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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想死啊[快穿]/被主角倒贴的那些年[快穿](396)+番外

李冕塞了口面包在嘴里:“姐,咱弟乱发情你不管啊。”

李大宝就是不允许李家还有没被它玷污过的东西,哪怕是蹭蹭也得做个标记,哪怕是来李家送货的都被李大宝蹭过。

也不一定就是日,就是蹭一下脑袋也算标记气味。

李鹿是看热闹的不嫌大:“大宝闻闻陈幺又怎么了,我害怕兄弟阋墙?”

李冕不屑的冷哼声阴森:“就它。”

要三十了,李家没留佣人,二老一早就出去了,留下的仨就吃得面包刷果酱,陈幺喜欢吃甜的,但不喜欢吃太甜的。

草莓酱刷厚了。

可能是跟李冕待习惯了,被惯坏了,他第一时间不是选择自己接着吃,而是看了眼李冕。

不知道有没有人觉得,不喜欢得吃的东西被别人吃掉也是一种幸福。

李冕这个年纪的男生还在长身体,要是不挑嘴,简直就是个垃圾处理器一样,他凑过去:“给我吃。”

作为李家的大少爷,他其实是挺挑剔的,但这是陈幺,陈幺放个屁,他都能觍着脸说是香的,他咬过陈幺手里的面包,又极快刷了一张新的面包,“哥,你吃这个。”

陈幺还想着昨晚的事,他其实还在想什么叫兄弟阋墙,就愣了下,李冕已经把新的面包就递过来了。

不知为何,他从这些早已习惯的事又挤出两分局促:“谢谢。”

他声音很轻,“……小冕。”

李冕不记得他昨晚干了什么了,吸取上辈子的教训……也不是教训,他就是想给陈幺一个好的恋爱体验,准备等自己成年再追陈幺。

他是重生的,确实是不小了,但别人会怎么看?

一个成熟的男人是不会让恋人为这种事被人指责的。虽然他混的圈子都没什么道德可言,陈幺可是要扎根学术圈的人:“怎么了?”

李冕刷的草莓酱又薄又匀,陈幺低下头:“没什么。”

*

*

是不是真的没什么,只有陈幺自己心里清楚。说实话,他并不懂什么是爱情,他所受到的教育,长久以来的习惯就是一直觉得男女恋爱结婚才是正常的,才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

他倒不歧视男男,就是一时之间知道有些惊诧,比如大拇指和小拇指一样长。

读研还挺忙的。

陈幺没把李冕当外人,但也没办法完全再把李冕当弟弟看了,这个弟弟马上就要比他还高了,这个弟弟真的长得很帅,每次李冕来找他,都会有学长学姐学弟学妹明里暗里地问李冕谈没谈。

还有,这个弟弟真的脾气很好,很会照顾人。

他研究生毕业的那年,李冕高中跳级已经读到大二了,也刚好十八了。

培育出了新种,博导高兴,请他们吃饭。陈幺是不喝酒的,但那天导师高兴,系里高兴,院里高兴,他们拿出了特酿的青梅酒兑着白酒喝了起来。

喝是喝高兴了,就是他们好像都忘了青梅酒是冰镇过的,喝的时候不觉得,吃完饭醉倒了一大片。

又是毕业季,正值酷暑。

李冕掐着点到的,他很高,一张少年气的脸庞有些野,浓眉似剑,白色的运动服挺拔又英俊,帅得特别引人注目。

陈幺还好,他很克制,就喝了几杯,说醉了也不至于,但兑的冰镇过的白酒,还真的有点昏沉。院士酿的酒真的唇齿留香,淡淡的青梅的酸甜一直挥而不去,他是迟钝,但不至于那么迟钝。

是个男的,他认识,一个挺清秀的学弟,他拿着手机去找李冕,李冕也就装起来才像个人,他双手插兜,还是那张脸,但就是有点畜生的气息:“你谁?”

他声音很淡,又很轻,但就是给人的感觉很沉重,“天热,别烦我。”

陈幺在原地站了下,像是在思考……他其实什么都没想,他就是走得有点慢:“李冕。”

李冕是开了车来的,陈幺他们前几个月太赶了,住校比较方便,他来接陈幺回去,他鼻尖很灵,手臂很有力,手掌也是沉稳的:“喝酒了?”

陈幺没说话,只是眨了下眼睛。

生活从李冕找到他那天,好像就一切都不一样了,他还记得李冕那天穿的什么,跟今天差不多的运动衣,但是跑了一身汗。

三年了,一晃就过了:“李冕。”

李冕现在才听清陈幺喊他什么,陈幺不算矮,但比李冕矮一些,他看着陈幺稍稍踮起脚。

陈幺用唇瓣在李冕嘴唇上沾了下:“我好像喜欢你。”

软软的一个吻。

又很轻。

像是被风吹来一样的,连着他的骨子,哪里都是飘飘然的,他争了一辈子,抢了一辈子,折磨了他们一辈子。李冕是想笑的,但他不是很争气。

他年龄其实不大,经历的又实在是太痛了:“哥。”他说,“我等好久了。”

下雨了。

不是雨,是泪,温热的,有些咸。

陈幺被酒精麻木的神情都滚烫起来了,他睫毛往上掀了点,露出半边的瞳仁,刚想说话,又被人热烈地吻了回来。

李冕一向对他很热情,这方面尤甚。

陈幺觉得李冕还小,但不是,他的胸膛宽阔炙热,手臂都会箍得人生疼,他亲的有些莽撞,有些磕碰,亲了后又舔。

不止身体,连呼吸都是酥麻的。

夏天的衣服是有些薄的,起皱会很明显,李冕扶着陈幺的腰:“哥。”

“还能走吗?”

大部队就要出来了。

他是不会不好意思的,还会想炫耀,但陈幺脸皮会很薄。

蝉鸣连成盛夏,喧嚣了他的一生。

绿叶团成荫,缝隙的漏斗似的光随着风跳跳又跃跃,他们都还年轻的脸庞上光斑细碎,是幸福在闪动。

陈幺捧起李冕的脸,又轻轻地吻了下:“不是好像。”

“我喜欢你。”

“或者说。”

“——是爱呢。”

心跳飙到一百八,李冕的上辈子或许不是很长,但他确确实实等了一辈子,这次好了,他撑起胳膊,低着头,年轻的眉目,宽阔的肩:“哥。”

“养只猫吧。”

“捡个也行,我们一起把它养大,然后慢慢变老。你是不是喜欢吊椅,我们在阳台上放一个,没事可以睡午觉。”

“哥……这次,我们好好过。”

*

*

好好过了。

养了猫,放了吊椅,种了绿萝,就是猫喜欢啃绿萝,还老是抢吊椅。

虽然它不是个好猫猫,但他们很爱它。

就像他也不是很好,但李冕很爱他。

——所以说李冕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

好人,坏人?

都是,又都不是。

他是陈幺的爱人。

第225章 周稷

周稷一直挺抱歉他忘了陈幺, 那种抱歉都让他遗憾起了他只是一个三流作者写出的下流角色,理智癫狂过分的病态。

这些被强行赋予的天赋让他如此的强悍,却可悲得连长久的记住一个人都没有, 他能记住他们的特征过去、无比详尽的资料,却始无法拥有那些复杂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