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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的人生(6)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

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

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

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

(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

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

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

悦。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考虑的过程,于痛苦中

也有着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束束

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

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

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

看,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这

是至理名言,多回味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从十

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

也近于负气吧?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这于我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

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眼前,许久,许久,得不到

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一直

是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她是位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和她接

触,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有

两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后

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磨难着,

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

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买杂志的大

众。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顾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

测”;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众是抽象

的。如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赚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囤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

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向五

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囤到现在,在市面上

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吧?然而最

近,一个卖菜的老头秤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

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像

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穿

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

下微微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愿。

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忆

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

己简直等不及长大。我说过:“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

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越是性急,越觉得日子太长。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

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有时候又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

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生的遗憾。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黯红的薄棉袍,

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

—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学毕业后跟着母亲过。我母亲提出了很公允的办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

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我到香港去读大学,

后来得了两个奖学金,为我母亲省下了一点钱,觉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随心所欲做了些

衣服,至今也还沉溺其中。

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

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

绿越是只推扳一点点,看了越使人不安。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可是太直率的对

照。大红大绿,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味。中国人从前也注重明朗的对照。有两句儿歌:

“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金瓶梅》里,家人媳妇宁蕙莲穿着大红袄,借了

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与她做裙子。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

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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