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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游戏(76)+番外

“达维拉人不是一定要靠血液生存下去,我早就说过,我们不是吸血鬼。”为他们解释,薇薇安现在一点都看不出娇弱少女的样子,她是达维拉人之中辈分最长的女巫。

“除非你想做一些你超出你能力的事,不然你根本不用沾血,”叹了口气,她又忽然间撅起嘴,“别忌讳这件事,维尔特,那会让我觉得你看不起达维拉人。”

“他只是不想倚靠外力活下去,不是看不起你们。”在巫维浅之前开口,黎凯烈替他回答,能接受薇薇安的解释,他继续追问,“要我们分开三年又是怎么回事?三年时间他都要留在这里?”

“他会睡一段时间,在这期间他的身体构造会改变,不会再是半生半死的人,而且他不会像我,我对血腥味很敏感,因为我是天生的达维拉,而他不是,除非受伤,他需要血液才能加快恢复,其他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认真解释完,薇薇安最后又补充,“当然,我是说和普通人比起来速度会快那么一点,力量大那么一点。”并起手指,比了个小小、小小的距离,她狡黠的笑。

这个“一点”恐怕不是她指尖的距离那么小,黎凯烈看出来,当时巫维浅的速度恢复到了还拥有千魂的时候,区别可能在于,那时候他要受制于千魂,而现在他能得到自由。

“三年吗?”答应了薇薇安,巫维浅转向黎凯烈,“我要你等我三年,能不能做到?”

“三个月我都等不下去,但是不等又怎么办?”皱着眉头,黎凯烈看着他,忽然笑了,用他特有的语调缓缓的说,“别说三年,为了我亲爱的维,三十年我都等。”

第62章 他和他的永远 (完)

黎凯烈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勉强的,薇薇安知道,其实他一点都不想等这三年,这个男人缺乏耐性,但巫维浅也知道,在需要的时候,黎凯烈的耐心的程度甚至会叫人吃惊。

狮子和猎豹对外界的挑衅会用利爪来回答,在等待猎物的时候,却是安静的,安静到令人觉得可怕。

“谢天谢地!你总算回来了!”纽约,曼哈顿,某事务所的顶层,当奥文打开办公室的门,看清楚里面坐的人是谁的时候,惊喜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戴着墨镜的男人斜坐在椅子上,在他手中的杯子里酒已经喝完了,只剩下冰块,“嗯。”

冷淡的应了声,他头也不抬,连一个眼神都没有,奥文奇怪的在他周围找了一圈,“维尔特呢?怎么没和你一起回来?”

黎凯烈的眼神一动,手里紧了紧,只听啪嚓一声,杯子碎了,玻璃撒了一地,没有化完的冰块滚到地上,慢慢散发出寒气。

他朝他看过来,那副墨镜没遮住底下的眼神,奥文只觉一阵颤栗,他直觉的知道出问题了,“烈?”试探性的叫了他一声。

“别问我,也别在我面前提起这个名字,知道吗?三年之内,别在我面前提起他。”被压紧的嗓音像是琴弦将要崩断,黎凯烈站起来抓了抓自己的头发,那副懊恼的脸色奥文很久没看到过了。

“你还好吧?”他知道一定和巫维浅有关。

黎凯烈摘下墨镜,还没有改变的金黄色的眼睛,针尖般的瞳孔微微收缩,“我会有1095天见不到他,你说我好不好?”

他微阖着眼,“我怕我会想他想的发疯,所以从今天起,你们谁都不准在我面前提起他。”

这是个奇怪的要求,奥文从没见过他这样近似请求的要求,看着以往桀骜不逊的男人为感情这样失落,奥文不得不叹了口气,“我们不提报社杂志会提的,他们会问你们失踪那么久去了哪里。”

“管他们去死,我会重开演唱会,要报道还是不要随他们的便。”从椅子上站起来,黎凯烈把手里的墨镜扔在了地上,与众不同的双眼在光线下反射着光芒。

奥文感到吃惊,“你就要这么出去露面?”

