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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乱终弃偏执魔尊后(6)

傅显的脸上一丝表情都无,淡淡地道:“你滴血,把这道符打入我体内,三年之后,命你拿去。”

曲红绡怔住。

她的眉毛一挑,面上终于露出了惊讶之色,道:“你说什么……?”

傅显冷冷道:“我的话从不说第二次。”

曲红绡的脸沉了下去,道:“你要我把这道符打入你体内?”

傅显把那张生死符往前推了一寸,薄唇抿起,显然不打算再废话。

曲红绡双手抱胸,翘着腿坐在椅子上,居高临下地打量着他。

这眼神并无丝毫掩饰,傅显五感如野兽般灵敏,自然能感觉到落在他身上的视线,他不愿再看她,因而闭上了眼睛,烛火打在了他半张脸上,使得他的下颌线显得更加锋利、冷硬。

但曲红绡瞧着他,却总觉得这人做出了一副逆来顺受、引颈就戮的样子,看上去格外可怜。

她的手动了一下,那道生死符无风自动,转瞬便被她撷在了指尖,曲红绡扫了眼手中的符纸,果然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将一滴血滴在了符纸上。

血迹瞬间湮开——认主成功了。

她眯了眯眼,慢慢道:“既然你这样说,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黑衣青年仍靠坐在墙角,动也不动,宛如木胎石心。

曲红绡目光一寒,两指骤然弹出,指尖撷着的那道符纸果然挟着风雷朝傅显急射而去!

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几丈,生死符转瞬即至,他的喉结都已被劲风激得不住颤动。

但他的神色竟还是不变!

生死符忽然停在了傅显咽喉前一寸,曲红绡一挥手,符纸轻飘飘落地。

她的目光缓缓地凝注在了这个黑衣青年面上。

现在,她已明白,他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剑出无悔。

其实今天在杀人坡之上,曲红绡看见傅显是怎么杀人的。

他杀人简直就好似是一种精准的艺术,他以重伤的身躯,面对十余个修士,能在最精准的时机抓住他们的破绽,然后一剑戮出,开膛破肚!他的手本来一直在抖,可是抓起剑杀人的那一刻,曲红绡却发现,他的手腕稳若磐石,好似他天生就是为这件事而生的!

他一点犹豫都无,因为他根本就不在乎别人的性命。他不想死在那里,因此才豁出性命,做困兽之斗。

但现在,他愿意去死。

哲学家加缪有句名言: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判断人生值不值得活,等于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①

反过来说,一个不想死的人愿意为什么东西去死,就说明那件东西在他心中远比生命更重要。

对于傅显来说,这件事叫:恩情。

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

欠人性命,自当以命相抵!

这是一种古朴而野蛮的浪漫,信这一套的人固然古怪至极,但总比为了自己的女人、强挖掉无辜之人金丹的人要好得多;也比那种被救之后反而要盘算着杀死救命恩人的人要好得多。

曲红绡久久地凝注着他,忽然低鬟一笑,语气轻柔了许多:“我既然救了你,又做什么要你的性命?”

傅显缓缓地睁开了双目,哑声道:“你想要什么?”

作者有话说:

①:《西西弗斯神话》 阿尔贝·加缪

第5章

想要什么?

那当然是想要你啊!

然而这种话却是不能说的。

曲红绡的唇角就慢慢地勾了起来,她伸了个懒腰,一只手托着腮,似笑非笑道:“你喜不喜欢看话本子?”

傅显眯了眯眼,没有说话。

曲红绡摇头晃脑、振振有词:“凡英雄救了美人,那美人一般会说‘奴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你不晓得么?”

傅显一顿,目光顿时凝注在她的面上,冷得似乎能刺透骨骼。

曲红绡却好似觉得自己说了一句非常有趣、非常幽默的话。

她被自己逗乐了,叉着腰斜睇着他,一种妩媚的风情便不受控制的从她的眼角流出,如情丝一般,纠缠着她目力范围之内的所有人。

傅显脖颈侧的青筋忽然一根一根的暴起,手指也忍不住痉挛了一下,他面无表情地移开视线,紧紧地抿着薄唇。

傅显并非善茬,也并非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

在踏上沅水畔之前,他在魔界大光明境中已不知杀了不知多少不服他的罗刹地煞。只是大光明境与外界隔绝,不通消息,故而在此地,他还是个无名之人。

大光明境那些被他打服的妖物魔修,自然会为了讨好他,给他送来些低眉顺眼的美人,傅显并非声色犬马之人,对睡女人也没有任何兴趣,他宁愿睡稻草垛,也不愿爬上那些床榻。

但他的眼睛的确见过许多漂亮的女人。

……没一个像她这样的。

这美人凝注着他,目光与语气却都让他的脊背升腾起一股奇异的、倒错的感觉。这感觉陌生得很,令傅显的脊背忍不住收紧,刀口又一次开裂。

半晌,他张了张嘴,万分冷淡地道:“……我不是美人。”

曲红绡:“…………”

曲红绡:“噗哈哈哈哈哈!”

曲红绡性子极野,因着自己身上中的这毒,她的眼睛总是不自觉地往这冷心冷情的男人身上瞟,偏偏这人一副冷淡不解风情地样子……她一肚子坏水,早就想伸出爪爪撩拨他一下了,却没想到这人的反应居然出乎意料的……一板一眼。

曲红绡笑得整个人都在发抖。

傅显听见她笑,却仍是佁然不动,靠坐在角落里,他听着这人笑得都快打嗝了,不动声色地瞥了她一眼,薄唇紧紧地闭上,看来是一句话都不打算再说了。

外面雨势转小,淅淅沥沥地响个不停。

傅显精神不济,就那么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

到达金丹境界的修士,都有护体真气保护,平日里极少受伤,即便受了重伤,也有可以快速恢复的各类灵丹,因此修士对于疼痛的阈值其实很低,若换个修士忽然被打回凡人,再被捅上十七八个能透光的血窟窿,估计早都已经受不住了。

但傅显的童年在魔界大光明境的荒原之中度过的,他忍受过极为可怕的饥饿、忍受过被荒原狼的獠牙锲进身体的撕裂、忍受过灵根被挖的极端苦痛。

忍受,本就是他这辈子学会的第一件事。

后半夜,傅显发起了高热,他攥紧了自己剑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牙齿却紧咬着一声不吭,苦苦捱着。

他听见有人走近,又听见了这人的手镯脚镯叮叮当当地响,这人蹲下来,他闻到了一股凤仙花似的鬓香,这人伸出手来,似乎要去扣他的手腕……

傅显猛地惊醒,手比脑子动得更快,“啪”的一声,就抓住了她的手腕,目光凶狠地瞪着她。

曲红绡歪着头正看他。

傅显嘶哑地道:“你做什么?”

曲红绡眨眨眼,理直气壮地扯谎:“我是医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