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折青梅记(60)+番外

孟允棠:“……”

卫国公府的马厩十分阔大, 一间大些,一间稍小些。大间里乍一眼看去大约有好几十匹马,小间里头有十匹马。

贺砺将孟允棠带到小间的马厩前,下颌微抬了抬,道:“除了右边这头棕红色的大宛马,其它马你随便挑。”

孟允棠放眼看去,这个马厩里马虽少,但每一匹都长了一副她买不起的样子,其中那匹毛色雪白的,好像就是他回城那日骑的。

“这都是你的马?”孟允棠问。

贺砺点头。

“给我骑会不会太浪费了?我就在城里转悠。”适才在马行柳士白和她一边挑马一边给她讲了些辨别马匹好坏的知识,贺砺的这些马以柳士白教她的标准来看,都是特别能跑的骏马。

“给你怎么会是浪费?挑吧。”贺砺温声道。

不知为何,听他用这样的语气说这样的话,孟允棠就觉着双颊发热,掩饰般转过身去,走到马厩前看马。她逐匹打量,最后停在一匹毛色暗红,鬃毛在阳光下隐隐呈紫色的骏马面前。

这匹马儿有着一双大而温润的眼睛,当孟允棠尝试着想要伸手摸它的脸时,它还主动用鼻子来拱她的手,显得十分温顺近人。

孟允棠欢喜地回身,问贺砺:“我能选它吗?”

贺砺神色有些复杂,问:“为何偏偏选它?”

孟允棠道:“它鬃毛长,长得好看。”

贺砺:“……”

“你换一匹吧,它的腿受过伤,跑不快了。”贺砺看着那匹紫鬃马,眼神略带遗憾。

“我不需要它跑得快啊,它的腿受过伤,那还能驮人吗?”孟允棠问。

贺砺点头:“驮个人日常行走是没有问题的。”

“那我就要它,你放心,我会好好爱护它的。”孟允棠道。

贺砺见她坚持,便叫马倌将紫鬃马牵出来,朝候在不远处的齐管事招了招手。

齐管事忙叫小奴将一早准备好的马鞍抬过去。

那是一座用黄金雕花,镶嵌碧玉,红珊瑚珠和琥珀,一看就是女子所用的华丽鞍具。

马鞍装好后,孟允棠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高大骏马犯了傻。

她也就比这匹马的肩高高了那么一点点,这要怎么上去?

虽然很不情愿,她还是不得不转头问贺砺:“有脚凳吗?高高的那种。”

贺砺睥睨:“你觉着我需要那种东西吗?”

孟允棠低头看了下他的腿,羡慕嫉妒恨地腹诽:腿长了不起啊!

上马不用脚凳,好像还真有点了不起……

心里还没酸完,一个公府的小奴就伏在了她脚旁。

贺砺抬抬下颌,示意她上。

“我要脚凳。”孟允棠不肯。

“这不比脚凳好?你想要多高便能给你垫多高。”贺砺道。

“可他是人,不是脚凳。”孟允棠固执。

她虽踩过鹿闻笙的肩膀,可那次是别无它法。今天明明可以拿个脚凳来,为什么要踩人的背?她踩不上去。

齐管事很有眼色,见孟允棠不肯踩小奴的背上马,立刻吩咐人去另外一个马厩取了个脚凳过来。

孟允棠踩着脚凳有些艰难地爬上马背,扯着缰绳坐在鞍上。

马倌见脚蹬的位置偏下了,刚想上去帮她调整,却见贺砺先他一步,已经走到马旁亲自动手为孟允棠调整脚蹬的位置。

孟允棠垂眸看着他的发冠,发现这样高高在上的感觉真不错。

“在院子里遛两圈。”贺砺为她调整好脚蹬,仰起头对她道。

孟允棠答应一声,就骑着紫鬃马在外院溜达起来。

唐人善骑,稍有家底养得起马的人家,无论男女都是自幼习骑术的。孟允棠侯府出生,自然也不会缺了这一环。

只是她十六岁嫁人,晏夫人看她不顺眼,不许她骑马出行,只能坐车,所以算起来她三年未曾骑过马了,技术上难免有些生疏。

所幸紫鬃是匹极好的马,它四肢修长步履轻盈,走得又快又稳当。孟允棠骑着它,感觉所有人都得仰头看她,便十分得意,一直笑盈盈的,在院中溜达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

“它叫什么名字?”下马之后,她问贺砺。

“七石。”贺砺道。

“七石?好怪的名字。”孟允棠道。

“七石是指,它跑得和七石的弓射出来的箭一样快。”贺砺解释道。

孟允棠看着紫鬃马,道:“那现在它跑不了那么快了,我可以给它改个名字吗?”

贺砺颔首。

孟允棠一指点着下巴,打量着紫鬃马自言自语:“毛色暗红,鬃毛发紫,红紫,紫红,万紫千红,春光明媚。以后它就叫明媚吧。”

贺砺:“……这是一匹公马。”

孟允棠改口:“那就叫春光。”

贺砺看着紫鬃马,它曾是他最喜欢的一匹马,陪着他上过三次战场,在最后一次与突厥骑兵的遭遇战中被伤了腿。跟着她余生都能享受温软春光,比一直关在他的马厩中强。

“随你喜欢。”贺砺细细地与孟允棠说了紫鬃马的饮食喜好和喂养注意事项,见时辰不早,就派了几个家奴给她牵着马,拎着几个装吃食的食盒和篮子,将她送回了家。

孟础润那边马球会也散了场,众人在耿家的马球场外互相告别,各自回家。

孟础润与胡十一顺路,两人一起走。

“不就输了几个球吗,怎么还闷闷不乐起来?”胡十一骑在马上,见一旁的孟础润眉头微拧嘴角微垂,出声道。

“不是为了输球的事。”孟础润道。

“那是为了何事?”胡十一问。

孟础润道:“今日我阿姐说,她余生能不能被人瞧得起,就只能靠我了。想想也是,我是家中长子,只有一个庶弟,才五岁,若是我不能撑起来,那我孟家以后还能靠谁?可我能干些什么呢?”

胡十一闻言,长长地叹了口气,道:“我也不是没有这等忧虑。你说你我若是生在平头百姓家,那也就罢了,讨生活还来不及,自然没心思七想八想。可咱俩都是家里有点背景,这背景又不够我们受荫封,高不成低不就,还真是让人茫然啊!”

“谁说不是呢。读书,我自认不是那块料,习武,现在也来不及了吧?”孟础润道。

“乱世出英雄,我觉得咱俩的前途不在长安,而在,北边。”胡十一忽然道。

孟础润勒住缰绳,不解地扭头看他:“北边?什么北边?”

“河北道啊,那边不总是跟突厥干仗么?就那个卫国公贺六郎,他要不是在北边跟突厥人干了几仗,还打赢了,能年纪轻轻就爬上三品大员的位置?都是军功堆上去的。等有机会,我们也去北边投军,混点军功在身上,回来再让家里走走关系,谋个一官半职便容易了。”胡十一道。

孟础润很心动,但又觉得有点为难:“可是我不会武啊。”

胡十一浑不在意道:“你以为上战场的人人都习过武?还不都是去了军营才训练出来的。咱们又不是要当将军。有机会上战场,砍几个人头,能保住自己的命回来就行了。”

上一篇:惹霓虹 下一篇:执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