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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喜事:夫君,来耕田(54)

作者: 四叶莲 阅读记录

李海棠无语,真想问孙渣男一句,被他壮硕媳妇压着的时候,想的是什么。

如果孙兴敢说想的是她,她怕自己忍不住,一巴掌扇死这个不要脸的。

“我听人说你来了鹿城,就带着我娘过来了,在这里,一切要重新开始。”

孙兴连忙表白自己,李海棠的性子他了解,最好拿捏,又坏了名声,一辈子都得给孙家做牛做马。

对比那野人,他不知好了多少!虽说现在还不能行房,但是,他是读书人,可以风花雪月。

“重新开始?”

李海棠没着急反驳,她用手摩挲着下巴,“那你家那母夜叉呢?”

“她不孝顺我娘,不是良配,被我休回娘家了。”

母夜叉嫌弃他房事上不给力,时间短,找了别人快活,孙兴头顶绿油油,事关脸面,这话他肯定不能说。

总之,那都是过去,他孙兴有长相,有能力,就缺个机遇,一飞冲天。

“就是,海棠啊,婶子是看着你长大的,咋能不心疼你呢。”

孙寡妇看着李海棠头顶的白玉簪子,至少能换几十两银子,想不到短短时间,李海棠发达了!

“李家人都是豺狼虎豹,你以后就别回去了,安心和孙兴过日子,咱们都是厚道人,伯母不嫌弃你。”

孙寡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滔滔不绝,拉着李海棠的手,那叫一个亲切。

立夏也跟着下了马车,李海棠的情况,她都知晓,见孙寡妇这般说,瞪大了眼睛,今儿要不是亲眼所见,她决计不相信有这么不要脸皮的人!

“是啊,海棠,我会一如既往,好好对你。”

孙兴赶紧表忠心,打算打听下李海棠的近况,若是她住在大宅,他们母子就能搬过去了。

至于野人,完全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丑八怪,到哪里都招人烦,和野人同床,半夜难保不被吓醒。

这一对极品母子你来我往,李海棠都气笑了,合着二人还没看清楚现在的情况。

“你们有病吧,我们主家可是有夫之妇。”

陈二叔实在听不下去了,萧陵川刚走,就冒出来想占便宜的,这还了得?

况且,他一个外人,都看出两个人为了钱财,那一双眼睛贼溜溜地乱转,一肚子坏水。

“你们要污我主家清白,我马上告官。”

陈二叔很强硬,十分看不上孙寡妇母子。他担心李海棠心软吃亏。

“主家?”

母子二人对视,最后再三确认,原来李海棠没有改嫁,真的和野人在一起了。

只是他们不明白,野人住大山里,应该很穷,怎么有银子给李海棠买这么的首饰,这就罢了,还买了下人,难不成是抢来的。

“海棠啊,婶子一直把你当亲人,眼下日子不好过,就算看在同乡的面子上……”

孙寡妇欲言又止,话只说一半,这没名节的小蹄子,她还看不上呢!不做孙家的儿媳更好,他儿子出色,找什么样的没有!孙寡妇一门心思的想在李海棠身上捞点银子,不然,她就把李海棠的过往都说出去。

第94章 当众揭短

立夏站在一边,作为一个外人都看不下去了,她开口怒道:“真真是好不要脸!要真是当亲人,海棠最困难的时候,你们咋不说帮一把?”

没雪中送炭,还落井下石,和李家人一起诋毁李海棠,就这也好意思说什么亲人?

亲人?立夏冷笑,想起自己的爹娘,当初卖她,也是这么说的,亲人,这个词真不值钱。

“这和你有啥关系,多管闲事。”

孙寡妇瞪了立夏一眼,转头又变得和风细雨,“你是个有良心的孩子,婶子我也不求别的,要是能借我们点银钱,渡过难关,婶子会感激你的。”

李海棠拍了拍立夏的手,示意她稍安勿躁。孙兴没带那个媳妇,八成是出问题了。

“孙大哥,你下眼青黑,目光呆滞,一看是元阳亏损过度,当心不举啊。”

李海棠摇头叹息,对着周围解释。若是女子,说出这番话,可谓是惊世骇俗,但她现在的身份是女郎中。

“不举?”

