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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彼此都幸福(3)

仇猎一眼望去,果然,有人半蹲在远处,喘息不已。

有些好笑地,仇猎缓步踱过去。

Alex不肯出头当好人,实在是他有一张过于勾魂摄魄的俊颜,往往只需在人多处一站,不动不语,已经勾引得各色女性频频注目。Alex大抵是怕由他出面,小女生产生不必要幻想。而自己,并不是人见人爱型格的男人,比较适合当包青天。

走到女孩跟前,仇猎摇晃手中的背包,发出细碎声响,吸引小女生注意。

晓冽抬起头来,有些散乱的眼神蓦然一亮,轻呼一声:“我的包!”

并立刻以猛虎扑羊之势将背包夺回,紧紧抱在怀里。然后,才后知后觉地喃喃一声“谢谢”。

虽然有失厚道,仇猎仍忍不住失笑。除了在非洲,他似乎从没见过眼前这样狼狈的女子。

没错,女子。

听声音,他和Alex都误认为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女孩,可看见她本人,仇猎知道,他和Alex是先入为主了。她已有点年纪,不是十六、七岁少女,却又很难推测究竟是二十一、二,还是二十八、九。因为奔跑,她齐耳短发略显凌乱,流海被薄汗打湿,粘搭搭贴在额上,两腮虚红,嘴唇却有些发白。

典型是素日里缺乏运动的,仇猎想。

“站得起来吗?”仇猎伸出右手,递给姿势甚不雅观的晓冽。

晓冽望望伸到自己眼前修长坚定干净的手掌,又看看半路杀出来充当英雄的仇猎,有三五秒失神。

倘使,她的记忆没有美化过去,那么记忆中那个男孩子便似若夏天的烈火骄阳,带着可以灼伤万物的能量。而眼前这位英雄,就仿佛春天的温煦暖日,淡淡辐射热力,不伤人,可是很舒服。

他有着橄榄色皮肤,微微卷曲的深栗色头发,饱满的额头,带笑的双眸。只是鹰勾鼻与菲薄的唇显示出他性格中有不易相与的一面。一身灰色猎装风格便服,则显得他身材颀长,体格健硕。

“你没事罢?”仇猎笑问,不知为何,对这个看起来很狼狈的女子格外容忍。或者,是因为看他看得闪神的女子,实在并不多罢。

晓冽眨眨眼睛,直起身,背好包包,暗暗隐忍胸臆间的窒痛。

仇猎看见晓冽微微蹙眉的表情,心里有些怜惜。单身女子,独自行走,总是辛苦。自裤袋中摸出一方手帕,塞进她手心。

“擦擦汗,春风尚寒,容易着凉。以后,不要单肩背包,太易被抢。若想方便取放物品,不妨双肩背在胸前。”正想就此走开,他犹豫一下,又问,“你想怎样处置抢匪?”

晓冽愣了愣,她稍早只想追回家当,倒真没考虑过要怎么处置现行犯。

“报警?”晓冽呆呆地问如春阳般的男子。

她只是懒,并不笨。人家替她当街擒贼,没有拿回背包便挥手放人,她自然没道理充活菩萨普度众生,说什么回头是岸,当然依法办事的好。

仇猎再次笑起来。这个狼狈、看上去呆兮兮的女子,思路原来并没有乱,很是清明呵。

“那么,一起走罢。”

晓冽在派出所里做完笔录,穿着灰色警服的女警笑容可掬地送晓冽下楼。

“那男孩子是惯犯,伙同几个同党,专门在闹市对自我防护意识不强的行人下手。韩小姐你比较幸运,遇到见义勇为的路人。以后检方提起公诉,有可能还要韩小姐出庭作证。”

“没问题,这是公民应尽之义务,一定配合。”晓冽点头。

走出派出所,晓冽才意识到,稍早出手相助的恩公,已经先一步离去。

晓冽低头瞥见紧捏在自己手中,已经皱巴巴的一方米白底子深驼色大方格男用棉麻混纺手帕,眼底泛起淡淡笑意。很少还有男子肯用这样环保的小配件,多半嫌麻烦,即使有,也不过是西装口袋里一块装饰,决不肯拿来做拭汗这类大咧咧动作。

那人,真是充满矛盾的组合体,一身遒劲猎装便服,温熙笑眼,意态从容,却散发出极阳刚冷峻味道。同另一个异常俊美、白衣皮裤的男子并立一处,非但未被忽略,倒天公地道似的和谐。

晓冽笑了笑,将手帕展开,重新叠好,放进毛衣口袋里。

若在小说电影里,义士见义勇为,扶助落难女子,以绢帕相赠,可算作私相授受,接下去只怕要演楼台相会的戏码了。

可惜,在这现代深深都市里,自己与他,大抵都不是期待邂逅的人呵。

是故,尽了责任,转身便走,决不留恋,更没有换姓名电话地址这些多余动作,干脆潇洒。

晓冽肚子咕咕叫,一番扰攘,她饿了。

现在的晓冽,只想找一间清静干净、食物美味可口的食肆,大快朵颐。

只是不经意,那个笑若春阳却又镇定疏离的猎装男子,已经烙在晓冽记忆一隅。

坐在仇猎身旁副驾驶位置上,Alex一手搭着车窗,偏头打量将克莱斯勒运动型Eagle Vision车开得快而沉稳的仇猎。

Alex已不太记得自己究竟是怎样认识仇猎的了。

或者,是很多年前,当驻守原地太久、伤了心的自己,在异国热闹喧嚣的酒吧里,与同样独坐的仇猎不期而遇时,开始了这么多年的友情罢?

然而,即使相识这么久,在许多时候,Alex亦不觉得自己了解过仇猎。

仇猎高大,虽不俊美,可是英挺之极。Alex隐约知道他身家不薄,可是这座城市中,许多新贵都开顶级名车如BMW、Ferrari,穿欧美一线名牌服饰,戴豪华名表,挽美女喝红酒。可是仇猎,从来只开越野车,穿着随意,戴一款配备有全球定位系统的CASIO电子手表;仇猎也喝酒,却是顶级干邑白兰地。Alex曾见过仇猎豪饮的样子,纯白兰地,不加冰,就那样一杯一杯一饮而尽,他却不醉,愈到后来,眼光愈清澈明亮。

彼时,Alex有心惊感觉,仿佛,仇猎在靠浓烈酒精,压抑体内蜇伏的凶猛野兽。

而,由始至终,仇猎身边不曾出现过美女。

且,仇猎是那种随时做好准备,行囊一背,便浪迹天涯的人。他似乎从来不打算为任何人安定下来。

“你再继续这样看我,我会以为你爱上我。”仇猎留意到Alex的眼神,调侃地低声笑,“似你这般俊美的男子,我或恐不介意当一回同性恋。”

Alex再前卫,也被他吓一跳,若非他在开车,Alex几乎想给他一拳。

“我只是在想,究竟要到几时,你才肯停下来,不再如风。”

风?仇猎挑眉,自己给Alex如许感觉么?望着前面渐渐接近的过海遂道,他有片刻的沉默。

他以为自己早已尽数收敛,竟还是被看出来了。

是啊,风。

曾经,他自诩为风,张狂奔放。

也,因为是风,所以什么也无法挽留,只能眼睁睁失去自己的最爱。

“若我是风,那么你呢?”仇猎问Alex。

Alex也挑眉,他没想到仇猎会反问。

“……湖。”良久,Alex淡淡回答。很久、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他不适合当奔流的湍急河流,他只是一潭静静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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