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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厨娘与俏郎君(70)

作者: 阿萨满 阅读记录

杨瑾道:“可他就算再软弱也是个男人,这世道,就是要女人依附于男人。”

冯知春是受不了这种说法的,她横杨瑾一眼,微气道:“怎么就得依附了?女人离开男人还就活不成了?”

见把姑娘惹恼了,杨瑾也不急,慢慢挠着,“你没瞧见?即便李赵氏再泼辣蛮横,她也不想放开这段婚姻。和离可以,可谁能保证她这年纪还能找到新夫家,就是找到了,如果不能像李常一样容忍她,反倒是个能压制她的,只怕李常还没后悔,她自己就先后悔起来了。”

冯知春不甘心接道:“那也可以说明李赵氏没什么看男人的眼光。”

杨瑾点点头,“你以为谁都像你这样有眼光吗?”

冯知春被他逗笑,勉强绷着脸,“你是夸我,还是夸你自己呢?”

杨瑾笑笑不答,又接着刚才的话道:“你再看那个姐儿,就当她真的阅男无数,李常家境不算很好,没见过人姑且不论长相,家里还有只母老虎,她怎么就栽在这个不怎么好的男人手上?”

冯知春想了想,道:“因为……有了孩子?”

杨瑾道:“要想让一个阅男无数的姐儿怀上身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李常会哄人,姐儿也心生安定之意,两个巴掌一拍就响。孩子,可以是原因,也可以是道具。”

听到这,冯知春不再接话。

“孩子也可以是道具”这怎么听都让人觉得杨瑾是在说他自己,他不正是他娘拿来与杨家换取富贵的道具吗?其实这样的事,从古至今,从没有少过,一直换着皮囊上演着。

杨瑾一敲她的头,“你又在瞎想?我娘的事,我现在并不怎么在意。”

冯知春抱着敲疼的头,默了默还是问:“那以前呢?”

“以前……”杨瑾微眯起眼回想,摇摇头道,“我记不太清了,如今我也二十了,从很久以前我就不太记得她了。人都不记得,哪里还有什么在不在意。”

“哦。”冯知春喏喏点头。

杨瑾送冯知春到家门口,见天色不早,该是作别时。

“等等!”冯知春喊住他,原地憋了半天,道,“我觉得现在就很好。我们不受家族所累,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没有那么多勾心争利,不必想着在一段感情里夺取舍弃什么,不必用什么不堪的手段,不必露出最可怖的样子。这样就很好。”

杨瑾看着她,眨了眨眼,又笑了笑

“你笑什么?”冯知春瞪他一眼。

“没什么,”杨瑾用手挡在唇边,笑道,“只是觉得你很好看。”

“哈?”

冯知春红了一张俏脸,又羞又恼,抬手想拍他。伸出的手反被抓住,制住了行动。而后青年骨节修长的手盖上她的脸庞,撩开她的额发……

“是真的好看。”

一个轻轻柔柔的吻,落在冯知春的额上。

最终,青年被姑娘一把推开,关在门外。门的两侧,是姑娘捂着额头满脸通红,是青年摸着唇笑意满满。

世间感情,总是让人为之欢喜。

——————

一方桌,两杯酒,酒色清冽。

一男一女面对面而坐。

女子抚摸着腹部,她端起一杯酒,朝着对面的男人笑道:“李郎,饮下这杯酒,我们就不必再管它什么烦心俗事,可以永远,永远,在一起了。”

男子面色僵硬,白着张脸,在女子的视线下哆哆嗦嗦去端酒杯。

酒饮尽,碎裂一地。

世间感情,总是有人为之欢喜。

总有人为之哀愁。

为之憎恨。

也为之疯狂。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后天更。

第59章 殉情

冯知春和王彩花正包着小馄饨,邻店的老板娘马婶急匆匆进店来,神神秘秘道:“知道吗,出事了!”

王彩花搅着肉馅,应道:“论消息灵通,我哪里比得过婶子你?快说说,出什么事了?”

马婶笑了笑,立马又板起脸来压低声音道:“死人了!”

“什么?”王彩花和冯知春对视一眼,停下手中的活,等着马婶往下说。

马婶对这样的反应很满意,坐下来清了清嗓子,先是问一句,“就前阵子,李常家那点破事传来传去的,你们都知道吧?”

“那能不知道?闹得这么开,想不知道都难。”王彩花应着,起身给马婶倒了杯水。缓了缓神,她又惊又疑道:“该不会……是他家出事了吧?”

