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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的眼角,你的指尖(45)

来接应的是卫天驰和两名手下,面包车最后两排座椅全部卸了,向杰冲势太猛,一头撞上前排椅背,在迅速开动的车厢里翻了一下,粗喘着躺在地下,右手还紧紧握着枪。

卫天驰坐在副驾驶座上扭回头冲着向杰沉声道:“得手了吗?”

向杰只觉得现在手开始有点抖索,他抛开枪想坐起来,顿觉左腰一阵剧痛,低头看时,包括卫天驰在内的车上数人一起惊呆,只见深色外衣上已经染开一大片颜色更深的濡晕,向杰用手摸一把,湿漉漉的满掌通红。

他在倒下去之前只说了一句话:“他死定了!”

向杰的左腰被子弹擦过,连皮带肉掀掉一长溜,伤重是不算重,可因为激烈的奔跑出血很多,黑色面包车里卫天驰把他衣服扒开来看的当时倒吸一口凉气。

枪伤不敢直接上医院,还是开到罗启南名下那间疗养院,这里医生的水准也不低,医疗设备也齐全,跟正规医院比起来唯一的缺点就是血库里几乎没什么储备。把向杰抬上急诊台的时候他的伤口还在不停往外流血,人已经几乎休克,一量血压低得让医生咋舌,当即说要输血。向杰是B型血,在场的人里问一圈,卫天驰和开车的手下都是B型,取血样化验后立刻一人胳臂上扎一针,各自抽了500CC,连同血库里最后500CC存血,一起输进了向杰身体里。

罗启南在第一时间赶到疗养院,卫天驰没敢耽误,马不停蹄离开,谢阳山死后必定风波不断,他要出去坐镇。临走的时候把向杰的手机放在罗启南手里,手机一直关着,原本说好了一切搞定以后还给唐欢,每天早晚的请安电话,向杰一个也没少过。

急诊室里弥漫着让人不安的血腥味,急诊台上的向杰全身是血,从他身上剪下来的衣服象是被血泡过,堆在一只废纸篓里,就摆放在罗启南站着的门边。几名医生和护士手脚不停地忙碌着,仪器嘀嘀地轻声叫着,罗启南死死盯着那具修长的身体,慢慢地转身踱出急诊室,沿着长长的走廊走出去,一小块水泥地坪以外,再下十几级台阶,就是沙滩。

向杰的手机上贴着一张唐欢的照片,歪嘴斜眼做鬼脸的样子。罗启南拿在手里端详,女儿在自己怀里也能这么轻松愉悦的时光,好象已经过去了一辈子。

罗启南给女儿打了个电话,唐欢立刻请假飞到平港来,在电话里说得不清楚,一见面才知道向杰伤得这么重。罗启南没告诉她是枪伤,和医生以及卫天驰等人串好了话只说是车祸。唐欢听到后只是沉默地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追问。

向杰昏迷的时候,唐欢一直陪在他的床边,一直握住他的手。

她不禁想起自己还在四十七中当老师的时候,向杰得了肺炎,她也是这样坐在床边守着他。只是现在可以更加亲昵地捧起他无力的手掌轻轻啜吻,手指沿着他侧脸的曲线慢慢抚摸。

向杰足足睡了三天才醒,眼睛睁开,听见耳边的低声呼唤:“向杰,向杰……”

他眨眨眼睛,眼前由黑到明,渐渐能分辨出景物,再看,唐欢眼泪汪汪地俯身在他上方正关切地看着他:“向杰,你醒了么……向杰……”

顾青已经早他两天醒了,一听说向小弟为了给他报仇差点搭上一条命,顾青当时就吼着要来看小向,谁拦也不行谁说也不听,硬是让人弄来张轮椅推到向杰的病房,众目睽睽之下盯着向杰足足看了半个小时,一个字也没说,转头就走。

向杰到底年轻,底子好,苏醒之后没两天就活蹦乱跳地要下床,唐欢只差点没找根绳子把他捆在床上,好歹地养了一个星期,终于颁下懿旨,准他到海滩边散散步。

跟上回在海滩边倒了个个儿,向杰穿着病号服,最大一号穿在他身上也有点短,手脚伸出来老长一截,看起来有点可笑。临下楼前唐欢逼着他喝了一碗猪肝汤,现在满嘴的猪肝味,他拉着唐欢一通快走,离楼房远了,慌不迭地把唐欢搂进怀里用力吻上去。

“让你也尝尝,这什么味儿!”抬起头来的向杰满脸堆笑,“知道我受的罪了吧,快别再让我吃猪肝了,行不行!”

唐欢用手背擦擦嘴,咬着嘴唇往海水的方向走近一步,鞋子陷进松软的沙子里,她索性脱掉鞋子。

“欢欢!”向杰从背后抱住她,呵呵笑着,“这几天辛苦你了,还是我们唐老师好,最会疼人了是不是!”

唐欢没动,重心放在一只脚上,另一只脚有意无意地在沙子上轻轻划动,细密砂粒在指缝里滑来滑去,有点痒。这里濒临热带,已经到了年底温度还很高,不是在冬夏分明的宁京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她习惯的气候。

向杰知道唐欢心里有气,百般耍宝逗弄,唐欢终于低低笑出一声。她身子往后微微仰,与他的怀抱贴合得更紧密,头就枕在他的胸膛上,感受着他呼吸在自己发间的穿行。

“向杰。”

“嗯?”

唐欢把手放在向杰环住她腰的手上,那双有力的臂膀。

“我……我爸爸的事,以前没跟你说过。”向杰的动作一滞,唐欢看向一眼望不到边际的大海,“现在告诉你也没什么。我小的时候妈妈身体不好,得了尿毒症,几乎快要病死了,唯一救她的办法就是换肾。那时候爸爸在银行当个小职员,工资不高,换一个肾要几十万,家里拆房子卖地也凑不齐,爸爸他实在没办法,从银行里挪用了几十万公款。后来还是没能救妈妈的命,爸爸也……也畏罪潜逃,一直逃到现在,名字也换成了罗启南。”

平静的海面上一只帆影也没有,八九点钟的阳光照在粼粼碧波上,斜斜地泛起满目银光。

“我十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住校,然后一直一个人过,已经习惯了,再孤单也不怕。对我来说,要么就从来不要拥有,如果拥有以后,就算再怎么难,拼了命我也不能再失去。我这辈子失去的东西已经很多,我害怕失去的感觉。”

“爸爸因为自己犯过的罪离开我,我有时候挺恨他的,为什么就不能为我多想想,我一个人,十四五岁什么也不懂,没钱吃饭,没房子睡觉,想哭都找不到地方哭。”

“还好遇到你,向杰,你这个人吧,其实不是女生理想中的对象,要钱没钱,要学历没学历,还比我小。可我就是喜欢你,向杰,我觉得你也是喜欢我的。我这辈子没什么理想,就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就想一直跟你在一起。”

“向杰,你想做什么,你自己选择的路,我不拦着。我只求你一件事,以后不论做什么,之前都替我想想,我现在……什么也不剩了,我只有你……”

唐欢在平港耽搁了很久,向杰出院后,她没有立刻回宁京。唐欢没什么心思上学,一次次地打电话回学校续假,可是当真要下定决心放弃好不容易考上的研究生资格又很不甘。

罗启南很体贴地给了他们两个人足够的空间来面对眼前的问题,经此一役,向杰的地位已经稳固,如果上说上次只身赴光州杀死长昆还有点侥幸,那么这回单枪匹马成功地做掉了谢阳山绝对是充分显示了他的智勇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