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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牌小艾(115)

拉克姆是我在暮丽的买办,纺得一手好纱,做事又干净利落,自己也曾去过朔国几次,和我所谈不多,却难得的投机,因此我对她的印象较深。可是我此时却不愿见到她,我怕,八成那变态又把尸体送到了她那里。

果然,她在看到我之后,满脸忧愁顿时转为喜色,纤足一点,飞奔到我马前,拉住辔头,仰头用西域人所特有的卷舌音急促地说道:“老板良,老板良,宁果莹来了!不好了不好了,姑良们都快吓死了,宁快跟我进城吧!”

我叹了口气,知道我又该死的料中了,忙翻身下马,挽着她手臂,柔声安抚道:“不急不急,出了什么事?”心里却道,我当然知道出了什么事,这个杀千刀的,就知道骚扰我的员工!

拉克姆深吸一口气,紧紧反抓住我的手,用颤抖的声音道:“今天清早,我们打算开门营业的时候,就看到一个死棱,趴在台阶上。大概是个女棱,衣服都破了,身上都是血。我们吓坏了,本来想不管,结果有飞刀插在门上,飞刀上插着的字聊说,卢果我们不把这死棱保管好,等今天晚些时候宁来,就过一个时辰杀掉我们中的一个棱!我……我们都吓死了,又不敢碰那个女棱,又觉得这样放在店门口实在不好,只好把那死棱用大堆的废纱盖起来,挂牌说我们今天店里整顿,不营业了。”

她双手抱着我胳膊,整个身子都在颤抖,我安慰地拍拍她手臂,赞她做得很好,告诉她,她已经很冷静。从她叙述的语气来看,这女尸绝对不像她说的那样简单,必然是外相恐怖,才令得她们一个都不敢碰她。

她似乎连回忆都觉得是折磨,自开口后就一直抖个不停,走路都走得歪歪斜斜。我停住脚步,转身抱住她,安慰地拍着她后背,直到她颤抖稍止,才柔声道:“带我去看看吧!放心,有我在,没事的。”

当我看到那女尸时,我知道,这很有事。

估计这群姑娘会很长时间不敢单独睡觉了。

这女尸绝对担得上恐怖二字。还好她身型并不大,本姑娘又多少练过,才得以顺利将她搬到临街某个作为储藏室使用的偏僻小屋里若是她们知道这女尸曾在店里耽搁过一段时间,不哭着闹着要求换店址才怪。

这屋子的窗子不够大,而且现在已经接近傍晚,光线不足,我不得不多点了几盏油灯放在尸体的周围,才得以看清这女子的样貌。

即使已经经历了三具被折磨惨死的尸体,我也可以毫不犹豫地认定,这女子所受的折磨最为严重。

她的脸青肿一片,肿起的烂肉将五官挤得无限小,早已看不出原来的面貌如何。嘴巴也是肿着,却奇怪地向内凹陷,我掰开她嘴巴一看,牙齿,都已经被拔光了。而眼睛……我用银针排出她脸上的尸液,待她面部渐渐消去一半的肿胀之后,我才看清,她的双眼,只剩下了烧焦的两个黑洞,好似承载着无穷的怨怼一双大眼,直直地越过我,瞪着虚空中的某个人。

我不由打了个冷战。想象一下,一根烧红的铁棍顶住你紧闭的眼皮,慢慢烧穿,然后在你的惨叫声中迅速直插入你眼球里,之后你身体最脆弱的部分渐渐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最后在眼窝里受热爆开的情形。

毛骨悚然。

谁会想到如此变态的手段?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当我看到她的身体时,我已出离愤怒。

她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

见过剥皮么?我只是听说过有这样的酷刑。听说,行刑人需要有极丰富的经验,先用锋利的尖刀将皮肤划分成一块一块,划的时候要小心地控制力道,刀不能插得太深,不能割到动脉和肌肉,也不能太浅,要连表皮真皮和皮下脂肪一齐割开。而且要割一部分剥一部分,防止刀口凝结。剥皮时要细致小心,用尖刀小心地将皮下脂肪和肌肉分离开来,这样才能保证剥下的皮是完整的,因为细致,这种剥皮的刑罚要持续整整一天。而据说全部剥完之后,因为出血量不多,且没有伤到要害,人会仍然活着,痛苦地清醒地活着。

据说这酷刑之后,若还嫌力度不够,紧接着的刑罚便是剔肉。书上说,技术好的行刑人,甚至能将人全部肌肉剔下而仍不死。空留着骨骼内脏和大量的血管,苟延残喘小半个时辰才会气绝身亡。

当时我看到这段文字时,还觉得这样的刑罚太假。我以为,这是御用文人为了达到抹黑前朝的效果而私自杜撰出来的,因为没人愿意去研究剥皮这样残忍的刑罚。它不仅对受刑人是折磨,对行刑人也是同样。和剥皮比起来,凌迟所带给人的视觉冲击自然小多了。但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剥皮,是真的有的。

这姑娘的皮肤就是被划成了两指宽的一条条,每一条剥到尽头之后,却不完全撕下,而是留下一点,和肌肉粘连着,连带着身上破烂不堪的衣物,都和她一条条皮肤纠缠在一起,和着血凝成一块块。如此这般,整块皮肤便成了一片流苏的海洋,而她整个人,就被残忍地做成了个鲜血淋漓的鸡毛掸子。

我晃晃我的大头,感到脑袋有些重,这姑娘的惨状,竟让我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熟悉?不不,不可能,我可以肯定,我从没有见过一个同样受过这种惨无人道的折磨的女子。可是当我看到她时,我竟模糊地感觉,这是那人在仿照什么,才刻意将她弄成了这个样子。

我离那姑娘远了些,拍着头扶着椅背坐下,又按了按胸口,强吞下一口浊气。

一天之内,四具尸体,四种诡异的折磨方式,饶是我神经再怎么坚韧,也觉得这是种精神酷刑了。

他到底想做什么?他难道只是单纯为了炫耀他有多残忍杀人有多创意?

不,从墨谢那里得到的经验告诉我,杀人,对谁来说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所以他既然选择以尸体作为媒介,那么他定然会附带某些线索,反应了他杀人的动机,而这些恰恰是我所忽略的。

想想看,这四具尸体,究竟是要告诉我什么?

若那人是女人,那么恐怕那□被铰烂和那个被掏心的家伙就比较好解释了。

□,她是说,有人对她不忠?还是曾经冒犯过她?

等等,若是不忠的话,恐怕掏心更符合大众对“不忠”的惩罚,那么□被铰烂,大概是说有人曾经侵犯了她,令她觉得男人,尤其是男人的□,都是肮脏的?

我叹了口气,揉揉愈发胀痛的太阳穴,不知该怎样继续下去。

我知道我现在做的分析,由于没有太多现实作为依据,实在是太过苍白。只是若要我对这四具尸体用一个感性的词语来形容的话,就是邪恶,邪恶得甚至让我觉得,如果这家伙不是什么邪教成员的话,我真要以为这家伙是由地狱爬上来的。

嘿,邪教,我怎么没想到?

得了吧,兄弟,一个邪教又怎么会跟你扯上关系?一个细小的声音反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