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如念离魂(人鬼情系列之十)(2)

“红颜,我也爱你。”回答我的是香如,她拿起我的胳膊印下一个甜蜜的吻,然后喃喃自语,“吻她,抚摸她清凉的肌肤,有种吹弹得破的忧伤,觉得好景不长。”

我大笑:“香如,你的口气,像GAY。”

不料香如认真起来,带着醉人特有的执著很严肃地说:“我做过相关调查,女生中百分之八十五点五都有可爱的同性恋倾向,并且她们懂得异性恋爱往往是从同性的友情开始,不懂得爱惜同性的女人,同样也不可能真正懂得欣赏异性。”

我非常同意这个观点并且身体力行,所以我也回吻了香如的面颊,嗅到一缕清凉的香水味,那是“三宅一生”一九九五年出品的“一生之水”。

一生之水,一生的爱。

住下来后,渐渐发现我们三个有很多的共同点:都抽烟,都爱做梦,都喜欢香艳的玩意儿,都执著于某种衣裳,并且是很偏执的衣裳情结。

我不消说,是钟爱丝绸的;香如一年四季都坚持穿白衣;念儿则相对泛滥,她的执著是国际名牌,只要是名牌都是爱的。

我一直都很想在香如的白衣服上作画。

但是她不肯。

她说:“你的画在丝绸上是锦上添花,在我的白衣服上,则叫涂鸦。”

念儿更不会肯,她所有的衣裳都价值不菲,每月选择合宜的干洗店便是她最大的烦恼,当然更不许我“涂鸦”。

香如的工作时间不固定,时时需要加班。念儿更是行踪飘忽,神龙见首不见尾。难得晚上三个人都在家时,就会有说不完的话题。

三个人里我是最木讷的,香如和念儿的口才都好得出奇,尤其香如,简直字字珠玑,语不惊人死不休。她腹中的典故原本就多,读的书也杂,身为记者,所闻所见也比我们多,更添谈资。最令我五体投地的是她能把最浅显的道理用最高深的论述表达出来,亦可以将最复杂的心绪用最简省的语言描叙清楚。

有一次她要跟我们聊《资本论》,我和念儿都一致反对,对这样艰深的科学毫无兴趣。香如笑:“谁说艰深?其实任何科学以及宗教,都是一种信仰,犹如爱情。”她接着朗朗地背诵起来,“在科学的入口处,正像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必须提出这样的要求——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弱都无济于事。”

看着我们目瞪口呆的表情,香如大笑起来,“怎么样?这段话像不像爱情表白,或是入教宣言?这句话只要改动一个词,就是最好的恋爱教科书。‘在爱情的入口处,正像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必须提出这样的要求——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弱都无济于事。’是不是很绝?这就叫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

和所有同龄的女孩子一样,我们在聊天时特别热衷于交换彼此的爱情心得:香如有个远在千里之外的未婚夫,既是她的同乡,也是她的同学,现代的青梅竹马,她的爱情故事,是我和念儿最艳羡的蝴蝶标本;念儿有数不清的男友,却没有爱情;而我,我只有玉米——玉米,却如念儿所说,并不属于我。

那是在我们相识的第二天,念儿自告奋勇要给我看手相,托着我的手装模作样地研究了半天,故意轻佻地一捏,笑说:“好香,好软。”

我笑着打她,她拱手求饶,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好吧好吧,我告诉你,你会和一段不属于你的孽缘纠缠一生。”

这句谶语式的话吓到了我,此后再见玉米,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心事益发阴沉。

因为这样,我无法在自己的室友面前做到香如那般毫无保留。她的人生格言是“书有未曾经我读,话无不可对人言”,而我,却只能“逢人但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至于念儿,她说出来的不一定是真话,什么都不说时,却可能孕育着一个极大的谎言,扑朔迷离、令人难辨真假。

