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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高富帅:萌物小新娘(216)

风行轻笑,“她害单相思很久很久了,在这方面,小魔女很是执着,有时候,连我都禁不住佩服她愈挫愈勇的精神。”

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

不把叶燮拐回家永不放弃。

幸运的叶燮。

可怜的叶燮。

“怪不得刚刚我答应交换未婚夫,她会那样高兴呢。”芊寻想通其中关键,咯咯咯咯的娇笑起来,软软倒向风行,看他手忙脚乱的慌忙接住她的身子,生怕不小心会摔到她的紧张摸样,笑容更甜,两条宛若白玉精雕成的藕臂趁势软软缠住他的颈子,鼻尖可爱的蹭向他的,“你可是我花费‘大代价’换回来的呢,不准再跑掉了呦,不然的话,我亏大了耶。”

“用叶燮换回我这种高级货,你赚大了才对。”风行不甘示弱的纠正,说着说着,严肃的表情倒是先笑开了。

不介意咯。

不在乎咯。

只要她属于他,陪在他身旁,直到永远的永远,谁交换谁,又能怎样?

他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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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家按兵不动,唐家寂然无声,表面上,似乎都不太在乎结婚还是不结婚,大家耗着吧,直到谁先忍不住提出认输为止。

实际上呢。

风老爷子几乎每天都要致电风行,催促着他用最快速度搞定那份合同,然后风风光光的把莹莹的孙女儿给娶回来,一分钟不许耽误,他老人家耐心有限,生命也有限,没太多的时间跟年轻人耗。

根本完全忘记了如今一切混乱场面的始作俑者其实就是他自己。

反正有孙子在,只需要上下嘴皮子碰碰,直接吩咐就好,风行怎样头痛,那是他的事,和他老人家无关。

唐老爷子则是每天都要打电话过来风家吼一顿,骂他背信弃义,骂他卑鄙无耻,骂他害人无数,骂他教孙无方。。。

风老爷子心情好的时候,接过话筒,便是一阵咆哮,对骂回去,心情不好了,直接把听筒丢在一旁,随便唐老爷子怎样恼怒,反正他听不见。

☆、505.第505章 牵你手,爱你一生一世12

风老爷子心情好的时候,接过话筒,便是一阵咆哮,对骂回去,心情不好了,直接把听筒丢在一旁,随便唐老爷子怎样恼怒,反正他听不见。

演变到后来,唐老爷子不打电话了,干脆早早就叫司机送他来风家堵门,两个无良的老头子,掐腰互喷口水的场面,几乎成了一道风景。

看的大家都厌倦了,他们还斗的鸡飞狗跳,乐此不疲。

不过,两个老头子怎样,并不影响两场婚礼同时在紧张的筹备当中。

吵架,归根结底还是为了那份不得先悔婚的合同,两家老爷子都当不起输家,所以才要精神抖擞的吵到底,直到有一方认输为止。

至于风行中意的新娘人选水芊寻,以及唐月带回家指明要嫁的男人叶燮,风、唐两位老爷子心里其实是极为满意的,

心中免得暗暗后悔,当年干嘛死认着那老东西的孙女(孙子)不可,还‘不小心’签了那么一份麻烦的契约,现在倒好,想反悔都不行了。

眼看着婚期一天天的近了,两个老头都不愿出丑,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每天一张开眼睛想的就是怎么逼着对方认输,绞尽脑汁,仍是想不出个好主意来,干脆全力向自家的孙子孙女施压,年轻人不听老人言,那就负责把烂摊子收拾好,不然的话,就是大大的不孝。

至于最后结果为何,还是个朦胧的未知数。

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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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氏私人医院门前,向晚晚不耐烦的拉开衣袖,看看手腕上的表,下午四点整,那是约定好的时间,该死的男人,迟到了。

迟到是女人的权利,若是换成男人迟到,那便是天理不容。

向晚晚双重标准严重,越想心情越是恶劣,连带着,对那个素未谋面的楚医师,烦躁极了。

唐月和叶燮要结婚的消息,在白狼佣兵团内已不是秘密。

一年前,唐月潜入白狼佣兵团守卫森严的训练基地,目的不明,向晚晚负责追赶,阴差阳错的看着她从高处坠落而未来得及救下,直接导致叶燮几个月没给她好脸色看过。

呜呜呜,那么疼师妹的师兄,竟然会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女人,对她发火。

当时向晚晚就觉得不对劲。

果然,一年后,两人婚讯传出,唐月就要嫁给叶燮,从此之后,她便是白狼佣兵团的当家主母,这样的结局,向晚晚竟然一点都不意外。

女人的直觉果然是准确的。

她几乎敢去推测,在很久很久以前,师兄和唐月之间就有‘奸/情’了!!

绝对不是大家以为的那样,是在唐月受伤的时候,两个人情愫暗生,萌生出感情。

倒霉!她这几年似乎流年不利,麻烦的事,总让她碰上,这不,给楚轩送唐月的病例,这种事最后又落到了她的头上,在师兄似笑非笑的眼神之下,向晚晚连拒绝的勇气都没有,心甘情愿的做起了跑腿小妹。

☆、506.第506章 牵你手,爱你一生一世13

倒霉!她这几年似乎流年不利,麻烦的事,总让她碰上,这不,给楚轩送唐月的病例,这种事最后又落到了她的头上,在师兄似笑非笑的眼神之下,向晚晚连拒绝的勇气都没有,心甘情愿的做起了跑腿小妹。

该死的楚轩,竟然还敢给她迟到。

向晚晚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一轮红日,血一样的红,在回归地平线之前,孜孜不倦的散发着余热,炙烤着大地。

她心烦意乱,身体很是不舒服。

总觉得好像有什么麻烦的事,要发生了似的。

左手腕处,有一枚既不像纹身也不是胎记的金□□案,从向晚晚有记忆起,便存在于皓腕上,如影随形。

向晚晚特意查找过资料,确定了那是一只凰,传说中的神鸟,号称百鸟之王,虽然图案非常小巧,藏身于腕下,却难得纹理清楚,徐徐如生,非常别致。

作为一名王牌雇佣兵,身体的明显部位,最好不要有任何标志性的东西,让人生出注意。

可是,这枚图案,向晚晚异常喜欢,总舍不得把它除了去,宁可每次出任务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掩藏起了,多费些心思。

她是孤儿,来历不明。

这只凰,是她仅有的回忆,即使它只是附着于身体表面的死物,可向晚晚仍是十分看重。

当然,这与她爱美的个性也脱离不了干系,若是手腕上的图案不是凰而是只猪头,怕是她早在十几年前,就去做换皮手术了。

今天,或许是阳光晒的多了,凰的标记,隐隐作痛着,原本淡若不可见的浅金色,诡异转深,让整个图案更加的明显,仿佛那一只神鸟,随时都有可能挣脱束缚,从她的体内脱困而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