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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次的回眸(27)

她笑起来,红唇间露出了雪白的贝齿。她在我面前逐渐卸下了伪装,我还记得章语默第一次来喝咖啡时我们的对话。

她说:“我喜欢自虐。”那个淡漠疏离的女子,渐行渐远了。

我关掉音响,快十一点了。回头,发现她出神地注视着我。

“我们去唱歌吧?”她的提议让我微微一愣。KTV,好久不曾去过的场所了。

“我会走音。”我实事求是道。

章语默的微笑让我的心猛然跌落到温柔的海洋。她说:“我也是。”

我让语默在店里等我,一路小跑回到小区的车库,然后开车去接她。我有一丝雀跃,仿佛很久以前和你单独约会。晓佳,请你原谅我今晚的反常。

我们到了钱柜,被人头攒动的场面吓了一跳。上海这个不夜城,对很多人来说,夜生活刚开始。我不属于这种热闹,而语默的神情似乎也有一些错愕。

她年轻、漂亮,不知她的生活发生了什么,让她和那些时尚的白领有了不同。

我们等了一会儿,在耐心快被耗尽之前终于等到了一间小包房。我不明白为何她执意要等,而且否决了我开车去别家看看的提议。

“我以前经常来这里。”她一边点歌,一边看着电视屏幕自语。

她点的是一首《当爱已成往事》,李宗盛、林忆莲合唱的版本。那么今夜,是为了告别吧?

和我一起唱吗?她递给我话筒。

音乐很美,尤其是剪辑了《霸王别姬》的电影画面拍成MTV。我心底有一丝疼痛,因为你很喜欢看这部电影。

真的要忘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

语默说自己唱歌会走音,真的是太过谦虚。这几句她唱得很好,悲凉的无奈让我心头更痛。

“忘了你就没有痛,”我和她互相对视着合唱,“将往事留在风中。”

当“风中”二字还在房间中回荡,我已躲开章语默的目光。

忘不了的岁月,忘不了的人,即使唱了千百遍,你依然在我心里。

六点,我和语默结账后走出KTV。我想要请客,章语默坚持是她拖我来唱歌理应她买单。争论许久后,我们选择了Go Dutch。

天空是青灰色,你喜欢的颜色,你说这颜色有一种萧条过后一了百了的爽快。我深呼吸,空气极清新。

章语默打着哈欠坐进车内。昨晚,不,今天凌晨唱得尽兴,我竟然忘了她和我不一样,她还要去上班。

我万分抱歉,暗自懊恼怎么这般糊涂,赶紧说对不起。

她显然觉得我的道歉多余,满不在乎地耸了耸肩。“Joe,我喝了你这么多杯Black coffee,好歹该有点作用让我今天撑着不打瞌睡吧?”

她的话让我的内疚轻易飞走。

开车经过卖早点的小店,我停下了车。她还没吃早点,回家梳洗换衣服,一定没有时间了。“我下去买。”我在她拒绝之前推开了车门。

不清楚她喜欢吃什么,我就买了最大众化的豆浆和肉包回到车上。在看到她狼吞虎咽的模样时,原先小小的忐忑被惊讶完全代替。

她好像饿了很久的样子。

“我很久没吃过热的早点了。”语默含糊不清地说道,嘟着嘴努力地把肉汁吸干。有趣极了,此刻的她看起来异常亲切。

我载过她一程,那天她除了拿公文包、大衣,手里还抓着一个苹果。那不会就是她的早餐吧?我的微笑忽然僵硬,转身伸长手臂从后车座上拿来纸巾盒。

让我震惊的并非她早餐吃什么,而是为什么我清清楚楚记得每一次和她的相遇?

车外,出门上班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不断地有人来买早点,然后匆匆离开。我发动了车子,汇入车流。

有一首歌在我耳边回荡,是章语默最后唱的英文歌。

“The fundamental things apply,

as time goes by.”

这是电影《卡萨布兰卡》的插曲,黑白胶片上英格丽•褒曼问亨弗莱•鲍嘉:“里克,我们怎么办?”

“我们将永远记住巴黎。”他这样说道。

相遇的时间已经太晚,而他们身上各有责任,于是不得不放开手。As time goes by,将那个人留在心底,不管未来能不能重逢。

一部伤感的老电影,一首伤感的歌,在这个早晨让我认清现实——时光流转,谁是我想记得的人。

我一直睡到闹钟响才醒过来。一夜没睡的后遗症让我在开店后频频打哈欠。我三十岁,比不上十年前生龙活虎的年轻人。

客人不算多,我走出吧台找了一张空桌坐下。顾晓薇进来的时候,我正撑着下巴闭目养神。

“Joe,没睡好?”晓薇拖了张椅子在我面前坐下,从包里拿了一盒巧克力出来。

我摘下眼镜,揉了揉睛明穴让眼睛舒服一点。“这是什么?”

“巧云和子桓给你的。”她微仰起头,打量我的脸,“你有黑眼圈,昨晚失眠了啊?”

我不想告诉晓薇,今天早晨我和语默在钱柜唱歌。我把巧克力推给她,“我不喜欢吃这个,还有几粒怡口莲一起给你。”我起身,准备去柜台拿给她。

“饶了我吧,Joe,我在Keep fit。”她赶忙收拾皮包,拉开椅子站起来。“我走了,下次来看你。”

顾晓薇推门出去时,正巧章语默走进来。她们在门口一个错身,擦肩而过。

“Black coffee?”我问道。

语默一脸倦容,她并不坐下。“我要回家睡觉了,Joe,只是来看看你累不累。”她这么说,还打了一个哈欠。

她走后,我百无聊赖地关掉音响。今晚的客人都是独自前来,一个人在桌前,一杯咖啡,落寞的身影。

Joy把孤单的人比作失群的候鸟,她说寂寞这种感觉随着失恋而迁徙。

我身心疲惫地倚靠吧台,望着你的油画出神。我们是被爱情放逐的人,在这个城市寻找同伴。

星期四去咖啡店开工的路上,经过书报亭时我买了一份报纸,就是Joy写专栏的那份周刊。

我的阅读顺序一般是从她的专栏开始,有兴趣的话还会看看最近有什么时尚信息。

Joy回复的邮件正是我为晓薇代笔的那封,没想到她真的会回信。可惜晚了一个星期,男主角和另一个女孩结婚了。

“最美好的承诺,是一生一次,给自己最爱的人。”Joy这样写道。

我觉得Joy正在变得温柔,不由联想起在我每一个孤独的夜晚都会来点Black coffee的语默。她在我面前一点一点磨去棱角,逐渐柔弱。

我看不清内心的悲喜。说实话,我并不欣赏最初认识的章语默,满怀戒心将自己层层包裹。但此时她的改变,却更让我担忧。我恐惧让她改变的人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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