念儿的外婆在解放前是靠跳大神谋生的,颇有一些神道,她自己幼承庭训,家学渊源,装着一肚子聊斋。聊天时最喜欢熄了顶灯只亮着一盏半昏不明的过道灯,一双俏眼在黑暗中忽闪忽闪的,讲得绘声绘色。我常常觉得自己不是被她的故事内容吓到,而是被她的一脸鬼气吓到的。

念儿说:“巫就是舞,舞就是巫。”她坚信有巫蛊鬼魂这回事,且好谈鬼狐禅。她说鬼魂和人共用一个空间,几乎无处不在,只是有些鬼精神力强一些,容易被人感觉到,而有一些要弱些;同样的,有些人感受力强一些,比较擅于接收来自幽冥世界的信息,有一些则不。有时聊着天,她会忽然指着我们身后说:“看那里,有个女人在笑。”我每每被她的这些促狭吓到,就板起脸警告她不许再玩。香如也怕,可是又喜欢听。

每当谈得兴浓时,念儿就会跳舞。

她的舞姿,总带着一股妖气。

她热爱舞蹈,热爱穿上舞衣后自己翩然欲飞的扮相。独自练舞时,她常常会爱上镜子中自己的影像,然而一旦上台,她便立刻被湮没在芸芸众舞中。

这是念儿永恒的烦恼,但是她说自有平衡的办法。

然而我怎么也没想到,那所谓的办法,是如此的匪夷所思,以至令我们的友谊遇到了第一次的考验——

那晚我跟踪玉米去本市最热闹的布尔卡夜总会,隔着人群看他用胳膊环护着他的妻艰难地挤进,风度却毫不受损。即使那样混乱的场所,他的态度依然从容自若,令我心醉。

我闪躲着。其实就算我大声呼喊大力挥臂他也未必看得见我,然而偷窥的羞耻让我不由自主地闪躲。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玉米穿休闲装,帅得令人屏息。然而他的妻子却相反——这样狂野的派对里,仍然套装出席——只有没自信的女人才永远穿套装,以保不出错,不是吗?

灯红酒绿间,我狠狠地辨认着玉妻的模样,那眉,那眼,那唇边满足的笑,一一铭记。她没有穿香云纱的衣裳。我的作品,禁不起这样的拥挤与揉搓。

然而我也实在想像不出她会在什么情况下穿我的衣裳。她的样子不差——五官亭匀、身材略丰,是刚刚发福但还没有胖起来的一种肉感,整个人毫无出彩之处,怎么看,也就是一个妻子的模样。

这一年里玉米从我的店里买过不少丝绸,害我无数次幻想他的妻子穿上我绘画的衣裳的情形。

然而现在看来,买香云纱不会出自她的主意,只是玉米的口味。

我还清楚地记得一年前初见玉米的情形。

那是一个午后,蝉也嘶得倦了,有一声没一声地小和尚念经般无精打采,空调开得很足,没有客人,惟一的店员也告了假。我独自倚在柜台后看拜伦的《唐璜》,已经读第三遍,然而读到精彩处仍然令我叹息。

就在这时,我命里的“唐璜”推门走进来。

当我发现他身上的西装是阿曼尼时,便不能不对他刮目相看。极少有人可以将阿曼尼穿得如他这般妥帖,宛如量体裁衣。

他走在那绚丽多姿的丝绸间,走在古代的仕女和现代的衣袂裙裾中,错愕而迷醉。

我感动于他目光中的欣赏,或者说,感动于他欣赏的目光中的我自己的作品——最可贵的夸奖从来不是动听的溢美之辞,而是一道惊艳的眼神。

“送女朋友?”我走过去招呼他。买女装当然不会是给自己。

“送我太太。”他微笑,“明天是我们结婚三周年。我想送一件特别的礼物给她,而你店里的衣裳,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衣裳。”

我顿时中招。殷勤地询问了她妻子的身高体形,代他选妥了衣裳,并且自动打了八折,附赠永久贵宾卡。

他在登记簿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郁敏。

玉米?我轻轻念,笑出声来。

他也笑,温和地说:“如果不是担心法律效应,我会在以后签名都改用玉米这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