马婶递给她一个“孺子可教”的欣慰眼神,点头道:“可不就是么!”

“李常杀人了?”

“那倒没有。”

“那死的是他”

“也不是。人呢,是半死不活的,不过还没咽气。”

王彩花有些不明白了,事情跟李常有关,可李常没杀人也没死,那开头说的“死人了”又死的是谁呢?

马婶显然是想调调听者的胃口,只见她意味深长的眼神,却不见她开口解答。

“死的是那个姐儿?”一直在旁不做声的冯知春插上一句。

“你知道这事?”马婶有些受打击。

冯知春摇摇头,道:“瞎猜的。难道被我猜中了?”

马婶道:“可不是么!要不怎么说冯姑娘冰雪聪明呢,和彩花一同把铺子搭理的这么好。还真叫你猜中了!李常和那姐儿服-毒-殉情,被人及时发现,李常被救下口气,可那姐儿救不活了,死了。”

冯知春闻言感叹:“没想到李常还是个痴情之人。”话刚落,就看见王彩花和马婶两个人都用一副“你真是个天真的姑娘”的眼神看着她。

王彩花道:“知春你来县里的时日不长,也不怪你不知道李常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个和你听到的八卦一样的人,我才不相信他真的痴情到跟人殉情。”

“可不是么!”马婶趁机把话语权重新掌握进自己手中,“不然你以为两个人同饮毒-酒,为何一个死了,一个没死。听去过现场的官爷儿们说,李常所饮的杯中还剩不少毒-酒,他之所以还有口气,正是因为没把酒喝完。而且啊,他周身还有些秽物,像是自己喝下毒-酒后干呕出的。”

这样一看……

“倒很像是被胁迫的。”

“没错!李家人也是这样猜想的,在把李常抬回家后,他媳妇就跑到县衙去告状了,要春风楼给个说法呢。”

“春风楼给了?”

“哪能啊,那春风楼的雀妈妈是个能让人拿捏的角?昨个儿县老爷开堂审案,你俩没去吧?”

说到公堂,王彩花去年的经历还历历在目,现在想来还时而发冷汗。自那之后,她对县衙心生抵触,再也不像以前那般爱去凑热闹了。

马婶对王彩花如何反应倒是不太在意,她只想道道八卦,便接着自己的话说道:“你俩没去是真可惜,你们没见识过那春风楼的雀妈妈是何等模样,一个狐媚子,她坐在堂上呐,外头那些臭男人一个个的,口水都要淌出来了!”

雀姐儿其实算不得上是姐儿们中最漂亮的一个,但她盛在知道怎么养自己,三十多岁皮肤还娇嫩似少女,身姿傲人,又兼有大龄女子的成熟风韵,气场养的足足的。

因着她已是妈妈了,平日里鲜少出现在众人面前,许多事情都是由手下的小丫头们去办的。这样的人,总是能勾起人们心中探究的欲望,当现实完全满足了欲望时,那股欲望反而有增强的趋势。

“李常他媳妇在堂上又哭又闹的耍泼,那女人是不动如山呐。待李常他媳妇说的口干舌燥了,那女人才翻起眼皮瞧了她一眼,你猜猜她开口第一句说的什么?她说:‘李常死了吗?’”

当然是没死了。

“她又说:‘可我家姐儿死了。’”

确实是死了。

“李常他媳妇气得嘴巴都歪了,确实,姐儿一个贱籍,哪里能跟我们良民比呢?再说,是不是那姐儿逼迫李常服-毒还不知道呢,若真是如此,那可就是杀人,是犯法,要拉去砍头的。那女人却反咬一口,道:‘你口口声声说是我家的姐儿逼迫你家男人喝毒-酒,可当时他们两人独处一室,一个娇弱还怀有身孕的女子,力气难道比得过一个男子?退一步说,若真是我家姐儿逼迫他了,官爷儿不也说了,李常杯里的酒还剩着,说明他当时完全可以不喝,既然可以不喝,那逼迫一说就站不住脚了。再退一步说,各位呐,你们有见过谁要杀人还愚蠢到自己死了,要杀的人却还活着?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怕都是先看着对方喝下毒-酒死透了再自己服-毒吧?你光说你男人如何如何,要同我算账?呵,我还没怪你家男人拐跑了春风楼的魁主呢!好,很好,既然要算账,那我也要好好同你算算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