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凰涅天下(374)+番外

作者: 君朝西 阅读记录

卫希颜扫视堂下一周,方落座公案后的乌木椅,容色淡淡让人看不出喜怒。大理寺卿和刑部侍郎分别落座公案左右的几案,神容端严,不苟言笑。

卫希颜向左侧的大理寺卿微微点头。谢如意一拍惊堂木,“公诉人上堂!”

公诉人?人群窃窃私议。只听说过原告、被告,这公诉人又是什么新鲜玩意?众人都伸长脖子。

从容上堂的是一位绿袍官员,看官服颜色官品不高,但风质儒雅,年纪四十左右,面庞却白润皱纹极少,唯有鼻翼两侧的法令纹长而深刻,斜伸至唇角,显出几分严峻气度。

堂下“噫”声四起。谢如意一拍惊堂木,公堂立时安静。

“御史台公诉人洪皓,见过审官大人!”

绿袍官员语声严肃,不卑不亢拱手只行半礼。

堂上三审官均微微颔首,谢如意道:“看座!”

两名衙役迅速抬了一把椅子上堂,置在公案下侧左方。洪皓微微躬身后入座。

这位充当“公诉人”的绿袍官员是隶属御史台察院的监法御史。御史台三大院——殿院、察院、台院——其中察院官员为监察御史,主司地方监察,监法御史则是设在察院的新官职,专司法律监督。

赵鼎在入主御史台后,就按名可秀之意设立了监法御史,监督刑部和大理寺的执法公正;卫希颜入朝后,在她的幕后策动下,对刑部和大理寺断案的司法程序又进行循序渐进的变革,监法御史被赋予的职能也渐次扩大,有几分类似于后世的检察官。

卫希颜对监法御史的重视是基于司法分权和制衡考虑。

当然,她不是法务专家,对法律的有限了解来源于妹妹希文——电脑黑客只是她的隐蔽身份,律师才是她的专业。当年,卫希颜混黑帮时,卫希文就偷偷报了律师函授,但她性子跳脱,卫希颜原以为她定然学不下去,孰料三年后她不但学成毕业,而且一年后又拿到了律师资格。卫希颜惊喜之下又暗地感动,她知道,希文学法律完全是为了她!

再后来,到得卫希颜混佣兵时,卫希文大律师在行业内已打出名气,并拿到多国律师执照,卫希颜活动到哪个国家,她的律师事务所就开到哪个国家,能注册的就注册,不能注册的就高价收购当地事务所,卫希文不计成本和代价,只为了以防万一。武力不是她的强项,卫希文只得用法律的方式去维护自己最重要的亲人!

有这么一个大律师在身边,卫希颜即使对法律毫无兴趣,也多多少少受到些熏陶,但她无法肯定,后世那些规则在宋朝就能行得通。她只能针对朝廷现有司法体系的一些弊端,提出置疑,再根据后世做法给出天马行空的设想,由名可秀去判断合宜否。

卫希颜曾认为知县、知州的责权太重,行政、收税、刑狱三权揽于一手,不利于司法公正,虽说地方上还有朝廷派去的转运使主管税赋、有提点刑狱司督掌刑狱,但一路仅设一官,鞭长莫及,如何制衡州县长官的权力?

“监察御史!”名可秀道,“他们就是朝廷监督地方的耳目!”

卫希颜蹙眉,“监察御史常驻京师御史台,逢大事方出巡地方,小事多有不察;况且按府路设置,统共不过十来人,如何督得了天下一百九十州县?”

名可秀微叹口气,笑笑摇头,“你说得虽然在理,但御史多了,也未必能杜绝不法。何况,每州每县若都置得一员监察,将来又会成为朝廷冗官,徒耗资财。”

她沉吟了下,又道:“唐朝时除了设监察御史外,又设有巡按使出巡地方,将天下分为十道,每道设一巡使,不驻一地,长期流动巡察,以十道巡按使即可监察全国。此种做法或可借鉴……除了设监法御史督察刑部和大理寺外,可在地方设立巡法使,隶属御史台,不事常驻,长年巡回地方州县,遇大案奏裁、小案立断……”

卫希颜听她说完,双手一拍笑道:“这就相当于马上的巡回法官!”她想起希文提过的巡回法院,初始就是从马上法官而来。

名可秀微笑:“设立巡法使,一是有利于对地方执法随时监察;二来我朝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百姓如非居于州县所在地,要去衙门告案往往劳神费财,多无力前行,民间结束纠纷多是按宗族规矩或当地习俗……”

她说到这容色微转凝沉,“巡法使必须要往偏僻的地方去,一则方便百姓办案,二要记录当地解决纠纷的习惯,汇总到京城交流,好的习惯收入律法,坏的习惯要着力革除。宗法之弊虽然无法一时解决,但望有所改观。”

卫希颜不由暗赞名可秀的思路开阔,竟由地方司法督察推远到触动民间宗法之弊。

宋朝是一个宗法社会(直到民国都是),在同种血缘同一姓氏联结而成的宗族中,习惯和规矩的力量极其强悍,族长的威严甚至远远超过法律,对犯规的族人以宗法处置连州县长官也不能置喙。名可秀曾叹言,宗族杀人甚于官府秋决!

这是一个皇权社会,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人治高于法治;这也是一个宗族社会,宗族规矩如一柄利刃,悬在法律之上。在这里,所谓人命关天不过一句空话,更遑论人权?

但有宋一代,却是中原王朝史上最宽容的时代,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对文臣的尊重超过任何朝代。这种尊重不仅体现在“不杀士大夫及言事者”,更体现在对士大夫私有财产的尊重上,如文官犯案往往只论其罪不抄家产,虽然赵室皇帝绝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但皇帝对文官私财的尊重堪称历代典范。

就以蔡京抄家而论,卫希颜当年怂动赵桓抄了蔡家事实上担着被攻讦的风险,但最终未引起太大非议缘于三个原因:一是得益于金军兵临城下的危机;二是蔡贼祸国殃民,赵桓重用的臣子多对其深恶痛绝;然而这二者并非卫希颜免责的主要原因,她未遭言官弹劾的关键原因是赵桓的诏令非为“籍没家产”,而是“查收侵吞之朝廷钱物”!

同是抄家,赵桓却聪明地玩了把文字游戏——不是抄私产,而是收回国家钱财!当然,这个国财和私产的尺度完全由卫希颜在把握,然而无论如何,蔡府家眷在抄家后依然能够拥有足以度日的私产,而不是如《红楼梦》里贾府那般家产全充的凄凉。

这就是宋朝的宽仁!

卫希颜曾对此赞叹击节。她赞叹的不是赵宋皇帝的仁政,而是某种不为人意识到的思想萌芽,这就是人权——西方近代人权的起源,正是建立在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上。

在这样一个对文人最宽仁的朝代,如果它的历史不中断,很可能现代司法就是从中国宋朝开始,而不是英国。

卫希颜曾听妹妹希文提过,在世界司法史的进程中,十二世纪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国的宋朝和欧洲的英国同时处在了司法传统的发展和突破上,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向现代司法转型的机遇。然而,英国的司法体制进行了“向前跃进”的改革,而中国宋朝却因蒙古人的入侵中断了发展,与机遇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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