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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有所思(1)

作者: 温凉盏 阅读记录

《美人有所思》作者:温凉盏

文案

柳树胡同来了个新住户,婷婷袅袅,玉骨丰肌,端的是个美人。

左邻右舍碎嘴:

“呸,一看就不是啥正经人家女子!”

“哎哎,我瞅见她跟那铁铺铁匠眉来眼去的!”

“哟哟,我听说她跟那书铺老板不清不楚呢!”

……

甄珠:……大惊小怪什么,不就换了几个男友。

穿成过气花魁,从良后的故事。

以下阅前须知/扫雷(为了你好我好大家好请一定要看啊爸爸们!):

1、女主属性渣,超级超级玛丽苏,有名有姓的男角色全喜欢她,接受不了请点叉。

2、1v1,女主控,所有人都虐,但坚决不虐女主。以及友情提示不要被前面骗了把这文当篇轻松欢乐小嫖文看……其实这是篇天雷滚滚狗血文啊!是真的狗血,比一般狗血更狗血的狗血,超乎你们想象的狗血!作者母胎至今没泼过一次狗血就为了积攒力量泼好这一次你信不信(→o←)

3、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证,本文三观正,三观超级正,但伏笔多前期剧情未展开,请耐心些,不要看几章就给女主或作者扣三观不正的帽子。

4、弃文了或者觉得不好看了就默默弃文吧不用留言告诉我,走向大纲已定,就算你拿一百万来砸我!……好吧那样我还是会考虑改的:)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美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甄珠 ┃ 配角:阿朗、方朝清、阿圆、计都、狗儿、何山 ┃ 其它:背景板不需要名字~

作品简评:

时乖命蹇,在现代逍遥自在的人生玩家甄珠,飞机失事穿成年老色衰的古代花魁,举目无亲,社会地位低下,可日子还是要好好过下去不是?包袱款款赎了身,得行乐时且行乐,画画养家,闲时撩汉?逍遥人儿自逍遥,玛丽苏到哪儿都是玛丽苏本文行文流畅,文风轻松,主角画风清奇,配角特点鲜明,故事层层递进,你方唱罢我登场,交织成一场俗世人生的悲(狗)喜(血)剧,宜闲暇品读,放松自乐。

第1章 穿越

三月京城,城东的车马店沸腾喧嚣,人畜混杂,来往住宿的多是苦力客商,以及囊中羞涩的外乡人,天南海北的话用南腔北调说着,虽吵杂却也热闹。

甄珠搬了个板凳,坐在客房门前的廊下,看着车马店老板一家和各色的客人们来往说话,从他们的言行举止中一点点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

阿朗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看着这形形色色的人,听着这形形色色的话。

时不时地,甄珠便发出莫名其妙,叫阿朗完全听不懂的感慨。

阿朗也不询问,只用他那双黑琉璃似的眼珠静静地看着甄珠。

甄珠便笑着揉揉他稀疏枯黄的头发,敷衍地解释:“没什么,我就是有些思念家乡。”

穿越后综合症,大抵也可以叫做思乡吧。

是的,甄珠是个穿越者。

穿越前,甄珠是个空中飞人,满世界地写生取材,爱好便是吃美食,看美景,撩美人,再将这美食美景美人入文入画,赚了钱再继续满世界地浪。

结果浪过头,难得一遇的空难都给她遇上了。飞机的剧烈颠簸中,她一个不优雅的大马趴狠狠撞到脑袋,再醒来,就到了这个历史上查无此朝的朝代,这才发现,空难只是头盘,传说中的穿越才是主菜。

