不过既然这样,只要以后你一有孩子了,铁定是野种没问题, 你不说,我都要为你打call宣传的。

爱好带绿帽子这种事儿,你个大才子都不怕丢脸,我个村妇怕什么?

大不了一起出名一起玩完喽。

可别忘了,这个时代是尊重文人,但民众们却更乐意听才子佳人们的八卦逸事。

要不然那几位大拿们真真假假的情感纠葛,也不会到后世还有人时时提起,津津乐道呢。

至于那几个白眼狼?

呵呵,我个离过婚的封建妇女不怕名声不好听,可你们未婚的小闺女呢?

敢阴我,整不死你丫的。

保准日后大家一提起李家一门,立马就知道这一窝子人,大大小小的,全他么男盗女娼,没一个好东西。

所以这世上啊!

太善良入心的人,总是活得很累。

顾妩一捞自己脚底下的小婴儿,把她早就破口了的手指塞进了她嘴里。

小丫头连忙使劲地撮了起来,可她吸了两口,就发现自己什么也没喝到,张口无声地抽了抽。

那可怜见儿的!

摸着这孩子的情况实在不好,顾妩赶紧调动灵泉水,让它顺着自己的小指头慢慢地往下流。

小丫头察觉到有什么顺着自己的喉咙里流下去了,也顾不上干嚎了。

一个还没牙的小婴儿,硬喝出了狼吞虎咽的感觉。

顾妩笑着摸了摸她脑袋顶的小绒毛,心想:这时候你努力活着的样子可真可爱啊!

但愿你长大了,也能永远这么生机勃勃的。

小丫头喝饱了水,吧唧吧唧小嘴,心满意足地睡了。

顾妩见状,悄悄也往自己嘴里喂了两口灵泉水。

这头水刚咽进嘴里,李秀秀立马就顾不上装睡了,摆出一副好奇的模样:“嫂子你在吃什么啊?”

顾妩没理她。

李秀秀咽了口唾沫,又再接再厉:“嫂子我好饿啊!”

她这话一出口,其他两个孩子也装不住了,一骨碌地爬了起来,眼巴巴地盯着顾妩瞧,生怕她真的背着他们偷吃什么好东西。

顾妩坐起身,摸了摸还在发烧昏迷的李肇东,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和着灵泉水给他喂下去了。

才转头问那三头白眼狼:“我的血,喝吗?”

说完她也不等三人回复,就低拉着眉眼自顾自地道:“你们也是大孩子了,装病硬喝侄女儿的奶水,我就不说什么了。

但血这个东西,我自己也没多少,还得留着救你们二哥的命,要是实在想喝……”

顾妩看着三人咽口水的样子,冷冷地笑了笑:“那就喝自己的吧!”

看着样子,他们已经完全懂得卖/身对于原主来说有多难受了,可他们就这么逼着眼睛装蒜。

看来这三个孩子,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三个人被她这笑吓得往后一缩,张口想解释,但看她清透的眼神,悻悻地转身捉蚂蚱去了。

可他们也不敢走远,只在顾妩的视线范围内活动。

见她们走了,顾妩旁边的小媳妇儿才慢悠悠地挪了过来,拿手指虚点了顾妩的眉心几下,小声道:“你啊你,那丫头昨天捉到的蚂蚱,都自己一个人偷偷吃了,给你留一根腿没?你可好……可当心养出一群白眼狼来。”

顾妩被她逗笑了:“我要一根蚂蚱腿干啥?还不够塞牙缝的。”

蚂蚱(蝗虫)这玩意儿蛋白质含量很高,但能留在这里的,总共也就成人的指肚子大小。

一根腿儿是真不够塞牙缝。

再说这玩意儿身上带着数不清的寄生虫,这要是烤了、炒了吃,当然没问题,但生嚼……

以这年代医院里对于寄生虫的防治……算了,还是让李秀秀吃独食吧!

…… 

说起来,这小媳妇就是李秀秀嘴里的王家娘娘了。

她家里是自家男人带着两个亲兄弟,小两口膝下还有两个男孩儿。

一大家子人,除了她,都个顶个的能吃。

本来他们是打算上上海投奔亲戚的,但出来才半个月,口粮就吃得精光了。

这旮沓离上海还有十万八千里呢,可这一路上,吃得要被蝗虫们祸祸光了。

这剩下的东西,也禁不住一帮子灾民们挖天翻地地乱吃。

这可不,没几天她男人就饿倒了。

说实话,这逃荒的路上,见得多了的都知道。

这有存粮的家庭还好,没存粮的话。饿倒的人绝对先是家里的小丫头片子们,接着就轮到了底下的媳妇儿,然后是老人,再然后是男孩儿。

最后,才能轮的上当家的男人们。

不管这顺序究竟是怎么排的,但大家都默认当家的男人是一定不能倒下的。

要不然就算有了粮食,剩下的一众老弱病残,也绝对活不下来。

这王家,上没老下没闺女的,按理说先饿倒的,绝对就是这小媳妇了。

等她真饿死了,家里人还能借着她再熬一段时间呢。

可现在她家的男人却先倒了,这是为啥呢?

还不是因为这男的实在太稀罕自己媳妇儿了,宁肯自己饿死了,也不让她先饿死。

这男人情深义重,这小媳妇也不愿意他就这么死了,当天就带着他的两个兄弟出去了,回来时还带了大半袋子的生米。

这男人明明都饿得不成了,可水米一到嘴里就吐,边吐还边哭,一个大男人,哭得还怪让人心慌的。

小媳妇儿也跟着他哭,可她一边哭,还一边用嘴给男人喂饭。

就这么折腾了两三天,男人终于挨不住了,张口咽了三天以来的第一口吃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