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一个故事(21)

林格在旁边低头穿鞋,她真的以为龙娇睡着了,静悄悄的,一点儿声音也不出,微微皱眉。

杜静霖说没关系,他是看天黑了,担心林格不安全,才送到家中。

林誉之含笑:“谢谢你对我妹妹这么好,改天一定请你好好吃饭。”

杜静霖瞥见林誉之的手掌心上有东西,那里缠着绷带,透着一点殷红的血,看得出是割伤。

他没有给受伤的兄长增添麻烦,告别后乘电梯离开。

电梯门缓缓关上的瞬间,林格也换好拖鞋。她在车上刚睡醒,习惯性地吃掉一粒青提茉莉味的糖来醒神,换好鞋站起来时,林誉之嗅到那种凉凉的气息。

“妈妈睡着了?”林格问,“你们吃过晚饭了?”

她没有看林誉之的眼睛。

互相注视对方眼睛是很暧昧的事情,猫咪的长时间对视意味着挑衅,而人类的久久凝视制造相爱的错觉。

林誉之打开房门,林格瞧见他的手掌轻轻压在洁白的纱布上面,她的注意力随对方的摩挲而定格在那一点红上。

“没有,她有些打盹,”林誉之说,“外面冷不冷?”

他说得如此自然,像娱乐圈中演技精湛的老前辈,默不作声地牵引着僵硬的她入相互友爱的戏。

“还好,”林格说,“我没怎么出门。”

林誉之伸手,她后退一步,才意识到林誉之是去接她脱下的大衣。

她还不习惯。

林誉之泰然自若地拿起大衣挂起:“洗干净手,该吃饭了。”

林格往前走几步,又被他叫住。

确切一些,是拽住,拽住她裙子的一角。

微妙的拉扯感令林格驻步,她回头看,林誉之蹙眉,用未缠纱布的手捏着她的裙摆,迟疑:“你生理期到了?”

林格茫然:“没有啊。”

“裙子上怎么有血?还是新鲜的,”林誉之松开裙子,默不作声地将受伤的手背在身后,“先去换个衣服吧,看看身上有没有伤口,最好不是被牙签扎到了。”

林格说:“你当现在是什么□□呀,大街上哪里有人拿牙签扎人。”

这样讲着,林格匆匆去浴室里换衣服。

裙子上果然有几团血,她检查了贴身衣物和裙子内衬,干干净净的,这点血只在裙摆上,看起来像不小心蹭到的。

北方天气干燥,天气也不妙,她总觉身体上黏糊糊的一层脏东西。脱下的衣服暂且搁置在脏衣娄中,放在洗衣房中,林格想等晚上洗过澡,一块儿把吃饭时的家居服洗掉——这是她跟随林誉之养成的习惯,绝不穿着睡衣吃饭。

洗衣服时,她感觉脏衣娄似乎歪了歪,也或许是她太疲惫了。

林格没有过多上心。

和林誉之重新做回兄妹的过程,并不比林格将他诱惑成爱人更简单。

尤其是,两人和龙娇同时住在一个屋檐下后。

在龙娇一无所知的领域中,他们曾悄悄接吻过,甚至比对方都更加熟悉彼此。

林格已经不知多久未见到林誉之温柔的眼。

之前的林誉之总是宁静地望着她,他的言语锐利,更多的时刻却是沉寂。

最先逾矩的人是林格。

强烈的外力因素让无血缘的家人更亲密地联系在一起,而这种剧烈的推力令林格产生更亲近的感情。

在林誉之满脑子都是读书赚钱、养家的时刻,穿着用他献血补助换来裙子的林格,喝着他奖学金买来的牛奶,看着林誉之站在阳台上将她的小衣服仔细展平晾晒,她在想,他的嘴唇看起来很适合接吻。

他没有唇纹,很漂亮、清晰的唇,看起来有着水果软糖的味道,她猜,吻上去的时刻大约也像吃软糖。

多么奇妙,林誉之对她卸下防备,对她没有丝毫攻击性,而林格却在想,林誉之的唇尝起来是什么味道。

林格为自己的胡思乱想而痛苦。

高考后的林格多出了旺盛的精力,活跃到无法适应假期的脑细胞,开始在他出现的各个场所发散思维。

她起初和好友梁韵在奶茶店打工,奶茶店对面是个工地,许多工人喜欢在傍晚时蹲在马路旁吹风吃饭,聊天,对着奶茶店的方向指指点点,偶尔爆发出鸭子般轰隆隆的笑声。

发觉到这点后,林誉之便开始阻止林格再做这份兼职。

他自觉是给予林格的零花钱不够,也或许是窘迫的家境令她不安。林誉之深刻体谅她的不易,她还小,还很年轻,谁不想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大学生呢?谁不想光鲜亮丽呢?

林誉之接了多份家教的单子,午餐的时间也不休息,而是在家附近的餐馆做兼职——天气热了,餐馆也开始提供小菜,给那些不愿意自己做饭的人。有的顾客懒得顶着烈日出门,会打电话找餐馆订餐,多付五元钱。这五元,两元是餐馆收着,三元就给林誉之。

外卖软件还未普及的时代里,林誉之为了能多给她赚一份生活费,在最后一个暑假里奔波。他的假期很短,短暂到林格开始倒数他们的相处时间。学医是件需要金钱和时间的长路,林誉之宽慰林格,告诉她,等他毕业后,有了正式的工作,家里的生活就会更加宽裕。

届时,父亲林臣儒也要出狱了。

如此说的时候,两个人刚刚洗过澡,身上都是一模一样的香气。露台之上,林格小口小口地吃着沙瓤的西瓜,林誉之坐在林格旁边,默不作声地用一根针挑手掌上的水泡。

天气热,他之前没有这样长时间骑行过,没有经验,今天餐馆生意也好,手掌心磨得又痒又痛,长了不少红肿小水泡。

一边挑,一边用洁白的纸巾去擦拭,林誉之轻松地告诉林格,他刚拿到一笔家教的钱,大约有六千块,明天傍晚带着林格去电子城选购笔记本电脑。

听她喊一声“哥哥”,总要给她买个好点儿的电脑。

林格回头,透过玻璃,她看见林誉之卧室墙上挂着的那个吉他没有了。

那是把极好的木吉他,背侧板是巴西玫瑰木,美洲桃花心木的琴颈,黑檀做的指板。

林格把西瓜放下,用白色纸巾反复擦拭着自己的手,冲洗干净后,握住林誉之的手,看他掌心磨出来的水泡。

一双锦衣玉食贵公子的手,为了养活她而变得丑陋。

林誉之抽出手,林格的唇也贴上来,温热,湿漉漉,她伸出舌头,仔仔细细地舔他的掌心。

小时候读童话故事,小熊的巴掌碾碎各种果子呀,蜂蜜呀,冬天到了,瑟瑟发抖的小兔子躲在小熊身下取暖,饿了就舔一舔熊的掌心,尝到甜蜜的果子味道。

林格愿意做兔子。

他不是熊。

林誉之一顿,下一刻便捏住她的下巴,皱眉:“发什么疯?我是你哥。”

他将手拿开,起身就走。

……

这样的举动,令林格确信了他只是单纯地想做她哥。

现在的林誉之也只是单纯地想做她哥。

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中间这些年的爱呀恨呀纠缠呀都像尴尬的笑话,像朝代更迭后、前朝后宫里遗留的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