“为什么不?”仿佛什么都无所谓了,黎凯烈踩碎了镜片,盯着奥文,被那双眼睛看着,奥文没办法开口反驳。

三年时间,1095天,26280个小时……无法再细分为分钟秒钟,那会让等待变得更漫长,漫长的岁月,对巫维浅而言,只是睡了一觉,然后醒来。

在此期间,地球依旧在运转,对发生了什么事懵然不知的人们依旧过着自己的日子,只是在某天,他们忽然又在荧幕上看到了他们的偶像,最耀眼的巨星,有着一双代表欲望的贪狼之眼的——奇迹利欧。

利欧还是利欧,性感迷人的胸膛,会放电的眼神,还有那仿佛充满着雄性荷尔蒙的磁性嗓音,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从荧幕上消失了一段时间的他,再次回来,似乎有什么不同了。

他的歌还是那么好听,那狂傲自我的作风还是和原来一样,但从他的歌声里很多人找到了不同,更野性,也有了更多的柔情,无法形容这种矛盾的改变,可事实确实如此。

很多人发现,他不再流连花丛,除了媒体刻意的炒作,几乎不再和任何人传出绯闻,当然他公开表示有了最爱之后也一直是保持着这样的状态,但这次不同,大家都发现,他身边那个神秘的东方人消失了。

那个叫维尔特的男人神秘的失踪了,再也没在公众眼前出现,无论是事务所的办公楼,黎凯烈的家,还是其他别墅,或者酒吧,会所,超市,商店,银行……任何可能出现的地方,都没有他的身影。

他从奇迹利欧的身边消失了。

不少人猜测他们是不是已经分手,但黎凯烈的行动似乎呈现出相反的状态,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重新开始一段感情,或是在各种奢华的酒会中流连,他全情的投入工作,居然在一年之内连开了四场演唱会。

每场演唱会为期三天,从这个州到那个州,然后又从这个国家到那个国家,也就是他放下了所有专辑制作,突然开始了他的世界巡回。

他让他自己忙的没有任何时间休息,这是歌迷的福音,却也苦了他的经纪公司,不断的和各个城市联系,确认场地,安排时间,协调工作人员。

演唱会总是如期举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会在演唱会现场突然停下,然后突然的看着人群下面的某个方向,他的其他队员似乎早就习惯,音乐声还会继续,直到他们的主唱在底下的尖叫声中收回目光,重新拿起话筒。

这次也是这样,这已经是第三年了,他的演唱会在世界各地巡回了一圈,重新回到了时报广场。

曼哈顿,巨幅海报在街头到处悬挂,超大的舞台矗立在空地上,人流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没有买到票入场的人在外面驻足聆听,忽然间,歌声停下了。

“怎么回事?上帝啊,是话筒坏了吗?为什么歌声停了?”听得如痴如醉的人睁开眼到处张望。

“这是利欧的老习惯了,他经常会这么停下,不知道他在找什么,放心,等一会儿就会好的。”有经验的拍拍那个人的肩膀,“伙计,别紧张,我们还在外面呢,里面的人比我们更紧张。”

被围栏隔开,现场的歌声还是会隐约传出来,会场里,贝斯手鲁克不断拨着弦,急促有力的低音贝斯催促着他们的主唱快点回魂。

人群摇摆着,呐喊着,挥舞着双臂朝上伸展,一双双热切的眼都瞩目着一个人,台上的男人似乎对这一切没有任何感觉,他的目光被台下的某个角落吸引。

那个人戴着帽子,穿着剪裁合身的深色条纹西服,干净的白色衬衣,细条纹的领带,从高往下看,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只隐约能看见露出的一点下颚。

他在人群中很显眼,不知道为什么,他和周围有点格格不入,仿佛有一种无形的物质将他和所有人隔开,在他身上有种特别的气质,以至于第一眼看过去,无论周围人有多少,总会第一眼看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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