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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丝的小眼球[克系](91)

……何其残忍。这是一个母亲所说的话。果然,一开始就不让莉莉丝知道她的母亲是谁,是正确的选择。如果她知道,她的心肯定都要碎了。我可怜的女儿,世上最值得被爱的小天使,为什么上帝对你如此残酷?他嫉妒我带走了你,是这样吗?所以才要从我手里带走你?

男人不能接受这个结果。

所以,在那时候看到自己的女儿躺在冰冷的桌台上,而那个女人穿着白大褂,拿着手术刀准备切开她的头时,他难以抑制自己的愤怒!

“这是为了拯救这个世界,乔!她已经不会再醒来,而我们还得继续下去!”

——去你的拯救世界!

如果要牺牲他的女儿才能拯救,那这个世界还是见鬼去吧!

一下又一下,他拿起斧子,就像砍柴一样,将那个女人彻底剁碎。

但是她好像还活着似的,她的声音总会回荡,她不是正常人,是魔鬼,是疯子,是失去理智的疯狂的邪灵!

他在古书上找到了对付邪灵的方法。

挖去她的眼睛,让她找不到回去的路。

烧掉她的肉身,让她闻不到血迹跟身躯的去向。

之后再绘制魔法阵,献祭血肉与生命给异世界的魔鬼,与魔鬼做交易,魔鬼会将她的灵魂当做报酬收走。

他把能做的都做了,他以为,一切都只是自己疯狂的妄想,因为那个女人疯狂了,他也跟着疯狂了,以为这么做,只是为了自我安慰而已。

但是,莉莉丝的情况真的好转了!

本来医生说都已经熬不下去,脑波近乎消失,但是在‘献祭’灵魂给魔鬼之后,她的脑波讯号真的增强了!

这世上,的的确确有超自然的存在。

而他的天使,也的的确确有办法能活下来!

在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停下来。

他一直坚持着,一直继续着,只要献祭有用,他就会继续献祭。

寻找祭品也很简单,根本没人追查下落的失踪者,这世上应有尽有,而他所做的只是支付款项,就能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协会内部有人很擅长献祭,有购买‘祭品’的渠道。

但是……

已经整整两年了。

莉莉丝的情况一直都没有好转。

就在昨天,主治医师很确定的告诉他,复制她细胞的结果再次失败,这次已经确定了原因,是细胞本身就有严重缺陷,随着成长会出现基因崩溃迹象。哪怕她真能醒来,恐怕也活不了多久,主治医师劝他做好放弃的打算。

男人用双手捂住自己的头,再次哽咽起来。

那个女人一定早知道了,却没有告诉他真相。

事实是,他的女儿是一次性的工具,在‘制造’她的时候,他们就没有考虑过她能像正常人一样活下去。

“莉莉丝,我的莉莉丝……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啊!啊——!!!”

他愤怒的咆哮着,可他又该责怪谁?错的仅仅是那个女人吗?不,错的是他,最初他就不该同意那个该死的计划,最初他就不该相信没有人性的科学家,最初他为什么要玩弄生命,亵渎神灵?为什么他要给予这可爱的孩子生命,却只给她一个痛苦的结果?

莉莉丝最爱漂亮了。

现在却被剃光了头发,躺在无菌室。

基因崩溃的结果有多么可怖,他完全不敢去想象,到时候他的女儿会变成什么样,如何痛苦的死去。

他终于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他的女儿不是天使,而是实验动物,而他对这可爱又短暂的生命投入了太深的感情。

“那个该死的女人早就知道,早就知道会有这样一天。”

这就是那时候她所说的‘趁着她还有意识尽快完成仪式’,最值得讽刺的是,坚持两年后,无能为力的他,竟然也只能得出同样的结论。

与其,让莉莉丝就这样离开他,倒不如放手一搏。

男人拿出一个全黑色的铅质盒子,他打开盒子,盒子之中蓝丝绒的垫布上面,放着一枚核桃仁大小的圆形物!

它是人骨一般的白色,质地类似石质,但作为石材来说它过于坚硬,也过于轻盈,完全违反正常物理学质量与密度相关的原理。

怎样看,只是一枚普通的圆球,没有雕刻,没有纹路,什么特别的东西都没有。

但,那个女人说,这是真正的‘第三只眼’,它就镶嵌在三眼女尸的额头!

但不是后天镶嵌上去的,伤口与它大小太过吻合,严丝合缝,就像人的牙齿一样,本身属于三眼人的器官的一部分。

那个女人说,很可能它是空心的才会这样轻,但因为扫描没有作用,只知道它在不断放射出射线这一事实,所以只能将它放在铅盒内。

这就是那个女人想做的,她想将自己女儿的脑袋切开,将这玩意儿放上去。

他因为那个女人的疯狂想法而愤怒到发狂,他不能容忍她如此对待自己的天使。

但是现在,过了两年之后的今天,所发生的一切似乎在嘲笑,那个女人一直都是对的,她一直比自己看得远,而他一直以来的所作所为,也仅仅是非常可笑又多余的垂死挣扎。

他看着这不明所以,白色的诡异之物,最终合上了盒子。

“再等等。”

他对自己说。

……再等等。

再给他一些时间……接受这个事实。

第64章 爱与诚

◎……◎

送走了李秋仁他们的巴泽先生, 内心并不平静。

其实他完全没在思考对方想表达什么,条件反射进行了反驳,正如有人说你亲人的坏话, 你不会多想,下意识就先行进行否认一般。

他跟他的夫人在一起, 承受太多外界的异样目光。

巴泽先生一开始生活在德克瑟恩城, 那里的人古板、刻板、就像雕刻精致的艺术品,运算精密的仪器, 他如同生活在钟表之中的一个零件,日复一日重复同样的工作,没有自我,没有个性,他也不觉得自己有那样的必要。

直到有一天, 非常偶尔的一个机会,路过报刊厅的时候, 他看到了摆在摊位杂志上的封面图——那是一张拍摄地点都不知何处的巨大岩石山的照片,整个山是一整块的完整岩石,自然分层出不同的色彩,鬼斧神工,让人无法相信这是自然产生的场景。

太过壮丽了, 哪怕照片表现不出那样壮美景色的十分之一, 他依然深受震撼。

他开始喜欢岩石、矿物,这些随处可见的东西。

他也喜欢美丽的风景, 漂亮的画。

他成了那本杂志的忠诚订阅者。这是一套随处可见的旅行杂志, 里面的文字描述其实不多, 多数都是实拍照片, 跟如何前往一些地点的旅行指南。

哪怕他不是资深旅行家, 也能轻易看出其中的描述略过了太多其中的艰难,只与人们分享了其中的壮丽与美好。

这多少让他有些遗憾,他私以为,那些抵达美景之前的艰难,也是景色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将其连贯在一起,等同缺失美景的一部分,旅途的描述根本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