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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综]短命鬼(35)

他身边蜷缩蹲着一个邋遢男子,手窝在袖子里,缩着脖子,“我欠了债,债主天天上门要债,说我还不起钱就要将我打死,这是我女儿,我不忍她受牵连,哪位好心人买下我女儿,给她口饭吃就行。”他用粗手粗鲁地抬起小姑娘的脸,让大家看清她的长相,众人像评估商品货物一般盯着她瞧。

“卖多少钱啊?”

“二十两银子。”男子竖起两根手指。

“你抢钱呐,买个丫头哪值这个数。”

“你看看,我女儿长得俊俏,再等两年长开了,可是个美人胚子。”

小姑娘默然流下两行清泪,紧闭着双眼。

一枚银子丢在地上,“这是二十两。”

小三儿将钱往地上一扔,打掉男子的手,将小姑娘拽起来,她跪了好些时候,膝盖早已冻得没了知觉,腿脚一软差点瘫在地上,被小三儿小手一捞搂住,两个小人儿站在一处,还真有点金童玉女的意思。

“小少爷心善,容我将闺女带回家梳洗梳洗,挑个好日子再送到贵府。”

何方已猜出这姑娘正是被人贩子拐卖的甄英莲,也瞧出这人贩子存着将她再转卖二家的心思,何方出声说道:“又不是娶妻纳妾,要挑什么好日子?”

众人纷纷应和。

“你不是说债主天天上门讨债,你将她带回家岂不是置她于危险之地,你是不是他父亲,她不会是你从哪儿拐来的吧?”

男子不再耍心眼,拿着二十两银子灰溜溜地跑了。

☆、第二十七章

小三儿家大业大,房里再塞个伺候的丫头也不是事儿,再等个一两年,兴许就将她抬了做妾,以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也碰不上薛蟠,再说现在的薛蟠成了上进青年,也没再发生强抢民女,调戏男子的丑事来,薛蟠不再闹事,城里的人没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何方在应天书院呆了一段时间,学院因过年放了几天假,何方不喜欢节日,他讨厌人情往来这些琐碎的事情,薛蟠照旧给他备了礼送到京城王家,因为知道王子腾的底细,礼单被何方砍了三分之二,这三分之二又转送给薛姑妈,年夜饭何方也没上薛家叨扰,自己关上门吃顿饭,也不守岁,到点就睡,早上给下人们发了红包,当作年终奖金。

过完春节元宵节还未过,应天书院就开学了,何方很中意书院周围的地理环境,依山傍水,奇峰险峻,大树环绕,既是个学习的幽静之处,也是个自然的修炼场。

单手攀岩,训练手臂和腰部力量,手劈巨石,训练寻找弱点的能力,从山上往山下奔跑,锻炼反应能力,只要反应慢一点就会撞到树,一开始何方完成每天的训练量回到宿舍,满身满脸的小伤口,有一次额头上撞了个口子,一脸血把小三儿吓得够呛,晚上都做恶梦。

到后来何方的训练才变得游刃有余,老狐狸知道他每天下午都会去训练,也就免了他下午的课,但第二天早早地就将何方拎过来考校一番,满意之后才放何方吃早饭。

何方的学业也从没令老狐狸失望过,二月春暖乍寒的时节,参加童生考试,拔得头筹,再等半年,就可以参加乡试,录取之后即为举人,可以说是后备官员,见了县令不必下跪,有多少人寒窗苦读,都未必能得个举人身份。

何方不担心学习的问题,他现在正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他刚迈入等级E,距离等级D还有一段路,这副身体的底子太差,何方只能循序渐进地增加训练量,选择合适的训练方式。

何方训练量渐渐变大,食量也变得惊人,尤其是对肉类的需求量比以往大了许多,学院的伙食难以满足他的胃口,他就去河里抓鱼,去山上捕猎。

他的身体也以肉眼可见的程度壮硕了许多,个头也往上窜了窜,用小三儿的话来讲,你该去参加武举考试,一看就不像读书的人,何方心想拿下文武状元也未尝不是件美谈。

除了强健体魄,何方也会选一处极其险要的悬崖处盘腿冥想,这是何方想到的用来锻炼精神力的法子,精神力提升之后,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何方的听力、嗅觉都变得异常灵敏,就算在黑夜中闭上眼睛行走,也能够避开障碍物。

薛蟠来看过何方,给何方送来换季的衣裳鞋袜全是红鸾亲手做的,本来她想亲自送来的,但被薛蟠抢了活,何方问了家里的情况,知道有红鸾在,家里被打理的井井有条,何方也就放心下来。

“哥哥这一走就是半年,都不想着回家看看。”薛蟠给何方倒了杯酒,语气有些埋怨地说道。

“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到哪儿都是家。”何方笑道。

“哥哥晒黑了,也瘦了。”

见薛蟠用那种疼惜的眼神看着自己,就好像自己是在这里坐牢受苦一样,何方哭笑不得地说道:“我是长了个头,你倒还是没变,依旧白白胖胖的,吃了不少好东西吧。”

何方与薛蟠叙旧,知道他今年要去京城发展,这次举家搬到京城的宅子里去,一是为了宝钗的婚事,二是薛蟠也到了说亲的年纪,薛夫人想找官宦女子,进了京,有哥哥姐姐帮衬,定能给薛蟠说门好亲事。

谈到成亲薛蟠好一番长吁短叹,何方见了,玩笑道:“以前你男女通吃,如今难不成转了性子,对女人失了兴趣?”

薛蟠面皮也不知什么时候变地这么薄,被何方说的涨红了脸,“我以前是做了许多荒唐事,但那是因为没碰上真心喜欢的,如今我遇上了,可母亲绝对不会答应我们在一起,为什么我不能娶自己心仪的人,却要娶一个新婚夜才知道长相的女人?”

“哪家的小姐?”

“不是小姐。”

“哦,哪家的公子。”何方淡定地问道,夹了口菜塞进嘴里。

“哥哥啊,是个小丫鬟,年纪瞧着不大,那天我去店里碰到的她,她穿着件红色棉袄,粉扑扑的小脸,对了,她眉间有一粒胭脂记。”

何方夹菜的手一停,仰头感叹一声,这难道就是宿命的强大吗?

“她是李举人府上的丫头,叫胭脂,那天是来买布做夏衫的,可巧被我碰到了,我一进门不小心撞到她,我见她要往后栽,一把将她捞进怀里,她可瘦小了,受惊吓的样子,眼睛湿漉漉的,我就挪不开眼了。”

李举人可不就是小三儿家吗,因为他父亲一直考到四十岁才考上举人,所以大家都叫他李举人。

“哥,我打听到李举人的小儿子在这念书,和你是同窗,我想见见他,将胭脂要过来。”

“你打算怎么要?硬抢,抢不过就打?”

“哥哥将我看作什么人了,我是那种人吗?”

“难说。”何方不给面子地说道。

“小师弟,我回来啦,给你带了烧鹅。”小三儿推门嚷嚷道,嗅到屋里的香味,他看了眼陌生人薛蟠,又看向桌上的酒菜,“我说你怎么不跟咱们去酒店打牙祭,原来有人来探监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