唯一可庆幸的,大概便是现代时她父母已逝,不用让他们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

而作为一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她有合眼缘的性伴侣,丈夫孩子却是没的。

又因为总是天南海北地四处飞,虽有许多朋友,特别亲密的却没有。

这么一看,她倒真是无牵无累,适合穿越的大好人选。

穿就穿吧,毕竟白捡回一条命,甄珠也没什么不满,只是这穿的身份,的确让她有些想扶额。

她穿成了一个“年老色衰”的妓院花魁,花名就叫做珍珠。

珍珠姑娘不知怎么想不开,寻了短见,身子就便宜了甄珠。

“年老色衰”加了引号,是因为甄珠实在不能苟同妓院各位工作人员,乃至珍珠姑娘自个儿做出的这个评价。

首先年老这条便大大的不能同意。

珍珠姑娘年方廿七,虽然不是青春少女,但怎么也跟老沾不上边儿吧,在现代同样已经二十七的甄珠,一千一万个不能同意。

至于色衰,不就是胖了点儿么。

珍珠姑娘年纪与甄珠一样,身高与甄珠一样,就连脸与甄珠现代的脸也是一模一样,唯独体重,却足足比甄珠多了五十斤。

这个朝代以瘦为美,珍珠姑娘纤腰细细弱不禁风时是人人追捧的花魁,可听妓院工作人员说,最近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她像是患上嗜吃症似的,一有空便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谁也拦不住,当面你给拦下了,转身她偷偷地也要吃。

于是,两年下来,珍珠姑娘生生把自己从个弱不禁风体重不过百的瘦美人,塞成了个一百四十斤的胖子。再美的美人,多了五十斤肉也看不出什么美了,更何况是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一百四十斤的珍珠姑娘成了花楼里最“丑”的姑娘。

原本人人追捧的花魁,如今愣是无人问津,两年下来没接一个客,全靠着积蓄过活,还碍了妓院妈妈的眼。

不过倒是便宜了甄珠,一穿过来,花几天时间摸清了环境后,她提出赎身,妈妈除了要了一大笔赎身费,别的竟也没为难。甄珠扒拉扒拉珍珠姑娘的积蓄,发现珍珠姑娘果然不愧曾是花魁,即便收入被妓院占去大头,身家仍丰厚地令人咋舌,赎身后居然还能剩下二百多两银子。

于是甄珠当机立断便赎了身,付了赎身费后,收拾收拾金银细软,便包袱款款地准备投奔新生活。

只是,离开妓院时,一不小心捡了个小可怜。

这小可怜便是阿朗。

彼时她满脸假笑地拜别了妈妈和昔日姐妹,从妓院后门离开,刚出门,就见后门巷子里三四个龟奴正对着个小孩儿拳脚相加。

小孩儿衣衫褴褛,看身形十来岁的样子,瘦骨伶仃的身子缩成一团,满身的血浸湿了身下的青石板,他双手抱头,一动不动,任由龟奴们的拳脚雨点般落下来。

甄珠出来时,这场殴打已到了尾声。

龟奴们停下拳脚,其中一个瘦瘦高高,四十来岁,脸上密密麻麻长满了麻子的弯下腰查看小孩儿情形,翻翻他眼皮,又探探他胸口,啐了一口:“不行了,这小崽子忒不禁打,扔老鸦岗去吧!”

老鸦岗是个乱葬岗,因为总有死尸被扔到那儿,招来了许多吃死人肉的老鸦,久而久之便被叫做老鸦岗。

两个龟奴抬起那小孩儿,小孩儿没有一丝反抗,一只腿以不正常的形状软软地垂下来,晃晃荡荡像是一只空裤腿,没血肉似的。

龟奴抬着小孩儿从甄珠身边走过,她呆呆地,没料到刚一出来就见到一条生命的逝去,看着小孩儿空荡荡地裤腿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忽然,就在龟奴即将走过去时,那看上去像是已经死了的小孩猛地伸出手,抓住她的衣角。

他手上满是血,瞬间便将她的裙子染上一朵朵血花。

“等等,他还活着!”甄珠瞳孔紧缩,连忙喊道。

方才那让人把小孩儿扔了的麻脸龟奴就跟在后面,一听甄珠这样说,阴笑着瞥了她一眼:“这会儿活着有啥用,一会儿就死了。”

说罢,就上前去掰小孩儿的手。

然而小孩儿看着奄奄一息,头都抬不起来,然而手却抓地死紧,枯瘦的手像钢筋拧成的爪子一样,牢牢地锁住她的衣裙。

那龟奴皱眉,吐了口唾沫,一手握住小孩儿手腕,一手就要强拉。

甄珠也皱了眉,狠狠将他的手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