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我想吃肉(23)

能让我另眼相看的男人,云惊蛰是第二个。而可惜的是,我却不曾再有机会可以看到这个男人的真面目了。司马博雍的脸,终究不是他的。

他既说了要锻炼身体,便真的做了,我每天伴着他,看着他气喘吁吁,看着他满头大汗,最后看着他步履蹒跚。

他这样的身体,就算能坚持跑步锻炼又如何呢?

可渐渐的还真见了些气色。

他曾对我说:“我看司马博雍这身体也没想象中的那么不可救药,只是这人将自己看的太娇贵了,也不曾锻炼,自然越发的显得病的重罢了。”

他说着说着还眉飞色舞了起来:“这跑一跑还是有些成效的,最少每天早晨……”

话说到这时候,他突然住了嘴巴,然后面带懊恼的看着我,说:“你能不能文静些像个姑娘家,弄的我都快把你当成男人了。”

我自是不以为意,摇摇扇子,说:“你还害臊?当我没看到你今天早晨升早旗?”

他便面红耳赤。

我笑,且笑的得意的又摇了摇我的扇子。

这家伙吧,我也算看透了,丫的就是一个伪流氓,还不如我这一个真尼姑来的不要脸。

他下不了台,就伸手想抢了我的扇子去,我怎能让他如愿,自然是护的好好的。

这扇子是他送的。说是送,不如说是我抢的。

紫檀的扇骨,笨重的很。天茧丝的扇面,轻薄可透视见人。两种看似极端的材质搭在一起,下面坠着一颗鸽血红宝石,大小如鸽蛋。

当时扇面还是素的,也不知道是谁孝敬他的,他极为喜欢,便拿在了手上装了两天的风雅,却没想好往上题什么字儿。

我看东西好坏别说他了,就连离魂那小子都比不过,但见他喜欢也知道这是一个好物件儿,向他要了来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子就再也舍不得还他了。

那紫檀的扇骨上,根根雕花,打开扇子一瞧,却能透过两层扇面看到扇骨上雕的花纹,这样的好东西我自然喜欢,于是死缠烂磨,非要把这扇子给他要来。

这人手掌天下,要什么没有?但见我要这扇子,且是真的要讨去并非玩笑,就一脸肉疼。

我一气就说他小气,又说这扇子我非要不可,你到底是送还是送吧。

说着,我还就真的把扇子往袖子里一放,权当做是我自己的了。

我这调笑他的时候还摇着扇子,更是让他既心痛又郁闷,最后拂袖而去。

我瞅着他的身影想,还真比之前的好了些。

又看着扇子,想,如果我让他在上面写上“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他又会不会揍我?

我这些天,天天跟着他一小跑,后来又开始练拳,又见他对我练拳不管不问,索性还真练的起劲了。外家功夫向来讲究的是拳不离手曲不离口,要天天练月月练,苦练不缀方能出些成绩。

但我这又有不同,虽然这个身体上还无甚功底,但我穿越前有啊。

这些日子我也没少下了苦功,穷文富武,云惊蛰又没少让人给我弄药膳,更是不曾吝啬王府的珍奇药材,没少拿了它们给我烧洗澡水。

所以我想,如今他应该是揍不过我的,所以还真的腆着脸拿着那扇子追他去了。

最后的结果么,自然是我得偿所愿。

很久的后来,我想,或许我的很多毛病,都是他从这时候开始惯出来的。

把我惯得没边儿了,惯上天了,也渐渐的不知道什么叫珍惜了。

而我还自以为,我是为他好,对他好,却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好。

悔,也终究是要错过才知道是什么滋味的。

--------------------------------------------------------------------------------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文以来,第一次不知道章节题目用什么合适了。

后来想了想,就叫惊蛰,为这个倒霉的被踹了鸡鸡穿越,可最后还挺爷们的男人留个纪念。

这个文很长,我会慢慢写,也希望大家可以慢慢的看,对其他,我就没任何奢求了。

所以没耐心的亲们,可以把本文从收藏夹里删除了,若有缘下本再见。

16.小尼姑年方二八

幕十六·

对着尼姑唱这思凡——这是调戏知不知道!

———————————————————————————————————————

那扇子是两面的,一面上写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另外一面写着,我想吃肉。

酒肉穿肠过的那面自然是我要求的,我努力的将他拉到书桌面前,主动帮他磨墨。

当时是在书房,离魂那小正太也在,见我如此狗腿大为不屑。

我当时想,你这小正太这是嫉妒我吧?

最近这些日子,我越发的觉得离魂这个小正太有趣了,觉得他的眼神有趣,表情有趣,心气儿更有趣。

而后脑袋里面不自觉的拿他与那个仅见过一面的正太皇帝司马旭日比较。

看墨水磨得差不多了,我笑着对云惊蛰说:“就那么几个字,累不着王爷你的,写了我就不缠着你了。”

云惊蛰冷睨了我一眼,说:“写了又怎么样,你还真好意思满世界显摆去?”

我猛点头,得瑟的说:“你若是写了,我就敢拿出去招摇。”

云惊蛰那眼神又看了我良久,最后说:“这可是你说的啊。”说罢,一拢衣袖提笔就要落墨。我见状忙提醒:“写的‘奔放’点儿,那小楷看上去可就没劲了。”

这自然是要让他写他前世的笔记。

他也没抬头,只是吩咐道:“离魂,把她拉一边儿去。”

离魂自然上前来,很是客气的看着我,黑白分明的眼神里却带着一丝淡淡的嘲讽。

我对这种眼神最讨厌不过——一个孩子就用这种眼神看人,以后怎么了得?

于是便对离魂道:“打住,莫要再上前,我就在这儿呆着。”

离魂自然是不会同意的。这小子其实是有练武的,这是司马博雍亲自找的人教授的,而且教他武功那人想来武功很高,整天不见人影这小子还能打的过我。

我既然打不过他就使了坏,于是我们两个拉拉扯扯,推推搡搡,抱来抱去,最后滚来滚去。

我最后得意的压在他的身上,看着他怒气腾腾的眼神,捏着他软乎乎的小脸儿,得瑟的说:“我打不过你又怎么样,你不还是要输给我?”

离魂气嘟了嘴巴,最后头一扭,索性不看我。

这别扭的样子哦,我心想着,最后也不知道脑袋里的哪根弦崩了,居然垂下头来在这小正太的脸颊上吧唧了一口。

等吧唧完,就见这小家伙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看着我。

我于是反省了那么一秒钟,我错了,我错了,我不应该非礼小帅哥。

可又想啊,我这虽然不是头一遭亲男人,可也算的上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头一亲啊,还便宜了你呢。于是理直气壮的瞪回去,说:“看什么看,没被人亲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