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归卿.哥儿娶夫记/归卿(108)

“怕什么?就是我这一家一房都死光了,族里兄弟日后安稳下来生了崽崽,能舍不得一个男丁给我续香火?”

之类的话,还不到赴死时候的人应得也爽快,谁知道日后宫家只剩下那么三个男人,一个还因为挚爱为护他死得凄惨心灰意冷,一个又因为战时重伤不利子嗣,当年应下的承诺只得宫老爷子努力了呢?

而这个世界的宫家、吕氏,也是前朝几百年戍守边疆的屏障,就是有了老祖先那无子弟以文入仕之前不得出仕的话儿,百来年不再沾手兵事,也是天然厌烦外族的。

顺带的,也十足厌烦那没正经经历过战场血腥,没见过战友亲人血肉横飞的牺牲,没见过无辜百姓惨遭杀戮的不幸,只知道唧唧歪歪还自以为占据了道德制高点的家伙。

正好此间闹出君子远庖厨故事的那位吉安王,也如宫十二原先知道的齐宣王一般,创立了一个类似稷下学宫的地方,却不如齐宣王百家争鸣,更重儒家几个重视清名的学派,其人嘛,不是坏人,却比之齐宣王更优柔寡断几分,遇上的时机也比齐宣王倒霉,竟是在他之后,只又一世,就亡了国。

☆、投喂

宫十二仗着系统给的资料毒舌,批驳这君子远庖厨的自欺欺人等诸般坏处,顺便与时下那等为了所谓道德名声就不顾自家人受的凄惨遭遇、倒要怜惜敌人的好些文人论战几场,只说得不知道多少人只恨声“竖子不足以谋”,又说得如老王大儒那样的人深思许久、及至近日都还拿出老做谈资,更说得那股不知意在何处的歪风渐吹渐消,柴仲彦再索要秘籍秘药都更无赖也更婉转……

正是宫十二的得意战绩,哪里想到如今,倒是给楚铮拿出来做反击之资了呢?

一时之间,着实瞠目。

好在宫十二难受之下,虽是毒舌,到底不肯真胡乱迁怒,听楚铮占了理也没胡搅蛮缠;而楚铮也不过是逗着他玩儿,免得他全心神都在那股难受劲儿上的意思,反击稍有所得,却是穷寇未追。

过了一会儿工夫,汤羹不算浓稠,但也算是汤滚肉熟,楚铮就着之前说话时候削出来的木碗盛了小半碗,又夹起一块蛇肉,细细撕碎了,递过去给宫十二:

“先垫垫吧。”

一边说,一边将鸟蛋又往火堆移近了点儿,正好宫十二喝完那两口汤,鸟蛋也能吃了。

楚铮照样服务周到,将蛋壳剥开,又用木勺子大致碾碎了,浇了点蛇汤上去,不说鲜香满口吧,这热乎乎的一碗下肚,宫十二总能又精神两分。

虽然一精神起来,那尴尬地方的感觉又敏锐了些,但总比昏沉沉冷冰冰的强点。

他没再趴在溪边,却也没沉入水里,倒有兴致在溪里头扑棱起来,就是两条腿不敢怎么动(怕带动磨蹭到小菊花,感觉更强烈),但只靠手臂、头颈、肩背等处,就够他在水里游得畅快了。

楚铮看了一会,摇摇头:

“到底是小孩子,这折腾劲儿,可真是……”

说是这么说,到底放心了点儿,便给自己也盛了一碗蛇肉汤,虽然蛇肉还不够烂,蛇皮更是韧得很,热乎乎一碗下肚,总比行军时候好点儿有干粮、惨点儿连干粮都没得吃的强许多。

楚铮如今也不挑剔,甚至必要时候那洁癖都能压制下去,喝了汤、吃了肉,又将那两只叫花鸟扒拉出来,敲掉外头一层泥,剥开里头两层树叶子,便是一阵肉香。

这是常爱在水边筑巢的一种鸟类,因其羽毛做灰点褐底状,时人都称呼其为褐点灰,不是正经只吃鱼虾的水鸟,但必要时候,也能在水面掠食,因此这身体比一般鸟儿要大许多,虽比水鸭小点儿,却也几乎有家鸡大小。

