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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征夫几人回(10)

轲华几乎不想再看她的这一张脸,这一张蔑视他如野狗的脸,这让他觉得自己做错了!他怎么会错?如果错了,那他手下的武士,他脚下的珠宝,他座下的权势都从哪里来?

轲华闭了闭眼,直接撕开了她身上最后一片纱缎,将她翻过身子,毫无预警的将自己的利器埋入了她的体内。

撕裂的疼痛来得太突然,顾尚锦低着头,如缎的黑发像幕布一般铺在床榻上。红的底,黑的发,交织在一处反而成了融血的褐色。她想要握紧手指,却发现整个手都无力的垂在了身侧;她想要踢打,颤抖的小腿之下是毫无反应的脚踝。

轲华如一头疯狂的狼,毫无章法毫无思想的侵占着身下的女子,把她的忍耐自欺欺人的当作温顺,把她的颤抖当作了羞涩的喜悦,他伸手去触摸她的脸颊,没有泪,那么她也是自愿的,是想要真真正正成为他的阏氏,成为他的女人。

顾尚锦不知道自己流了多少血,下半身的痛已经麻木,她好几次都以为胸口的跳动也已经停止,就好像无数次午夜梦回时一样,恨不得在那一刻死去。可是她的骄傲不容许她轻易舍弃自己,她的自尊不容许别人肆意践踏,她的忍耐在少时就被无情的战争给锻炼。

她,睁着眼到天亮。

轲华给她接上骨头的时候,意外的看到她那毫无睡意的眼。

漆黑一片,如同岐崀山深处最大的镜湖,黑不见底。

她很平静的与他对视:“再说一遍,方归云轲华,我顾尚锦恨你!”

轲华从她身上起来,摸出床榻上一条布满血块的方巾,胡乱的塞入衣襟里:“我知道。不过,我的愿望已经达成,你要恨就恨吧!”

他走出红绡帐,离开伤痕累累的女子,越走越远,就像多年前,她决然离开的背影一样,不回头。

作者有话要说:前天我的爪子被开水烫了QAQ,抹了厚厚的牙膏消炎后还是刺痛,只好一个字一个字的一指禅敲字T________T

有木有人安慰下我这可怜的娃?

PS:评论中不要出现肉字眼,大家懂的

PS2:谢谢在在燕心大美女丢的地雷^3^

☆、第八章

郯其大草原上难得的阴天,云层低低的压在头顶上,灰蒙蒙的一片。

四大贵族之一的郭家的老族长郭科尔正端坐在轲华的西列,魁梧的身体霸占了整个案几,脑袋却相当的小,从远处看去,人们只能看到那常年喝酒的酒糟鼻又大又红。

“大君,叛贼阿不尔斯已经有了确切的消息。那个狗崽子居然逃到了九华,听说九华部的大君热烈的招待了他。怪不得这次大君大婚他们没有派人来祝贺,连贺礼都没有,原来早就做好了要为阿不尔斯出头的准备。”

“他们不是为了阿不尔斯出头。”轲华指着桌面上诺大的一张草原地图,指着一处圈地,“这里是郯其大草原上最肥沃的一块土地,现在九华占了七分,我们苍蒙占了三分。”

郭科尔冷哼:“难道他们九华想要独吞整个大草原不成!原本我们苍蒙还占了四分,如果不是阿不尔斯那个蠢货,为了大君之位居然联合外部,把我们的土地‘贱卖’给了九华那群老狐狸,我们苍蒙也不至于落到要向大雁求和的地步!”

轲华沉着头不吱声。

郭科尔起身道:“大君,为了我们苍蒙的繁荣,我们必须夺回自己的土地。”

轲华靠在椅背上,问他:“你有什么计划?”

郭科尔把拳头挥得虎虎生风:“要什么计划!大君只需要把你的虎狼骑借给我,我就能够为大君报仇雪恨,把阿不尔斯的狗头砍下来。”

“虎狼骑?”

“对!我只要一千骑兵。”

“虎狼骑统共只有三千。”

“那五百!”

轲华沉凝了一会,叹道:“阿不尔斯是我的兄弟。”

郭科尔相当恼怒地吼着:“如果不是他,你早就是我们苍蒙名正言顺的大君!我们苍蒙的武士们也不会为了他的野心而自相残杀丢了性命。”他站起身,慎重的叮嘱:“大君,妇人之仁要不得!”

轲华盯着这个大汉,似笑非笑地道:“郭科尔,你认为我很仁慈?”

轻飘飘的一句话,不知为何,居然让郭科尔打了个寒颤。

对,他们苍蒙的人已经习惯了这位新大君的‘平和’,差点忘记他重回苍蒙的那一日带来的腥风血雨。苍蒙的武士们再如何残酷,也不会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逼疯父亲的侧阏氏,追杀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轲华是岐崀山上最凶狠的狼王,他凶残、冷酷、无情,嗜血热爱杀戮。

这样的男人生来就是要成为大草原上的霸主!他怎么会仁慈?!

“父亲,父亲!”郭莺摇着他,郭科尔这才如酒醒了一般跳了起来,喃喃地对着女儿道,“安心吧,大君根本没有被大雁那只狐媚子迷惑。大君是狼,等到了寒冷缺食的冬天,不用你劝,他就会主动的咬死那只狐狸,给我们苍蒙的子民充饥。”

郭莺闻言,笑意盈盈地道:“父亲你消息太慢了。大君已经很多日没有去过大雁公主的帐篷了,除了新婚,他们两人连面都没有见过。”

郭科尔打量了一下女儿的身段,点头道:“果然大君还是喜欢我们大草原上最美丽的羽衣甘蓝,大雁那种娇花,太柔嫩了,稍微用点力就折断了性命。”

“可我还是担心……”

郭科尔灌了一口酒,打断她的话:“不用担心,只要你替大君生下世子,你就会是苍蒙最尊贵的女人。”

“你们只需要保护她,不许任何人踏入她的帐篷一步。”另一头,轲华吩咐着赤那,想了想,又补充道:“侧阏氏也不许进。”

“是。”

轲华疲惫的揉了揉鼻梁,半响才问:“阏氏还是不肯服用大合萨送过去的药材?”

“阏氏的女奴收倒是收了,不过我隔着帘子偷偷瞧过,东西都原封不动的放在了一旁。他们熬药的罐子不许人靠近,不过闻着那气味的确不是我们苍蒙的草药。”

“几日了?”

“有七日了。”赤那回答,迟疑了一会,犹豫地问,“大君,她们大雁的女人是不是……都相当的脆弱?”赤那比划了一下,“我看她们的骨头都相当的细小,跟马鞭差不多粗,不会碰一下骨头就断了吧?”

轲华疑惑:“怎么可能,那是人的骨头。”

“可是,大君你……”

轲华恍然大悟,点头道:“对!她们相当的弱小,就跟草原上的小羊羔一样。只要你碰了她们,就得担心她们随时给你一蹄子,踹断了鼻梁。”

赤那隔着袅袅的香烟,盯着大君不停揉着的鼻梁看了又看,实在琢磨不透大雁这群羊羔到底是弱还是强。

“还是我最厉害!”顾尚锦挥汗如雨的压着小狐狸的脊背,用缎带将小东西的四肢都捆缚了起来,最后揪起它的尾巴在脸蛋旁扫了扫,“唉,真想把你做成围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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