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岁月如歌,跑调而过(11)

她倒没理我,依然陶醉在自我的世界。边上同学好心告诉我,刚才在图书馆门口,丁煜把自己的伞借给她了。

我才晓得刚才他为甚没伞,想到刚才是他送我回来的,醋意马上蒸发不见。宋宋还问我小红伞哪去了,我应了句也借人了。

拆石膏那天,我让老唐宋宋还有队里的人都在石膏上签名。打碎石膏的时候,我虔诚地阿弥陀佛了很多遍,可惜丁煜的名字还是碎了。我偷偷顺走了带着煜字的那块,塞到了储蓄罐里面。

那时年少,不谙情/事。即便身边有宋宋这个恋爱女王,也参不透对丁煜的情愫。只觉得偶尔见到他已成了习惯,每次见着也满心欢喜,但是死活没有承认我喜欢他。实际上我也不懂喜欢的定义是什么,某一个瞬间的怦然心动?他的一颦一笑都牵制着自己的情绪?还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煎熬?等我发觉我真的算是喜欢上他时,他早已在千里之外。

六月毕业季,他早就拿到了美国C大的录取通知书,临走前和队里的人喝饯别酒。

一喝酒大家都玩嗨了,玩起那年头风靡的真心话大冒险。

13哥被爆出正在和队长交往,大家起哄要真凭实据,队长豪放地捧过他的脸吧唧了一口,13哥又惊又羞宛如小媳妇样。

气氛被这一吧唧炒热到几点,话题开始向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群众口味开始像浓郁方向发展。

丁煜被抽中,他选了大冒险。向游阴测测地笑道:“你看在场哪个妹子顺眼,就亲一个,保持一分钟以上,大家觉得怎样?”

大家当然拍桌称好,不知道是喝晕了还是不明白其中深意,甚至连我也在瞎鼓掌。我刚开始庆幸踩了狗屎运没被点到,只有起哄的份,没有成为话题中心的福,有人却让我当不成小透明。

丁煜一个侧身,红光满面地盯着我笑,时间仿佛静默了几秒,身边旋即炸开一阵闹哄。他一手搭在我的椅背上,一手伸过来勾住我的下巴,在我的目瞪口呆下朝着我的唇温柔地吻了上来。

他的影子盖住了我的脸,我紧紧闭上眼睛,紧张得眉头都皱出了纹,脑子空白,通身石化,耳边似有柔风轻抚,只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咚咚咚狂颤。

紧锁的双齿在他舌尖的灵巧下卸下防备,酒香随着湿润滑了进来。我的舌随着他的挑拨笨拙的摆动,紧张得双手不自觉死死地拧着衣角。

黏在一起时,一分钟慢得惊人,终于分开时,我又觉得一分钟快得吓人。他抿了抿嘴,朝我笑笑,笑里似乎还掺杂着羞赧,我捂着嘴躲开了炽热的眼神。

等我回过神来,才发觉周围的人都眼神暧昧地看着我和他,此情此景真想挖个坑自我掩埋了。

我的初吻啊,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头也不回地弃我而去……

我在纠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对我有感觉还是存心调戏我,就算调戏也用不着这么大庭广众啊。

事后宋宋不留情面地损我,说我不开窍,丁煜这是在宣布主权,没见古时候的公子哥都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的吗。话毕又补充说后半句例子用错了。

我心想前半句也不见得有道理,如果这个假设成立,丁煜都是要远渡重洋开拓美洲的人了,还稀罕我这块中国风味的疆土作甚,天高皇帝远的,完全不可能在他直接管辖之下啊。

而且,这个假设一旦成立,他的性取向也变得超然脱众起来。

丁煜又被抓到大冒险,向游再次笑容阴险地重复刚才那句话,只是话才吐出一般,丁煜突然扑了过去,握住他的肩膀,头向前一倾就亲上了向游的嘴。

在场的人除了几个功力深的老油条没有笑倒,其他人统统笑得屁滚尿流。如果刚才他吻我的时候我是石化状态,现在我可以直接进入被雷成灰飞烟灭的粉末状了!!!

丁煜的性取向从此变得扑朔迷离,一场饯别酒让众情敌纷纷撒热泪。

陶子羽开始对我避而不见,再不就是撞见了就冷言冷语,她对向游和我的恨大概都提升到骨灰级了。

宋宋一番过来人的口气与我分析:“其实你和向游中必然有一个是炮灰,再不济就两个都是炮灰。如果你是炮灰,向游是丁煜的真爱,那无疑证明陶子羽心神向往了两年的男神是个搞基的,再怎么搅也搅不到她头上。反之,如果丁煜是异性恋,向游活生生为哥们献身当炮灰,男神垂青于你的几率也比她大。不管谁是炮灰,男神亲的不是她,无论男神是直是弯,她连炮灰都算不上,所以才看你不顺眼。”

这番炮灰与搅基论搞得我晕头转向,无论炮不炮灰,这回我清晰地晓得他在我心底驻留的位置必然与其他人不一样,而他终究是要离开这个城市的,也就是说,心里这块地方始终是要缺失的。

只是后来的突变杀了我一个措手不及,我始终没料到这种缺失会来得如此迅速,如此决绝。

作者有话要说:

☆、小镇寂夜

记忆一旦徘徊到那件事的边缘,脑袋就开始不可遏制地混乱起来,像是经历一场强震。这些年来我一直小心翼翼地绕过那段记忆,毕竟头痛欲裂的感觉着实折磨人。

我拍拍自己的脸试图从回忆里清醒,无果,再起身去泼了个冷水脸,锥骨的冰冷终于让我恢复了常态。

起来不久丁煜就来了电话,原来我在回忆里蛙泳的间隙天已放亮,只怪我太小瞧了窗帘的遮光效果。

下楼见到他的那一瞬,我有那么几秒的恍惚,时光仿佛刷拉拉倒流回至那年开学初见之时。只见他神清气爽的,胡子也刮了,头毛也不乱了,跟昨晚判若两人。

一颗雪藏多年的少女心忍不住破壳而出,扑通扑通狂乱起来。我赶紧在背后掐了一把自己的手背,告诫自己尚在失恋阶段,那就该敬业地摆出失恋者的姿态。

不知他从哪里搞来了一辆车,载着我就在银装素裹的世界里奔跑起来。他有时给我介绍路边那些有故事的建筑,有时则互不交流专心开车。

昨晚睡眠不好,路上小瞌了一会,不知不觉中就到了那个啤酒飘香的小村镇。

整个小村镇透着浓郁的德国巴伐利亚色彩,随处可见经营圣诞饰品的小店,实乃文艺青年的心头爱。对我而言,还是烤得外焦里嫩的酥皮猪肘和德国啤酒最深得我心。

我边吃边喝边忍不住夸丁煜有眼光,竟然能发掘出这么个吃货的人间小天堂。

他搁下手中的啤酒,以手支颐,笑眼淡淡:“你就不怕我把你拐了卖在这吗?”

我呷了一口啤酒,胸膛在酒精的作用下暖烘烘起来,顿觉春回人间,扯皮的心情也燃了起来:“哪能啊,你不是说要以身相许吗?把我卖了就相当于卖一送一,当然你是后面那个挟一’,卖方太亏了,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干这等蠢事。”

“那肯定是你把我的智商给拉低了。”

我白了他一眼,抿完最后一滴酒。我们又四处晃荡了一番,待到他酒劲散去,才走另外一条路回市区。我问他为什么不原路返回,他说有一个要带我去的地方,语气神秘兮兮得像真要密谋把我给论斤卖了。

上一篇:谁言男神不易得 下一篇:桃花盗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