就是野生鸟类,身上脂肪不可能像家鸡一般多,隔着树叶泥煨出来,也别有一股鲜香。

只是条件简陋,楚铮虽说包裹得仔细,里头的肉也难免有沾到些许泥灰的。

宫十二这会子精神了,体质加点带来的好视力就发挥效用,一眼过去就嚷嚷:

“先洗手啊,你那手先沾了外层泥,能不带进泥灰吗?”

又主张:

“反正鸟皮也没啥好吃的,直接撕掉吧?里头应该就干净了?”

楚铮也不嫌他事多,还真先将两只鸟放进临时劈出来的木板上,仔细往略上游的地方洗了手,又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手帕擦干了,后才去撕掉鸟皮:

“本来这鸟儿该是翅膀腿上的肉还算活,但看你这样……还是吃胸脯肉吧!”

再如何有家鸡大小,这鸟类到底不比家鸡,腿上还能勉强撕掉一层皮,翅膀上撕了皮还能剩多少东西?

宫十二:“哎哎哎,不需要这样特别照顾我啊,我们一人一只呗!翅膀撕掉皮子,里头还有两片嫩肉呢!”

楚铮:“……”

无语片刻,到底依着宫十二的意思将皮撕掉,却不肯如他所愿将整只由他自己啃:

“你指缝那玩意还没取掉,自己拿什么拿?就是另一只手,当我没看到掌心掐出来的血印子?”

执意帮宫十二将鸟肉细细撕下来,翅膀脖子几处虽麻烦了点,但宫十二明摆着稀罕那几处活肉嫩肉的,楚铮也不计较这点子麻烦,一样样细细给剔了出来,照样浇了两两勺子蛇汤上去。

宫十二接过手就是呼噜一大口,偏还要占了便宜卖乖:

“这啥都浇蛇汤,你怎么就不都做成一锅大乱炖呢?”

因着天未明、鸟未鸣,他这句喃喃虽小声,楚铮也听得分明,却只应:

“要做大乱炖,这三样儿可不够。”

宫十二嚼着鸟翅膀上拆出来的嫩肉,终于觉得自己有点无理取闹了,咳嗽一声:

“味道还不错,看来小侯爷这几年没在锦绣膏粱丛中享受啊?”

“既然勋贵,总要勋而后方贵。一时锦绣膏粱享受,一时腥风血雨厮杀,都是勋贵侯爷。”

楚铮说着,撕下一只鸟翅膀,顿了一下,却没往自己嘴里放,反而撕开外头皮层,随手抛宫十二碗里——

功夫还挺不错的,虽溅起些许汤汁,却只低低一点,并没有溅出来。

宫十二毫不客气一口笑纳,眼睛却看着楚铮那边:

这小侯爷果然今非昔比了,这直接撕下鸟腿连肉带骨嚼碎,回头只将太尖锐的大骨吐掉的吃法,豪迈得真男人啊!

——哦,对了,这本来就是个真男人,还是男人里头的雄性啥的。

宫十二猛然醒悟到这一点,不知道怎么的,竟觉得有那么一点点可惜,可要说是因何可惜,一时又说不上来,因身下那处忽然又是一阵尴尬滋味,又莫名不愿意再当着楚铮的面折腾自己,便也不多想,几口将碗里头的东西连汤带料吃干净了,转而沉回水里头去。

楚铮看他那样,也不多话,将剩下的东西吃完、火堆熄灭之后再看,天边已发白,城门该开了,又去劝宫十二。

可惜宫十二这会子心中正是各种滋味莫名,总觉得万一给大夫把出自己乃是哥儿的脉象,让楚铮知道了,是比之让宫十一知道自己莫名成了雌性还要尴尬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