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莳花记(7)+番外

兰郎中是个别人对他一分好,他便对人三分好的,见村人送女儿花,一边心里得意自家女儿招人疼,一边对村民更加热心。本来平时为同村人诊治就几乎没收过诊费,此后更是常常连药也倒贴。寻常农家养的花草能值什么钱,对村民来说,几棵不值钱的花苗换人家的药,那是他们占便宜了。因此,好些村民见亲戚家有什么好看的花草,都会特意讨来一苗送给襄荷。

也因此,襄荷在还是婴儿时,便达成了“秀水村及周边花草全收集”成就。

村民尚且如此,女儿控兰郎中更是不甘落后。兰郎中见女儿这么喜欢,自然也跟着上心,无论是上山采药,或是出去行医,看到什么家里没有的好看花草,或挖或买或讨要,总是竭力给襄荷弄来。

可是天下花草何其多,想将所有襄荷喜欢的花草收集都起来,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这个时代,花卉消费几乎只在上层阶级中流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除了襄荷这样爱花成痴的,再好看的花也比不上一个杂面窝窝。不是普通百姓不会欣赏花草之美,而是艰难的生计使他们无暇欣赏,也无心欣赏。

正如孩子眼中的世界是风、是雪、是空中飞鸟,大人眼中的世界则是油、是盐、是仓中之粟,出生时,每个人都是浪漫派诗人,而随着岁月流逝,有些人却被打磨成了现实派。

只流行于上层阶级的交易,无论交易物为何,身价都定然不菲,就比如如今最受权贵追捧的牡丹。

襄荷自然也喜欢牡丹。前世的时候,几乎每逢牡丹花节,她都要坐上几个小时的车,就为去隔壁市看一次牡丹,哪怕去的时候牡丹园人比花多,每次回来时都挤得满身臭汗,也依旧兴致勃勃。

那时的牡丹已是寻常物,只要不是想将所有品种集齐,花费尚在普通人的承受范围之内。但即便如此,襄荷上辈子却一直没养过牡丹。只因花苗买得起,有足够空间种牡丹的房子却买不起,她又不想将牡丹种在盆里,只觉得牡丹这样的花儿,就应该地栽才好看。

没想到重活一世,房子有了,院子有了,花苗却买不起了,只要稍微名贵一些的牡丹品种,都不是兰家可以负担得起的。

不过,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嘲讽,襄荷最终还是如了愿,只因牡丹也因人的喜好有了贵贱之分,有纷繁千叶,一芽千钱,如姚黄者;也有瓣少色素,不为人所重,只能剥皮入药,如凤丹者。

刘寄奴没有认错,兰家院中水井边那一丛的确是牡丹,但却是最最常见,通常做药用的凤丹。

凤丹又称铜陵牡丹,因铜陵凤凰山所产丹皮最佳而得名,凤丹花色有白有赤,白赤丹皮药效有些微不同,《本草》有曰:“赤花者利,白花者补”。兰家这丛凤丹花色雪白,便唤作凤丹白,时下药铺中所用的丹皮,即多为凤丹白或凤丹粉的花根炮制。

但即便是这样一株普通的凤丹白,得来的也不是那么容易。

襄城及周边并不产牡丹,连用作药用的牡丹也不产,丹皮俱是从外地以车船运来。

兰郎中跟药铺进货的人相熟,托其进货时从千里外的牡丹花农那里捎来了一小株凤丹苗,为此费了许多好话和二两酒钱。

不止是这株凤丹白,院中除却菜蔬,几乎每一株花草都有其来历。有襄荷或兰郎中亲手在山上挖的野花,有自村民及村民亲戚家得来的寻常家花,更多的却是在游医途中,或以诊费相换,或以银钱购得的各色杂花。

