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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牌小艾(113)

可是这个人完全不同,他似乎生怕我看不出来有什么玄机一般,竟特地将这女子的腹腔划开,为我全方位展示他的“杰作”。这令我产生了个非常不恰当的联想,好似一个渴望表扬的孩子,骄傲地向我展示着他的作品,每个构思都说得详尽至极,务必要让我全面理解并衷心赞叹他是多么的了不起。

这人大概是有些自恋的吧,即使是敌对的关系,他也希望他的敌人能敬佩他。

通过这种方式来表现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实在是……不怎么高明。如果他真存了这样的想法,那他在其他方面上的思想大概也会比同龄人幼稚些。他虽然聪明,却可能从没吃过什么苦,所以……?

我摇摇头,苦笑,这都是什么有的没的啊,看到个刀口就分析了这么多,虽说提早知道这人什么性格,对于我之后和他面对面的交锋自然有好处,可是,从一具尸体里分析出这么多,我还是武断了。

我偏头想了想,然后皱着眉头,探手进那女子的腹腔寻找一样东西。

这人是想和我联系的,他既然替我把腹腔划开,在观赏完他的杰作后,没道理不给我点什么提示吧?

很快,我便在一团酱子里找到了我要找的东西。一个巴掌大的铁盒。

我长出一口气,看来,我所分析的,很有可能是对的?戴着手套左敲敲右打打,还好,他大概是怕以我的智商打不开这盒子,是以机关并不复杂,没费多大功夫便应手而开,里面整整齐齐地叠了一块薄如蝉翼的黑色丝缎。

展开,上面用银线绣着一句话:欲见至亲,循亡灵往。

至亲?只要他对我有半点了解,便可以知道,阿狄和我的关系并不大,我照顾他,也多是看了南平的面子而已,所以,他指的大半不是阿狄,他说的是谁?

谁是我所在乎的?墨让,南平,吴越,墨谦,夏至。墨让应该还在王宫,吴越在大漠,其余人都在朔国,哪个都不是唾手可得的,他是抓住了谁?

不由叹了口气,即使他是耍我,我也得走这么一回了,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抓着什么人了呢?我冒不起这个险。

从这点来看,他还真是了解我。可是,循亡灵?他可是疯了,用死人给我指路?这家伙是杀人成癖吧?

我再次审视这大张双臂的女子,这家伙既然把我当傻瓜,他自然会以一种极浅显的方式告诉我应该怎样去找他。

果然,这女子嘴唇上被涂了十分夸张的胭脂,大红的颜色,甚至向外扩了一圈。

撬开她仍在僵硬中的下颚,我从她嘴里掏出了一枚玉环。

顺手在她衣服上擦了擦那玉环,我对着阳光眯着眼鉴别它的成色。润如羊脂,剔透明净,成色圆润无杂质,是上好的大合玉。

大合,是西域产玉宝地,素有聚宝盆之称,我的马帮与大合不少商人都有密切的关系,我自然也知道这块玉的价值,约有千两纹银之多。

叹气,看来我不知不觉中惹了个棘手的角色。有头脑,有闲钱,有武功,更重要的是,够变态。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硬着头皮上吧!

我从房顶上跳下,再次联系我的眼睛耳朵,叫他们继续关注阿狄的消息,一有动静立刻告诉我,顺便,关注一下我的安危,若我被劫走,立刻叫马帮来救我。防人之心不可无,虽然我的马帮只是平时保护一下货物而已,战斗力不算太高,不过,聊胜于无吧。

深吸一口气,我活动了下筋骨,来吧,我准备接招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还是和尸体打交道……咬手绢……最近的章节都不轻松……呜呜……好一个循亡灵往!我咬牙切齿。

能猜到我赶往大合时紧接发生了什么吗?答案显而易见,又一具尸体!而且,直接由我在大合常驻的买办联系我!

不明白我为什么如此激愤?呵,因为他送给我的,是一具男尸,而且是一具□的男尸,一具□满身鞭痕□被铰成肉糜的男尸。据那买办说,他大清早的,就自店铺门口收到一个巨大的匿名包裹,害的他以为是竞争对手出阴招,纠集了一大群学徒,外加两个捕快,才小心翼翼地开了包裹。顺便,他呕吐着告诉我说,看到尸体时,他们都吐了,然后在看清尸体上的一张字条后,他们都哭了。

字条上写着,敬奉蓉城艾氏。

我猜他们一定哭着想,你都知道我们老板是蓉城人了,还把东西往我们这送,是想让我们提着头把您送来的包裹转寄到蓉城么?我们不想干了?如今世道不好,找份好工作多不容易啊!

那老板看我的眼神都有些异样,一边止不住地干呕一边诚惶诚恐地问我,是否认识这男人?他的表情配合得十分微妙暧昧,令我轻易地读出了此人的潜台词:莫非您老人家众多情人内斗,而这个就是失败者的下场?

我哭笑不得,郑重告诉他这男人我不认识,可能是有马帮的兄弟得罪了黑社会,叫他最近好好看店,注意安全。

老板听了我这话都快哭了,心里的话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您就是半个黑社会吧,还得罪黑社会?我怎么就这么命苦啊,遇人不淑啊!您第一次来,我连您面都还没见着就被您吓着了,叫我还怎么踏踏实实干啊?我想辞职……工作再好也不如命重要……呜……

很好,我需要的效果达到了。我含笑拍拍他肩膀,语重心长地:“和组织保持联络,说实话,还是我们比较厉害!”言下之意是,小样,你想逃?自己掂量下吧!

那老板一个正经生意人,哪受过这样□裸的威胁,再结合旁边躺着的实际的视觉刺激,他立马被我拍得一哆嗦,强撑着笑了笑,可这硬挤出来的笑怎么看怎么别扭,匆匆撂下几句场面话就落荒而逃了。

我目送他背影离去,满意地笑笑,这才对嘛,早这样不就得了么?然后俯下身子,眯了眯眼睛,仔细看看这具男尸。他的身体已经开始变得柔软,很明显,他已经死了一天以上了。但从尸斑上来,时间并没有超过两天,还很“新鲜”。当然,正因为他的“新鲜”,他身上的狰狞伤口才给人一种格外恐怖的感觉。他下身被铰成的团团肉末靠着血污和毛发才能与身体保持在一处,手腕和脚踝处有乌黑的勒痕,想是手腕长期被捆绑着,气血不通,已经坏死了。全身的鞭痕处皮肉翻卷,是明显的带倒刺的铁鞭所造成的伤痕,这种铁鞭杀伤性极强,往往一鞭下去已经扬起血雾一片。也正因为如此,他全身上下已找不出一块好肉。不,确切的说,他身上最完整的皮肤不过是手掌大小,即使是这样,这皮肉上也斑驳着尚未掉痂的旧伤。

我看得有些发冷。

他生前无疑受到过长期的鞭打,而且,对比他的旧伤来看,他死前所遭受的鞭打尤其猛烈,几乎超过了他所能承受的范围。然后,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那人出手铰烂了他的命根。也许,这也可以解释,他手腕上的乌痕边上为什么没有紫痕交叠。他已经没有力气反抗,或者,过于剧烈的疼痛已经让他再也感受不到任何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