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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奏三部曲:变奏+大刀鸣奏+错乱二重奏(出书版)(17)+番外

可一想起敬辉昨天看我的眼神,心跳不由得漏掉了几拍。

“不信算了。”高彬不在意地迈开步子,走了几步後又扭头看我。“怎麽?你不是也要出去吗?还是希望和我在这里继续?”

我大惊,狠给他一记瞪眼,忙大步走开。

实在很不想和他走在一起,可走的路就同一条,不管我故意走快还是走慢,高彬都与我保持在一定的距离以内,甩也甩不掉。

“你可不可以不要跟着我?”我不耐烦地吼。

“有吗?你这麽说就太蛮不讲理了,我只不过走的方向和你一样而已。”高彬无所谓地道,接着又故意添上一句。“我看,是刚才那个吻让你太敏感了吧?”

好死不死地提到这教我终生难忘终生羞耻的事,我刷地一下红了脸。为防止他看到,我又气又恼地转过头不理他。

甫走出後门,我就瞄见彩虹桥对面马路边有一个眼熟的人影。

“邵云?”

高彬也瞧见了,他站住身,微微皱起眉看过去。

邵云并不是一个人,他身边还跟着一个穿着黑色西服戴着黑墨镜一丝不苟的高大男子,虽然打扮有些像黑社会老大,但那优雅高贵的气质隔着一条街都能强烈地感受到。看不清面容,不过十有八九是个英俊潇洒的帅哥。邵云和他一起上了一辆BMW,绝尘而去。

“惨了,你被甩了。”我幸灾乐祸地道。那个又高又帅的外遇一定可以令高彬三振出局,就是嘛,邵云值得让更好的人拥有,至於旁边这个变态,哼,早甩早了!

见高彬没反应,我侧过头去看他,不禁一愣。

说不出他现在是什麽表情,看似风平浪静,镜片下的眼眸却隐隐含着某种危险的讯息,整个人给人的感觉非常的……非常的……阴寒!

高彬只定了几秒锺,转身即走,再没看我一眼。

饱餐一顿後,我边走回学校边想刚才的事情。

以高彬的反应看来,究竟是对邵云有意还是无意?不得不说我更担心邵云一些,要是高彬那变态家夥觉得自己被甩了很没面子,恼羞成怒下谁晓得他会对邵云做出什麽事来。得找个机会跟邵云提醒一下才醒。

回到寝室,我就看到敬辉坐在床边。听到声音,他迅速地回头看我。

“醒了?饿没有?我带吃的回来了。”我装不介意昨天那档事的样子,和颜悦色地道。

敬辉马上像只无尾熊似的扑了上来。“阿健!呜呜——我还以为……以为你不理我了……呜呜——”

有没搞错,才回来就得经受泪雨的洗礼。我努力地想要从敬辉的泪眼攻势下拯救我可怜的衬衫。正要推开他,一摸手上感觉不对,仔细一看──

“你、你穿的什麽啊?”看到敬辉那古怪的穿着,我不由愣了。

敬辉眨眨眼,总算退开了一点距离,张开手,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

“就是阿健你送给我的毛衣呀,我好高兴——”

“我当然知道是毛衣,我想问的是……你不热吗?”虽说十月金秋,可也穿一件衬衫或秋衣就差不多了。

“阿健送我的,我当然要马上穿穿看,好看吗?”带着小媳妇般的笑,敬辉眼巴巴问道。

直接把毛衣套在外衣之外,能好看到哪去?实在忍不住地又翻了个白眼,笑也笑不出来。呃?慢着──!

“这件毛衣是不是小了?”

“好像有一点,”敬辉也低头看看身上,“不过没关系,阿健送的我一定要穿。”

“要穿也不是这个时候,还不脱下来!”受不了他的白痴!

敬辉忙乖乖地照做。

等毛衣拿到手上,我上下左右比了一遍,才发现根本不是毛衣小了,而是敬辉的身体拉长了。原本敬辉只比我高2厘米,我们的身型相差无几,衣服号数都相同,现在……这个发现顿时令我深受打击,气死我了!光长个子不长脑子有什麽用!

“阿健?”敬辉察觉了我的不快,惟恐惹怒我地唤着。

我把毛衣丢到一边。

“我有话和你说!”当下要紧的不是计较这个。

敬辉忙正襟危坐,以表他的认真。

我轻咳了一声,以之作为开场白。“昨天的事我想过了,打算和你说清楚,免得你一天到晚胡思乱想。”

“阿健!你要相信我,我真的喜欢你!”没等我说完,敬辉就急匆匆地强调。

我给了他一个瞪眼。“我不喜欢你说这种话!”

“可是……”

“没有可是!如果你再胡说八道,我就真的不理你了!”我放下重话。

威胁果然奏效,敬辉有口难言地含着泪望我。

扫了他一眼,我继续说:“不管你说那是爱情也好,友情也罢,我都不希望再听到你对我说那种事情,当然也不可以对男人说,你的交往对象应该是女人才对!同性恋不是好玩的事,你绝对不能变成高彬那样子!他纯粹是个变态,不要找他作为学习榜样!还有,以後也不可以再动不动地往我身上扑,那太难看了,我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知道没有?”

敬辉张口似乎还要辩解什麽,看到我把脸一沈,只得不情不愿地点头,泪珠儿犹在眼中打转。忽然他抬起头问我:“那……阿健,你会永远都在我身边吗?”

永远?我闻言眉头一皱,思忖片刻道:“暂时是这样,至少在你交到真正的女朋友前,我会一直陪你。”

没办法的办法,我被打包卖给严家了不是吗?永远?太可怕了吧?我可不想永生不得解脱。

敬辉不说话了,开始默默地吃我带回来的食物。看他没有什麽太过激烈的反应,我也终於放下心来。

到了下午五点锺,手机忽然响起。

我一听是陶宇桓的声音,胃就开始犯痛。原以为会被骂个臭头,谁知他只冷冰冰地放下一句话:“马上过来!”

话音刚落就挂断了。

一股不好的预感爬上心头,我好不容易平复的心情又开始荡起波澜。人总说,越是不发作就表示火气越大,这一去岂不等於送死?可是我自认没做错什麽,顶多就是今天早上忘了到他家做定时报到罢了。好嘛,我承认我是故意的,不过当时心情一团乱,哪还管得着他?

没办法,先去再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湮。

在陶宇桓所居住的特级教师教授专用的高级公寓大楼下,我遇到两个金发碧眼的外国男子。是双胞胎吧?长得一模一样,西装革履,非常正式,因为肤色白的关系,令人有豁然开朗的感觉,我不禁多看了两眼。他们看上去非常年轻,也相当俊美,是女人喜欢的那一类型,据说外国人早熟,想必他们的实际年龄可能还要比外表上的年幼,可能是留学生。两张格外酷似的面孔似乎在争辩着什麽,他们手中还拿有一张小纸条,看到我竟大步朝我走了过来。

不会吧?如果要问路,我可听不懂鸟语。笔试还可以,可一听到不属於本国语言的话语,我的耳朵马上自动自觉地产生排他现象,高中三年的英语听力全部低空掠过,大学的……目前好像还没有及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