不拘贵贱,不拘来处,俱都汇集在兰家这座小小院落中,若只论品种多少,许多寻常富贵人家的庭院也不及。

在襄荷心里,除了兰郎中,这一院子花草就是她最宝贵的东西。

但是,这一院花草不仅她喜欢,村里小孩也喜欢,可他们的喜欢显然跟襄荷的喜欢不一样。

花在枝头开得正好,只要稍不注意,便被不知哪个熊孩子摘了。襄荷不是不让他们摘花,她有时也好剪些盛开的花插瓶,几枝花便可让卧室盈香数日。但熊孩子之所以熊,就是因为他们纯粹是摘着玩儿,没一会儿玩腻了就随意扔弃。且摘花时粗鲁堪比真熊,所到处花枝尽伏,花叶俱落,有如狂风骤雨袭过,一眼望去残花遍地,四处可见猩红点点。

看得襄荷恨不得将他们一个个吊起来,狠狠揍上一顿屁股!

所以,能有只镇宅丑猫将那群熊孩子吓住,她简直想要放鞭炮庆祝。

父女俩默认了包子的存在,也就任它来去自如,有时碰上饭点,兰郎中还会招呼它一声,刚开始自然是遭到包子大人无情的目光蔑视,但兰郎中素来不屈不挠百折不弯——或者说脸皮厚,顶着包子的蔑视目光,一次又一次将热脸贴上包子的肥屁股。

终于有一天,兰郎中嘴里叼着个肉包儿,第一百零八次冲着屋顶上那孤傲卓绝的身影喊道:“丑猫,吃包纸?”

话声方落,就见那丑猫抖抖土黄色的短毛,迈着优雅的猫步,缓缓走下屋顶。

从此,兰家多了个叫“包子”的编制外成员。

☆、第6章 桃花源

那边包子肥硕的身影消失在小玉峰的黛青山影中,这边兰家人也各自去休息。

堂屋西间还堆放着杂物,今日天色已晚,来不及收拾,因此刘寄奴便暂时与兰郎中一起睡在了东间,与襄荷睡的东厢房不过一墙之隔,墙壁隔音效果差,若一边声音大一些,另一边都能听到。

兰郎中向来是沾床就倒,即便床上多了个人也毫无影响,此刻已经鼾声大作。

刘寄奴睡在靠墙的一侧,他睁大眼睛,却只看到黑魆魆的墙壁。身上的薄被所用布料并不好,但摸起来却很柔软舒适,还带着日光的气息。

来兰家的第一天,他原以为自己会难以入睡,但事实上,在兰郎中近似噪音的鼾声中,他竟很快就睡了过去。

隔壁东厢房,襄荷听着那边没了动静,便摸索着将桌上的一盏小小的油灯点了起来。

油灯灯光微弱昏黄,摇摇晃晃地驱散了四周的黑暗,照亮了这小小一方斗室,襄荷将右手手掌伸到灯光下,一脸郁闷地看着掌心处。

早在晚饭的时候,她就感觉到掌心一阵阵发烫,像被一根小小的蜡烛炙烤着,灼痛倒不至于,但的确有些难以忍受,只是碍于兰郎中和刘寄奴,她也只得先忍着。此刻在灯光下细瞧,只见右掌心正中,原本有着一块指甲大伤疤的地方,渐渐浮现出一枚淡绿色的树叶图案。

是最常见的长椭圆形叶,叶端钝圆,叶脉清晰,下端的叶柄恰好与中指成一条线。此刻叶柄与叶脉处如血管般微微鼓起,仿佛有什么液体,顺着叶柄流向叶脉,又由叶脉扩散至整片叶子。

看着手心的异状,再想想其来历,襄荷眉毛皱地简直能夹死苍蝇。

襄荷五岁那年,兰郎中带着她去南边游医。行医时,两人通常是在村镇间游走,绝少去往深山野林,夜里住宿也一般是住客栈或借宿农家。偏偏那一次倒霉透顶,直走到天色黑透也没见一个村子,天又下起了雨,兰郎中怕襄荷生病,抱着她加快速度赶路,谁知忙中出错,居然走错了路,村落没找到,反而误入了茫茫大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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