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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组团攻略的灭世boss(228)

他旁边叫“三毛”的大黑狗也跟着汪了两声。

荀玉乐呵道:“师傅。你家狗叫三毛,人叫四毛呢。”

“挨着取名呗,大毛到四毛都是捡来的。大毛供出去读书了,二毛是条白狼,可漂亮了……前些年老死了。三毛就是它,二毛的儿子。怂的很。也不知道是哪条土狗的种。四毛就是你们要找的人。”

说到这,老猎户不由得道:“怎么还没过来。估计是又没戴助听器。三毛,你领人过去。我去拿助听器。”

赢舟有些意外:“助听器?”

“嗯。是,他耳朵不好使。说是泡了水。助听器就一副,平时舍不得带。进山才带。县上红十字的嬢嬢赞助的……要我说她就是看我们四毛长得俊。想摇回去当上门女婿。”

“要我说,不管是倒插门,还是去大城市里干点别的,都比跟着我当护林员好……但那小子轴,认死理。而且也不会说汉语。算咯。”

老猎户乐呵呵地说着,朝着屋子里走去。

而被叫作三毛的土狗则是摇晃起尾巴,示意他们跟上。

元问心谨慎地把定位发到了安保群里。

这是他专门找的团队,还在路上。个个都在部队里待过,身手很好。

他小声道:“感觉不怎么靠谱啊。耳朵不好,又不会说普通话。到时候沟通都是问题。要不还是等我找的登山队?”

赢舟抿起了唇:“你之前你爬过珠穆朗玛峰。领队找的夏尔巴人,不是安保队。”

元问心思考片刻,觉得赢舟说的有理。

说着,后院到了。

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在院子里磨刀。

顶多二十来岁,他坐在长凳上,面前是用得发白的磨刀石。熟铁做成的刀像一轮弯月,溜光。

穿着裤子,但没穿衣服。

皮肤晒得棕黑,看起来很健康。窄腰,身上的肌肉隆起,像绵延的群山。

裴天因低着头,汗水从鼻尖滴落。看得出鼻梁很高。

或许是因为是少民,或许是缺乏什么微量元素,头发不是纯粹的黑色,偏向暗红。

他的身上纹着奇怪的图腾。从手背到手肘,脖子、腰腹上都有。简洁又神秘。左耳上,还戴着枚银质的耳环。

荀玉走在前面,看见人之后,先是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想去捂赢舟的眼睛,但忍住了。

他承认面前这个男的还挺帅。

但这也不是对方大白天袒胸露乳的借口。

这身体和健身房里练出来的死肌肉完全不一样。和高强度体力劳动练出来的肌肉也不一样。

像豹子,像狼。像一些很凶猛的动物,充满野性。

而很多时候,野性、兽性这种词,是和人类最原始的欲望联系在一起的。

毕竟人也是动物。

只是赢舟不是小女孩,还成年了。看两下是不会长针眼的。

裴天因同样发现了这些客人。

不过不是靠听觉,而是触觉。有东西靠近,地面会有震动。人和动物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他抬起头,眼睛很亮。

赢舟甚至觉得这双眼会像动物一样,在夜里反光。

而元问心的感觉就更直接了。

——这人一定杀过人。

“裴天因是羌彝,族长会兼任祭祀,大概是这样的吧?我也不懂,所以有文身。他们那边未婚男性会戴耳环。耳坠子老贵了,碰都不让人碰。”老猎户绕到了窗户边,叫了声,“四毛!助听器!”

然后,他从窗户里,把助听器丢了下来。

裴天因抬起手,接得很稳。

他把刀放下,去水龙头那边接水,洗了个手,然后用毛巾擦干,穿上衣服。这才郑重地戴上了助听器。

这玩意不好找,还贵。丢了就没了。他一向用得很小心。

老猎户说是镇上红十字会送的。但他和裴天因都清楚,是从别人脑袋上拿的。

之前有个毒贩子,躲进了山里。武装部队来了好几天也没找到人。

裴天因接到了通知,抄起刀往山里走。第二天就拎着血淋淋的人头回来了。

人和动物,在山里都一样。

他们都是猎物。裴天因是猎人。

这个毒贩子早些年耳朵中弹,一直在用助听器。裴天因把人头交了回去,助听器却藏了下来。

领导还说希望裴天因来他们军区。这么好的身手,不该浪费了。

可惜裴天因是真不会说汉语,再加上他也不愿意离开封山镇,遂作罢。

老猎户靠在窗户边,乐呵呵道:“直接跟他说就行了。他不会说普通话,但能听懂,很灵性。”

元问心:“……”

灵性不是这么用的吧。

裴天因打量了面前三人一圈,开口:“找我什么事?”

这句话在其他人耳朵里是“@#¥#¥@%”,但赢舟却准确无误地明白了他话里的含义。

兴许是小时候听过。

赢舟:“我们想去许家寨。你能带个路吗?”

裴天因回答:“嗯,行。”

简单得让赢舟都有些意外。

裴天因捡起插在泥巴地里的刀,用刀尖指了指元问心脚上的皮鞋:“让他把鞋换了。”

说完,他用布擦了擦刀上的泥巴,然后别在自己腰间:“明天早上五点出发,三天后会下雨。雨多不进山。”

第139章

139

赢舟如实转达了裴天因的话。

元问心顾不得追究为什么赢舟能听懂藏缅语,蹙着眉问:“明天五点吗?是不是太仓促了?”

裴天因:“@#¥@#。”

赢舟:“他说最近山里要下雨。明天不去的话,就要等下个月了。”

裴天因跟着点了点头。

元问心:“……”

说实话,他很好奇,赢舟是怎么从那短短几个音节里翻译出这么长一串文字的。

荀玉开口:“明天出发也没事,我东西带的很全。不用补。”

知道这次要进山里徒步,荀玉带了很多户外产品。

譬如帐篷、卫星电话、净水器、打火机、拐杖和烧燃气的灶。都是军工厂出品,质量一顶一的好。

“不远的,”赢舟回忆道,“顶多五六个小时的路程。”

他当初是靠一双腿走出大山的,那时候才六岁呢。

元问心面色不太好看,但也没说什么。

他并不是很娇气的人,相反,小时候每个暑假都会被他爹丢到国外去集训,还练过一段时间的枪。

三个人回宾馆,各自收拾起了行李。

赢舟对大山并不怀念,但他毕竟是山里长大的小孩,听说过哪哪闹山火,哪哪被野狼袭击,亦或者哪哪被山洪淹没。对山林自然有几分敬畏。

他换上了防水冲锋衣,考虑到昼夜温差,还多穿了一件里衣;包里塞满了矿泉水和压缩饼干。

唯一留下来的电子产品是手机。自带指南针和摄像功能,也许能用上。还带了个满格的充电宝,以防万一。

东西的种类不多,但因为装了水,很沉。

从宾馆赶到封山镇还要一段时间,他们凌晨四点就醒了。这一次荀玉有了点经验,提前找宾馆的人租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