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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归朝(132)

崔千怕了。

他心生怯意了!

一怕,就想退。

念头一起,刀亦若有感应。

刀风随之微有变化。

即便只是细微的变化,也立刻就让陆惟发现了!

崔千武功再高,唯独一个缺陷,当年他习武时,老师曾对他说,沙场之上也好,江湖之中也罢,刀既出鞘,就不能未战先退,不能心生胆怯,否则刀亦有灵,人怯则刀怯。

方良也对他说类似的话。

崔千看着如雪山倾倒般朝自己用来的剑光,忽然清晰记起方良的话。

“一心,你有个短处,就是惜命。惜命不是不好,一般人惜命才能长命,不会轻易冲动行事,但成大事者不能惜命,你的临场生怯意,是迟早会让你万劫不复的。”

血,从胸口晕开。

距离如此之近,力道如此之大,崔千身上的软甲并没有能保住他的性命。

陆惟手里的剑也非凡剑,直接就穿透软甲,刺入崔千的身体。

崔千虽然没有低头,但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也被这把剑划破。

他没有痛感,只能感到一片凉意。

“就凭我。”崔千听见陆惟如是道。

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

陆惟将剑抽出!

崔千双膝下跪,往前倾倒。

而此时——

第二箭随之而至!

陆惟听见破空之声,身体下意识侧开,箭堪堪擦着胳膊而过。

又多了一道伤口。

只是这伤口跟身上其它两处比起来,已经算微不足道。

陆惟抬起头,灿烂日光迫使他眯起眼,在那一瞬间无法看清方良的脸。

但他能看见,方良动作很快,在第二支箭射出之后,弓上随即又搭上新箭。

箭头在日光下闪烁光芒,熠熠生辉。

不,这次不止一支,而是三支!

一共三支箭!

方良竟是三箭齐发,一齐朝陆惟射出。

他见崔千非陆惟敌手,已然无所顾忌!

很少有人知道,作为秦州军政一把手的刺史,方良当年也是行伍出身。他在家乡时原本可以作为贤良被乡老推举,却有世家子弟顶替了他的位置,迫使他不得不选了另一条路,他在军中极为刻苦,一手箭术百里穿杨,更得上司赏识,又在战场立下功劳,这才步步拔擢,走到了今日。

连方良自己也不会想到,时隔多年,他的箭术竟还要以这种方式派上用场。

三支箭。

避开一支容易,如何避开三支?

陆惟与崔千一战,将崔千毙于剑下,虽然过程不长,实则两人已经拼尽心血,新伤加旧伤,陆惟现在与崔千之隔,也不过就是阴阳两界的那一条河罢了。

刺史府毕竟人多势众,精锐尽出,而公主这边,除掉雨落等一些没有身手的普通人,加上章钤,也就三十多人而已。

章钤被数人围攻,能勉强支撑已是不易,如何能过来救援?

至于其他人,根本反应不及。

如此短的时间,如此精准的箭术,他要如何避开?

陆惟心生不甘,又深深疲惫。

第62章

此时距离公主离开——

她与方良亲卫厮杀,也才刚刚到了一楼门口而已。

公主看见了第二支箭射出来,就预料到方良一定会射出第三支。

以陆惟如今的情况,也许根本躲不开。

但她想要在眨眼之间杀上三楼找方良,也是不可能的。

公主也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她的身形掠了出去,将陆惟扑倒,反手以剑打掉方良的箭。

但她方才所在角度,无法看见方良,也没料到对方竟是三箭齐发,自己只打掉其中一支,抬头之际大吃一惊,唯有伸手抓住其中一支,剩下一支则射入她的肩膀!

公主吃痛闷哼一声。

但如果她没挡下这三箭,现在其中一支射的就是陆惟的心口。

以伤换命,也不算亏。

说时迟,那时快,方良待要再搭弓射箭,陆惟却不知哪来的力气,竟一手将公主揽起,一手执剑杀开一条血路,将公主带到院子外头,以墙遮挡方良的视线。

公主见状笑道:“看来陆郎还可以杀上三楼诛灭方良!”

她靠着墙站立,另一只手持剑横扫,又打退几个亲卫府兵近前。

两人虽然避开方良,却被困在墙角,四面都是府兵,一波接一波,仿佛杀不完。

陆惟挡在她身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他浑身浴血,却俨然亘古伫立的铜像,任凭风雨摧折天打雷劈,也绝不肯倒下。

“待会儿我帮你挡住这边的人,你以轻功突围,直接去南城!”

陆惟头也没回,声音传了过来。

流民军正在北城与官兵交战,南城是防守最薄弱的。

虽然遍体鳞伤,但陆惟的思路却很清醒。

他们所有人里,最重要的莫过于公主,只要公主还活着,哪怕他们全都死在这里,以后平反昭雪,自有说道。

至于他,陆惟深知自己情况,在受这种伤的情况下,他已经很难出去了。

他不禁暗叹,第一次有种是非成败皆为天命的感觉,谁能想到来一趟边城,当个使者,查一桩旧案,最后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呢?

陆惟虽然很想活,但他不会明知不可为而非要为之,如果他也非要出去,最后结果只会连公主一起出不去。

“我走不动啦。”

身后公主居然如此回道,仿佛说笑,又像是在闲坐谈天。

“勿要任性,你只伤了一边肩膀,是可以走的!”

陆惟的声音很哑,也有一丝火气。

他全凭一口气支撑到现在,若这口气散了,人就再也起不来了。

“陆远明,这可不像说要天下大乱的你。”

公主的声音还是娇娇软软的,仿佛春日午后在满是蔷薇花的院子下面小憩的猫。

陆惟还真养过这样一只猫。

许多年前,他在乡下读书的时候,一只黄白相间的长毛猫就经常趴在墙头,尾巴一甩一甩,就像也能听懂。起初陆惟还有点稀奇,日子一久也就习惯了,还主动承担起小猫的一日三餐,小猫也理所当然成了他那里的常客。

看似骄傲不好接近的猫实际却很亲人,见了人都会主动去蹭一蹭,可也是这份亲人,让它后来遭遇灭顶之灾。

有一天陆惟醒来,却怎么找,都没有找到他的猫。最后,是在同乡纨绔子弟的脚下,发现它血迹斑斑的尸体。

自那之后,陆惟再也没有养过任何宠物,那只长毛猫早已随着时光湮没在记忆深处。

唯独此时此刻,记忆又不期然跳跃出来,零碎不成画面,偏偏陆惟发现自己其实从未忘怀。

自然,公主比那只傻傻的猫聪明狡猾百倍,说是狐狸也不为过。

可要真是狡猾的狐狸,又怎么会不肯走呢?

“乱臣贼子的下场,我非得留下来亲眼见证不可。”

公主微微喘息,但那是因为受伤,加上刚逼退了一波人,气力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