周围人看孙兴的眼神带着玩味,更有好事之人,找李海棠诊脉。

“怀孕两个月了。”

李海棠把脉以后,逐一说其中的问题,一语中的,让周围人信服的同时更加坚信,孙兴不举。

孙寡妇搬来之后,为和邻居打好关系,还上赶着送了糕饼点心,言谈中,炫耀自己的儿子是读书人,想找个家里条件不错的闺女。

在百姓眼中,读书人身子都不好,看孙兴走路晃悠,就没太在意,被李海棠点名他身子亏损,邻居心里有底,感叹多亏没热心帮忙说媒,不然真是害了人家闺女啊!

“你……”

孙寡妇翻了个白眼,气得差点晕过去,而孙兴则是想在地上刨个坑,把自己埋了。

他的确不举,可李海棠是咋知道的?

“婶子,谢谢你的好意,当初若不是你嫌贫爱富,我也没机会找到这么好的夫君。”

提到萧陵川,李海棠脸红心跳,她上前,趁着孙寡妇愣住的空隙,抓住她的手,往她手心塞下一枚铜板,叹息一声,“这点银钱,拿去好好生活吧!”

说完,不等孙寡妇反应过来,她拉着立夏上马车,火速消失在街口。

“叮!”

一声清脆的响声,孙寡妇手中的铜板落地,碰到青石板路上。

周围人看清楚之后,哄堂大笑,暗道孙寡妇活该。当初嫌弃人家,现在见那小娘子发达,就凑上去,哈哈,一个铜板,打发要饭的呢!

马车消失在街角,孙寡妇仍旧盯着那枚掉落的铜板愣神,立夏扒着窗户,格外解气,对李海棠竖起大拇指,“海棠干的漂亮,我就没见过这么厚脸皮的!”

“我刚才不是胡说八道,而是孙兴身子亏得厉害,就算现在调养补肾,以后怕是在房事上也得力不从心了。”

李海棠撇嘴,男子就应该有点骨气,嫌贫爱富,妄想靠女子上位的软饭男,和鸭子有什么区别?

现在亏了身子,女子嫁过去,以后漫长的日子,活守寡,这下可好,一门两寡妇,可以和孙寡妇交流经验。

“海棠,你真厉害,还懂医术。”

立夏羡慕不已,不像她,只会做点针线活,好在从秦家捞点银钱,否则她只能卖身,做个小丫鬟。

伺候人的活计,哪是那么好做的,被打骂都是轻的,就怕遇见秦员外这等老禽兽,那就真是暗无天日了。

“我想说的就这个。”

李海棠欣赏立夏,能这么快从阴霾中走出来,至少心理素质杠杠的,她正是需要此类人才。

从现代到大齐,跨越的不仅仅是万水千山,还时间和空间,她既然走一遭,注定不能白来。

有时候,李海棠看到一些病症,比方说失血过多的处理办法,明明处理一下,能抢救过来,但由于低下的医疗水平,让一条条生命流逝,她就会很不好受。

这不是圣母,李海棠始终有医者救死扶伤的责任感,她想把自己的理念,扩散出去。

就拿这个时代的郎中来说,每个郎中都有自己的师承,在书铺,找不到任何关于医术的书籍,有也是关于草药药理和药性的。

郎中们把偏方视为不外传之秘,非常注重隐私,诊断过程,也禁止其余人在场,生怕自己的私藏被人偷学,从而让自己丢了饭碗。

学会徒弟,饿死师傅,所有人几乎都这么想。

“我能学医?”

立夏把头摇晃得和拨浪鼓一样,“不成的,我大字不识,咋能学医术?”

立夏对自己有几斤几两很清楚,自认为没有那个脑子。

“认字是必须的,你想万一你以后发达了,账本都看不明白,请个掌柜,让人蒙了都不知道。”

李海棠不放弃,继续劝说,许是立夏被虐待过,不怕血腥,锻炼一下,给她做个助手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