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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征夫几人回(12)

阿卜塔再一次惊叹,用拗口的汉话问她:“为什么?”

女子抱起地上的小羊羔,笑道:“因为苍蒙人不屑于学汉话,我们也不喜欢他们的蛮话。”

阿卜塔真心惋惜:“那样他们的一生中会少了很多乐趣,苍蒙以南的汉人可比他们聪明多了,你们汉人女子也比苍蒙的女人貌美聪慧。”

谁都喜欢听到赞美,女子放松了些警戒,脸上浮起了淡淡的笑容。

阿卜塔还待再探问,只听到那头枯犊儿一声大叫:“王子,小心。”还没转身,就感觉脑后飞卷起一阵狂风,他急忙掩住头蹲□去。

一大片的阴影从头顶掠过,马的嘶鸣声,女子的娇喝声,长鞭抽打在马肉上的啪嗒声,一瞬间,阿卜塔似乎嗅到了秦山关那红色土地上特有的血腥气。他伏在草地上,头紧紧的贴在夏草中,地面在不停的震动,无数的马蹄在他周身飞奔而过,轰隆隆,轰隆隆,震得他帽檐上大鸨的翎羽都要飞了起来。

待一切过去,他才慢悠悠的从草地上爬起来,摘下帽子拍了拍,推开枯犊儿的扶持,笑意盈盈的望向马群最前方的华服女子。

相比羊群中娇媚如花的汉人少女,马背上的女子身姿显得英气十足。黑黑的长发被高高的束在脑后,胸前银制软甲恰到好处的包裹着她的身形,纤细而又有力的腰肢,挺直的脊梁,绷紧的双腿夹在马腹边端正得一如最娴熟的骑兵。

她手握银鞭,眼神倨傲而冷漠的睥睨着闯入禁地的陌生人。

“我收回我之前的赞美。”阿卜塔笑道,“你们汉人女子不单聪慧,还相当的勇敢。”

女子不言不语,握着马缰的双手紧紧收起,胯-下的骏马焦躁的在原地跺着脚,对着他们喷着响鼻。

“汗血宝马。”阿卜塔不由得上前一步,想要抚摸下马的鼻梁,指尖还没碰触,银鞭刷得抽了过来,在草地上划出一条深深的沟壑。

阿卜塔嘴角含笑:“嗯,凶悍的汉女。比秦山关的汉子们凶蛮多了,也怪不得会被大雁朝送来这穷困无比的苍蒙。我没猜错的话,你们是‘陪嫁品’?”

羊群中的少女们脸色俱变。她们没有想到方才还无比温和有礼的陌生人转瞬之间就会变成狡诈粗俗卑贱的豺狼。

马上的女子将长鞭横在胸前,莞尔笑道:“在很久以前,我的先生抓到过一只小蜥蜴,说它们是一种很特别的野禽,跟世人一样,可以通过改变自己的肤色而伪装自己和攻击敌人。如果他觉得你有利用价值,他就会变成无害的神色逗你开心;一旦你危害到了他的利益,他就会变成了凶猛的野兽,毫不犹豫的吃了你。

我的先生称呼他们为‘变色龙’。”

女子意味深长的凝视着阿卜塔,用着最标准的苍蒙话反问对方:“不知道九华的贵客见过没?”

枯犊儿喝道:“大胆……”

女子高扬着头,冷笑道:“在苍蒙的领地上,挑拨苍蒙与大雁的和睦,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或者,小女子可以以为这是你们九华在嫉妒和惧怕!嫉妒苍蒙有了强大的外援,更加惧怕苍蒙的逐渐强大,会威胁到九华在郯其大草原上第一大部落的地位!”

枯犊儿突地抽出大刀,却被身边的人及时阻止。

阿卜塔挺直着身子,眉目含笑地躬身道:“九华,二王子乌朝阳阿卜塔,请问姑娘芳名?”

女子调转马头:“大雁的‘陪嫁品’而已,哪有资格得到九华王子的青睐,就此别过。”再不多言,高高的扬起马鞭,如来时一般,快如闪电的消失在了草原深处。

女子一走,羊群中的少女们似乎也找到了理由,纷纷弃下羊群,招呼着骏马,奔驰而去。

马蹄声声中,若有似无的木樨香随着微风飘散。

当阿卜塔赶着一群羊出现在苍蒙的族群部落前时,轲华已经等待多时。一同等候的郭科尔笑骂道:“乌朝阳,这是送给我们苍蒙的贺礼吗?”

阿卜塔讪笑:“自然不是。这些迷路的羔羊是我捡来的,因为在苍蒙境内,故而就领了过来。”

轲华与他客套了两句,对身边的人吩咐道:“去看看,是谁家的羊群,顺道送过去。”

阿卜塔笑说:“我见过羊群的主人,是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女子,瞧着不像我们草原人。”

轲华嗯了声,率先领着众人进了帐篷:“王子你错过了我的婚期。在我们苍蒙,这些羊群的主人已经成了草原上最独特的风景,”他笑了笑,“是最美的风景。”

阿卜塔哈哈大笑:“那我一定要见见苍蒙的阏氏。据闻她是大雁朝最尊贵的公主,愿意远嫁苍蒙,一定是久仰了大君远近闻名的风姿。”

郭科尔插话道:“可惜了,王子你来得太不是时候。我们这位阏氏寻常人是不得见的,除了成亲当日,平日里她从不踏出宫帐一步,娇贵得很。”

“哦,难道大雁的女子真的都喜欢躲在屋里绣花,不见外客?那我今日路遇的女子,当真不是大雁人?”

郭科尔惊诧,刻意地询问了当时的情景,继而大笑道:“王子你不知晓,大雁人听不懂我们苍蒙话,更加别说骑着汗血宝马,领着野马在草原上奔驰。她们娇弱得很,坐在马车里都嫌弃马车晃动太厉害,颠簸得头昏脑胀。骑马,更怕跌断了她们那秀气的脖子。”

轲华给自己斟上烈酒,与阿卜塔举杯:“无论如何,我得感谢王子的远道而来。虽然王子迟到了半个多月,也不知是为了何事耽搁了这么久。”

阿卜塔叹口气:“大君心知肚明。没错,你的兄长,苍蒙的叛徒阿不尔斯已经逃到了我们九华,他被我的大哥奉若上宾,并且引荐给了我的父亲。”他猛地灌了一口酒,浓烈的酒液顺着咽喉吞入胃里,搅得肚子里火辣辣的疼。

“父亲同意了阿不尔斯的提议,答应借兵,让他夺回苍蒙的大君之位,报仇雪恨。”

轲华握着自己的腰刀,抚摸着上面一个个纹路:“好处。”

“好处!”阿卜塔定定地对视着他,“自然是你们苍蒙另外一半最肥沃的草原。”

“不。”轲华摇头,指着阿卜塔:“我是问你,你要什么好处?”

作者有话要说:好吗,男二千呼万唤出来了,虽然看起来又是一只狡猾的狼崽子

PS:JJ又抽了,死活不让我发文啊

☆、第十章

大雁即将迎来硕果累累的秋收之时,郯其大草原上的夏日也已经远去,接踵而来的是岐崀山谷里时而呼啸而来的强风,还有逐渐变凉的白日。

草原上没有秋天,只有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夏日还有白雪皑皑的冬季。

河床的水位逐渐降低,不用多久,这片繁荣的大草原将再也见不到一只活蹦乱跳的野禽,干渴的土地里长不出一根翠绿的野草。每当这个时候,不论是哪个部落,他们的大君都必须带领着自己的族人往更北方的岐崀山脉迁徙,去山谷里寻找避风的谷口,重新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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