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你好,回头草(6)

一个小时以后,接近下午上课时间,其他社团纷纷人满为患鸣金收兵,只有我们那会长还在坚守阵地,并且在扔下一句“我下午有课”之后,很有义气的把摊子扔给我和另外一个恰好没课过来友情打酱油的大一师弟。

上课时间活动广场基本没什么人了。就在我百无聊赖昏昏欲睡口水都要流到协会那张百年不用的会旗上时,一个高大的男生出现在我就剩一条线的视野里。

我想很多年后我都会记得当时的那张脸。虽然我困得意识都已经有些模糊,但依旧不妨碍那双眼睛的光亮深深的击中我的灵魂,一时让我分不清我到底是在做梦还是醒着。

第5章

那张脸着实没什么表情,只是漫不经心的看着协会那张十分花哨的招新海报。我懵懵懂懂的半梦半醒之间,居然还有空在心里感叹了一下怎么会有这么写意的轮廓,那么销/魂的眼睛……

然后,我做出了一个根本没经过脑子、如果经过脑子一定会胎死腹中的举动:我,我抽了一张报名表就递了上去。

好看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随即向起一个淡淡的声音:“我就随便看看。”

我这辈子如果有且仅有一次机会吃错药,那绝对就是这一次!因为在人家摆出了一副根本没兴趣的表情转身要走之后,我不知哪儿来的力量,竟然一个跳跃蹦到他面前,开始毫无逻辑的胡言乱语,逼良入会:“随便看看有什么意思啊?你得亲身加入实地考察才能深入的了解我们协会的精神。别看这海报不怎么靠谱,其实我们是一个非常靠谱的团队……”

其实我已经不太记得那天到底对他说了些什么,只是那种越说脑子越缺氧的感觉一直深深的留在记忆的长河中。但我想那时的我必然是既聒噪且无聊的,因为在不知过了多久之后,这场一个人的对话,终于以他提笔在表格上鬼画符一般留下几个字而后扬长而去作为了终结。而也就是那一刻起,我才知道,这个长得跟言情小说男主角一般的男生,也有一个言情小说唯十足的文艺名字——周慕辰。

其实但凡我社交活动再多一点,对学校杰出校友的认识再深入一点,我那时就应该知道周慕辰三个字在C大代表着什么。偶像剧看得太多的同志们一定已经联想到他是如何的玉树临风惊才绝艳迷倒万千少女秒杀全校师生……呃,其实,他的专业排名在强手如云的软件学院基本就是个泯然众人,也与丧权辱国的学生会干部扯不上半点关系,唯一比较符合期待的,就只是那张还很看得过去的脸。不过周慕辰在C大的声名鹊起除了那脸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带头创立的“灵感星空”工作室,也就是后来鼎鼎大名的“灵星”科技之前身。当然,这些都是我在很久以后才了解的后话。

不过虽然我对周慕辰这三个字没什么概念,但有眼识泰山的人还是很多。会长下课会看到那张龙飞凤舞的报名表,激动得连舌头都打不直了。于是,我因为那张表格,晚上又莫名其妙捞了一顿大餐。

之后很多个白天与夜晚,我都会在C大的各个角落发现周慕辰的身影。我绝对无意跟他巧搬偶遇,当然事实上也没那个必要,因为从他无数次和我擦肩而过都当我空气的表现来看,他根本就不记得我是谁。但也就是在这一次次的偶遇中,我基本上都摸清了他每节课的上课时间及地点。当然我也不是刻意的想要记住,而是大四临近毕业的他也就那么一两节课,我想不记得都难。

也就是在那个时间段里,我深深的记住了那个有些高傲的后脑勺。有时候会看见周慕辰抱着一本书,坐在图书馆的某层里散漫的翻着。每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极其自然的缩到图书馆一角,正儿八经的开始做学习状,然后半个小时之后望着周慕辰的背影发呆。这一切都发生得那么自然,我想就算前面坐着的不是周慕辰,我也一定会在半个小时之内陷入神游太虚状,所以我心安理得并继续呆滞着。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用来记单词的草稿本上,“周慕辰”三个字出现的次数已经远远超越了六级单词的数量,我就知道,我的人生出现问题了。

我一直不想承认喜欢上周慕辰只是因为他那张好看的脸,在我欲睡还醒的方寸之间震得我心猿意马想入非非。因为纯粹因外貌而开始一段暗恋实在是太肤浅,连我都要忍不住鄙视我自己。古往今来,女子爱男子的才,那叫佳人配才子;爱男子的势,那叫美女配英雄;要单爱男子的貌,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个还能入耳的说法:你就是那倾国倾城的貌,我就是那多愁多病的身……总之是没什么好词来形容。

不过在一次偶然的八卦中,听闻小四说起灵感星空工作室的事情,我突然就心安理得了。周慕辰还是很有些才华的,虽然我发现他这种才华是在我神魂颠倒了快两个月之后的事情,但这依然不妨碍我正在倾慕一个才子的事实。

要不怎么说小四就是我一切娱乐生活的来源呢?作为中文学院的一个活跃分子,她不仅将院内一切八卦事无巨细都探听得清清楚楚,更是对其它学院的各种新闻事件皆如数家珍。其实灵感星空工作室已经算不得什么新闻,它在C大存在的时间甚至比我还长,但它俨然已经成为C大的一个传说,一个巅峰,其经典程度让小四百八不厌,每次讲起来都像第一次说起一般兴奋而激动,手舞足蹈满脸通红,就跟那风光无限万人敬仰的是她一样。

如果作为一部纯文艺唯美感的青春回忆纪实录,我和周慕辰到这里就可以打住了。因为到那时为止,我已经体验过了最平静的美好。有心动,有欢喜,有崇拜的满足,这对于我来说绝对已经足够了。但是,老天好像觉得还不够。

闹钟是我一天里最不想听到的声音,不过每天早上它总是那么尽职尽责不遗余力的准点响起。我喘口气从床上坐起来。一晚上梦到了太多以前的事,弄得脑子有些疼。不过还好,在我梦到最难堪的那段之前,闹铃救了我。人生第一次觉得我那老旧的闹钟还挺可爱。

临了要出门的时候,接到齐达的电话:“下来,哥哥我今天开车送你上班。”

我心头一紧,觉得脑壳更疼了。

我的人生绝对不能忽视齐达的存在,就像世界杯的历史绝对不能忽视齐达内的存在。当然世界杯是主动要铭记那位巨星,我却是因为他隔三差五都要到我面前晃一圈而被迫要记着。名就一字之差,但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能那么大呢?

我抚着脑袋下了楼,果然,齐达坐在一辆板儿桑里冲我风情万种的一笑:“上车!”我腰子一疼,闭眼上车。

“哪儿搞的车?”虽然腰子疼,但我对他突然跨入有车一族还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即使一看方向盘上皮套子的磨损程度就知道,这车的岁数绝对不比我那刚上学前班的小侄子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