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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师(86)+番外

“哦,我的天!一个哈佛医学院的毕业生如何能蠢成这样!”他因为这个愚蠢的行为发笑,却也感到松了一口气,“我本来还怀疑你有别的企图,诸如要为你所谓的‘爱情’牺牲,与我同归于尽……哦,我的天!我终究是高看你了,你和我那个连中学都没读过的小宝贝儿搞在一起那么久,智商也跟着降低了!”

霍伯特把微型录音机扔在地上,用鞋跟碾了碎。

“是你杀了她们,对吗?”迟傥似乎打定了主意要追究真相,即使自知已命悬一线,仍不依不饶地问着,“你杀了她们,就像在那个仓库,你杀了万菲一样!”

黑桃杰克一抬手在他膝盖上来了一枪,消音器下,这枪声就像开启一个庆祝用的香槟酒瓶。

迟傥立马就痛苦地跪倒在了地上。

黑桃杰克在不能杀死对方的情况下,在他肩头又来了一枪。

真是解气极了。

“告诉我,殷之纯在哪里?”身为曾经的世界级的拳击冠军,男人不用任何武器就可以让对方尝遍痛苦,他用鞋尖黏着他膝上的伤口,“告诉我,你把我的心肝小宝贝儿藏哪儿去了?”

“你找不到他的……”痛苦不言而喻,但迟傥居然还能保持笑容地说,“他已经离开了,再不会回来了……”

“别这么说。永远别这么说。”霍伯特哀嚎着“我的小宝贝儿”,用手捂脸,做出一个非常痛苦的表情,随后开始疯狂地向对方施暴。

倒在地上的男人根本毫无还击之力,肋骨在粉碎,颅骨在哭叫,死神在向他招手。

艰难地睁开眼睛,动了动手臂,他的手臂看着像棉花一样柔软,那是因为肩膀的骨头被子弹打碎了,碎裂骨头像小刀那样在血肉里横行。

这具身体已经惨不忍睹。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手心有疤痕,也有鲜血。

“杀掉我好了……反正你从不受法律的制裁,杀尹云、宓娜时也这么容易……”

“我没杀那只小鸟,不过管它呢,她不过是个连续被几个男人遗弃了的小婊子……”

关节被折断,一开始疼得人死去活来,后来慢慢就不怎么疼了。眼前有冰雪未化的苍茫和晕眩,身上的伤口开始流血,打在地上的滴答声响是生命缓慢消失的声音。他挣扎着想要爬起身体,又被一脚踩向了地面。

迟傥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向尽头。死亡来临前的感知,比幻觉更像幻觉。他眼前重现了他们一起在乡村戒毒时发生的有趣事情,与痛苦相关的记忆都被抹去了,一桩一件的快乐如此清晰——

“早餐想吃什么?”他从冰箱里取出鸡蛋,正准备一展厨艺。

他的爱人走了上来,从身后揽紧了他的腰——隔着睡袍能感觉出,殷之纯还没有穿衣服。

“我爱你,陌生人。你强壮而英俊,眼睛也很温暖。和你做爱简直是这世间最美好的事情。”一面将睡袍扯下舔吻着他的肩膀,一面将手探进去来回抚摸他结实的胸肌腹肌,殷之纯说,“但是,你再让我吃‘鸡蛋煎鸡蛋’,我就去死。”

非洲的阳光铺天盖地,即便我不在,他也不会感到冷了。

机械地动着嘴唇,费力地说着一些事先准备好的话,“但是,你杀了宓娜不是吗……她还怀有身孕……”

迟傥闭上眼睛的时候还在想,只是,我还没有对他说“再见”。

凌虐还在继续,喉管被脚掌狠狠压迫。

“对了,那小娼妇还有身孕……天知道是谁的种!没准儿是那个歪嘴男孩儿的……”霍伯特仰起脸哈哈大笑,似乎为自己的推理感到十分得意,“我的男孩们和那小娼妇玩得很开心,他们用胯间的大棒子一下下顶撞她的子宫口,可她死咬牙关,就是不肯求饶……血液和尿液一同淌落她的修长大腿,流了一地——”

突然,枪声响了。

第64章 故人来信(尾声)

官方的解释是,殷之纯再没有办法发出以前那种吸血鬼似的巅峰高音了,因为枪击让他的肺部严重受损,植皮手术的恢复效果又不甚理想。所以他选择退出了娱乐圈。

然而他消失得这样彻底、这样不留痕迹,就像天使悄无声息回归天国,于是也有不少人相信,红极一时的摇滚偶像因为吸毒过量,早已不为人知地猝死在家中。

歌迷们总能找出这样那样的“纪念日”,自发组织起来怀念他们的偶像。

“死”是一个可怕的字眼,疯狂迷恋他的女孩们永远不会提及。

但是,那个被誉为“上帝的宠儿”的摇滚偶像,确实从公众视线里消失了整整七年。

她们自掏腰包,为他举办了一个影像展。

展览轰动全国,频频见报,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谢罗彬不禁觉得有些好笑,但是他的恋人乐于其中,还贡献了不少“私藏”——那些照片均来自于一个可笑的绑架犯,那个颇具才华的摄影师,程子华。

摇滚偶像逃亡的那个晚上,单眼皮男孩从整形师那儿偷偷取走了一大笔钱给了昔日情人——在“好管闲事”这点上,他依然保持着“小偷”的秉性。

他们为此怄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气。不过七年都过去了,一切早已雨过天晴。

就如同国防部长在霍伯特的葬礼上致辞,几度热泪盈眶,盛赞他慷慨、仁慈、充满智慧与爱心,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公民”。

最后也不过留下安静入土的棺木,和一些过不许久就会凋谢的白玫瑰。

谢罗彬在某个早晨收到一封没有署名与地址的信。

一张照片掉出拆开的信封。照片上是一对阖眸深吻的恋人,都是男人,其中一个可以算作是这位整形师的朋友,另一个则是他一直不太喜欢的人。

即使同时看见数以万帧的美丽照片,也没有一张会像它一样。

铺陈远方,关乎爱情。

照片背面写有一小段话,字迹潦草得几乎难以辨认:

“将这张照片拿去离你家最近的杂志社,一定可以换来一大笔钱,算是我们还你的人情——当然,这只是个玩笑。”

“罗彬,我的演出服放哪儿了?我得在演唱会前确认它是合身的。”

“送去干洗了,差不多明天下午两点钟的时候就可以取回。”

男人注意到信上由始至终都谨慎地避免了出现那个名字,确实,那是一个不太可以被提及的名字。烟灰色的眼眸微微泛出笑意,他开始阅读信件:致我的整形师朋友:抱歉字迹那么潦草,也抱歉出狱时没有第一时间登门向你们致谢。本来我至少应该留下到替你完成几例手术再走,但是,受伤后这手有时就不怎么听使唤,而且我迫切地想要去往他的身旁。

监狱里的每个夜晚我都会想起那个可怜的男孩。五年刑期其实少了,但我仍然要感谢你们的帮忙才使得我不至于要把牢底坐穿。

这块大陆是个好地方。没什么人听摇滚,自然也没什么人认识他。大多数人觉得他还算漂亮,但实在是太白了,白得像病儿,不健康——除了一个名叫“伊万”的俄罗斯人,他狂热地爱上了他。有人说,一个人的一生一定会认识一个名叫“大卫”的英国人,一个名叫“迈克”的美国人和一个名叫“伊万”的俄罗斯人——我想这话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