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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娼为良(57)

我心里一突,“亲自送我走”这样的话,他已经说了第二遍了。他是真心要送我离开,还是送我……“走”?

我不知道,将军的人已经败去,短时间不可能再来,燕飞那边没有动静,不知是不是因为她不在青塘的缘故。我唯一倚仗的只有叶苏。目前看来,唯一收到成效的,也只有叶苏。

我只能靠他、相信他对沈念恩的劝说足够有效,也相信他的判断,沈念恩不会杀我。

沈念恩将我软禁了起来,子兰带着一群丫鬟三班倒地看着我。

轮到她当值时,便总是用我恰巧能听到的音量叽叽喳喳地说,谁谁家的小姐模样不错,谁谁家的小姐绣出的花跟真的似的,谁谁家的小姐素有贤名。我只得再次一脸寒风地敲打她,平妻也算是正妻,再不受宠也可以转手把她卖到窑子里。而且,还是没人给她撑腰。

她再次老实了。

好讨厌欺软怕硬的笨蛋,欺负一下就缩了,不过瘾啊!

软禁的日子极难熬,与我勾心斗角的人都没了,丫鬟们见了我便纷纷摆出楚楚可怜绝不多嘴的模样,无聊得我只有拿绣花针逗小瓢虫当乐子。每天捉三只,养在首饰盒里自己跟自己开盘口,斗瓢虫。

瓢虫越蓄越多,一日,我正琢磨着训练瓢虫们踢足球时,一把冰凉的刀锋无声无息贴在我脖子上,沈鸿喘息着低声:“不要命的话,大可喊人来。”

我忙慢慢高举双手,以示配合。

沈鸿枯瘦的指爪掐着我胳膊,用力扥我起来,嘶声:“不许出声,跟我走。”

我无奈照做。

为毛大家都喜欢劫持我呢?是因为我太配合?

一路上家丁纷纷走避。还是那句话,大家早知我和沈鸿不对付,互相拿刀逼迫什么的,大概在他们的认知里是迟早发生的事。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时候,只要微笑——呸,只要躲开就好了。

沈鸿拖着我穿门过院,一路上我虽然配合,但难免因为步调不一致而撞上刀刃,脖子些微麻痒刺痛,似乎还有液体顺着脖子缓缓流下,濡湿领口。

沈鸿一脚踹开书房门,拖着我大步流星地冲进去。沈念恩坐在案前,抬头冲他一笑:“在下恭候多时了。”

沈鸿一窒,片刻后又将刀锋往我脖子上顶了顶,恨声:“只用了几天功夫便将我的苦心经营毁于一旦,是我小看了你!”

沈念恩微微一笑:“过奖,权力使之然。”他推了推左手边的一张纸,平静地看着他,“沈鸿弑父夺财,为法理伦常所不容。这是追捕他的悬赏文书,五千两白银。相信这个价格,已经能够让无数人动心。——这道文书,已于今天发往沈家堡、青塘等地,只要是沈家势力残存的地方、我的权力能够达到的地方,已经没有沈鸿的立足之地。”

他又伸手按住右边的一摞文书:“这是白鸿的籍册。白鸿自幼父母双亡,不知姓名,为青塘知州沈念恩所用,赐名白鸿。因白鸿护主有恩,沈念恩感其忠心,特发还卖身契,赐良田十顷,准其回乡。——这是田契地契。”

沈鸿盯着他。

沈念恩坦然迎上他目光:“沈鸿,还是白鸿,你自己选择。”

半晌,沈鸿桀桀地笑了,声音中犹带有风箱一般的喘息:“念恩啊念恩,你的名字确实没有起错。但你得到了什么?你明知知恩必报、恩怨分明会落得恶果,你却依然如此。你明知这个世道,是恶人终成霸业、好人名留千古,你却依旧这么两头不靠地浑浑噩噩过活。”

他喘息一声,玩味地盯着沈念恩:“今日你不杀我,日后活该你骂名满身、半生孤苦!”

沈念恩微笑:“俗人一个,此时无悔,足矣。”

沈鸿扔了刀子,上前取了白鸿的一沓文书大步走到门边,又回头冲他一笑:“我终究会功成名就的,到那一天,我不会像你一样,念你的恩,引狼入室。”

沈念恩点点头,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沈鸿大笑而去。

我捏着脖子坐在地上,心脏仿佛才反应过来似的,狂跳不已。

沈念恩起身走过来,弯腰搀起我:“陪我去一趟祠堂。”

祠堂里只有三块灵位,前排两个,一块是“故显考沈公讳安之灵位”,一块是“故显妣沈刘氏之灵位”,两块灵位上的漆都有些旧了,唯有稍靠边的那块颜色还是簇新的,亮闪闪的金漆一笔一划地写着,亡妻沈樊氏之灵位。

我如坠冰窖。

正文 35.新的开始

祠堂里最新的那块灵牌上,金灿灿的“亡妻沈樊氏之灵位”几个大字晃得我不敢直视。

我没出息地双腿一软,跪坐在地上,手脚冰凉。

沈念恩在我身边规规矩矩地跪下祝祷:“爹、娘,孩儿带着媳妇看您二老来了,她之前吃了很多的苦,是孩儿对她不住。不过好在,孩儿已经找到了她,可以让她先陪着爹娘说说话了。等孩儿百年之后,咱们再一家团圆。”

我越听心越凉,双手徒劳地撑地,将整个身子慢慢向后移动。

沈念恩一把抓住我手腕:“你代替青青,给二老磕个头、敬一杯媳妇茶吧。”

……唉,我就说是徒劳么。

泪流满面,读书人为啥要去干粗活呢,长得这么结实,一双手跟铁钳似的,一口咬下去说不定崩坏的是我自己的牙。

左右是跑不掉,我只得被他捏着,抖抖索索地给两位老人家鞠躬上香、磕头敬茶,心里不住默念:两位先人,您家媳妇已经早早下去陪您二老了。不信,您俩照着我这模样在身边扒拉扒拉,说不定有惊喜呢?我又馋又懒,嘴上还没把门的,不是好媳妇啊!

沈念恩看我敬完茶,从袖子里掏出一个信封,打开,抽出一张纸念道:“百岳凌家之女凌铛,生于大宝四十八年八月初十。年十六,嫁与陆家为媳,望门寡。年十七,携小姑陆氏倾羽,徙青塘。陆氏念其贞节,代兄拟和离书,双方从此各自嫁娶,互不干预。同年,凌氏徙落霞。”

我听了几句便了然,这是他为我编的户籍。

他又展开张纸,直接递给我:“这是自莫千岭那里搜出来的,是陆倾羽为你拟的和离书,她已经代表陆家画了押,我也以知州的身份为你们做了公证、在户籍中备了案,只差你的押,这份东西便生效了。这一份,是万佚侯认你做义妹的文书、并一块牌子,大概便是信物吧。——这是他托了拿着你那闲章的捕快送回来的,只是,捕快中也有见风使舵的人,他直接交给了我。”

我深吸一口气:若是文书和信物在我手上,沈念恩未必敢关我这么长时间。

跟红顶白,果然是世人之传统。

“这里还有一千两银票,却是我借花献佛。借了沈鸿的家当,补偿你茶舍的损失。”

他把文书和银票全部装回信封里,交给我:“青青的那部分,都已经留在我这儿。从此以后,你只是凌铛。”

我愣愣地接过信封,幸福来得太快,我的大头有点发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