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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同人)[埃及同人]媚祸传奇(70)+番外

提到阿顿,就不得不说阿蒙霍特普四世所犯的第二个错误。在他抛弃了地位超然的阿蒙神后,他原该将所有神祗摆在公平的位置上,不再给予任何特权,他却亲手又捧起了一个太阳光轮神阿顿,自然引起了阿蒙神庙的不满和反扑。神庙势力或许可以接受与别神平起平坐,但绝不可能接受自己遭别神取代。

阿蒙霍特普四世活着时手段酷烈,容不得任何人说“不”。然而这位法老偏偏始终身体虚弱,且不出意料的命短,留下孤儿寡妇。

他一死,辛苦开创的局面瞬间回到二十年前,而与他早就离心离德,受够了他生前暴躁多疑的纳菲尔提提立即听从权臣的安排,迁都回底比斯。至此,阿蒙神庙卷土重来,且因为图坦卡蒙的年幼,比从前数百年间膨胀得更为如日中天。

赛那沙一早就考虑过这件事,这也可能是他成为法老的最大阻碍。但他与历任法老不同的是,他没有那种必须成为太阳之子的执着,身为埃及人的阿蒙霍特普四世,到底还是避不开对太阳的执迷,摒弃了阿蒙,却又造就了个大同小异的太阳光轮神阿顿。他赛那沙一个外国人,有足够的理由不去做什么太阳之子。

何况太阳现在都要把他晒死了。

但让塞那沙奇怪的是,阿顿的占摆为什么会在这个女祭司手里?且不说那是非常珍贵的皇家圣物,就冲阿顿这个名字,这块占摆也应该和阿蒙霍特普四世的名字和雕像的结局一样,被尽数捣毁,从历史上和无数建筑上彻底抹去。

拉姆瑟斯在一边连大气都不敢喘,看着阿肯娜媚额前的汗滴滴淌下来,把她蒙在脸上的薄薄面纱都浸湿了。塞那沙发现了她的虚弱,连忙一手扶住她的背部,阿肯娜媚连忙摇头示意自己没事,她一把抓住他的手臂,眼睛将剩余四人一个个点过去:“你们还信不信我?”

塞那沙选择相信,拉姆瑟斯冲着那块占摆也不会有任何异议,夕梨只想继续走下去,无所谓走向哪里。约书亚和西德哈勒都是做人下属的,不会做出任何反对。

阿肯娜媚第一次感受到自己也有值得旁人倚靠的自信,虽然这仍然来自于父亲的馈赠。这枚珍贵的曾经造就太阳之城的占摆,没有在神庙供奉,而是因为父亲的偏心被赠予了他最心爱的女儿,同样避免了被清除的厄运。

就在阿肯娜媚信心大增的同时,夕梨突然指着自己坠着小铁片的手环惊讶到:“你们快看,有反应!”

作者有话要说:天红里的主角们似乎有自然元素超能力的设定,阿肯娜媚的占摆希望大家不要觉得雷。历史上确有其事,能够使用这种特殊磁场能力的法老中,最有名的就是拉姆瑟斯的儿子,塞提一世,也就是拉美西斯二世的父亲,他曾经在沙漠行军中用洋槐树枝找到了水井。

文中提到公元前3100年,第一个统一上下埃及的法老美尼斯,自南向北由上埃及征服下埃及,在今天留下赫赫有名的上古时代帝王中,古埃及的美尼斯恐怕是年代最早的一个了。他是古埃及第一王朝的建立者,是古埃及国家统一的奠基者。古埃及是世界古国中的古国,而美尼斯正是站在这一切开端处的特殊人物,这个伟大的征服者最后行猎时死于河马手上Otz……

下图为著名的“纳尔迈石板”,正面威风凛凛的美尼斯头戴上埃及白冠击杀俘虏,皇权的象征鹰神荷鲁斯在站在他的前方保佑着他,抓住一只代表下埃及的眼镜蛇,背面美尼斯已经头戴下埃及的红冠,表示已经完成征服,此后埃及法老的皇冠都是红白双重皇冠哦,而且皇冠上同时会有眼镜蛇和鹰神,图片下次找机会放。

☆、50

其时铁是非常珍贵的,是远比黄金还要稀有的金属,交易价格更是为黄金的六十倍,且如果西台限制出口,根本就是有价无市,有限的铁用来供奉神明、制造武器尚且不够,是没有人舍得给女人做饰品的。也只有深爱夕梨的西台皇子凯鲁,才会给自己的侧室一只这样昂贵而难得的手环。

而夕梨确定此时没有风吹,手环上点缀的铁片却在往阿肯娜媚的方向微微晃动,就像是她上学时候用吸铁石做实验一样。

塞那沙注意到沙漠此时干燥无风,身侧的沙子却在往阿肯娜媚那里产生滚动,虽然他见多了西台祭司的神奇力量,也仍然为其惊叹,那颗仿佛很普通的菱形花岗岩,好像表面附着了银粉,若隐若现地闪光。拉姆瑟斯则咽了咽口水,喉结露骨地滚动了下,聒噪的他这回却只是直愣愣地看着,没敢出声打扰阿肯娜媚。

夕梨突然灵光一现,虽然她只是个高中女生,但是也学过基本的物理知识,她不知道这颗菱形粉色花岗岩是什么来头,但她确定这时周边这些异象产生的原因,一定是阿肯娜媚的那颗占摆产生了奇妙的磁场,也许这真的代表她感应到了某些东西。

阿肯娜媚是在太阳城出生的,她并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是如何使用这颗占摆的,但是父亲告诉过她,只要沉住气并且满心虔诚必定会得到神灵保佑。阿肯娜媚或许别的不擅长,但她绝对是阿蒙霍特普四世的所有孩子里最定性,最坐得住的。她的父亲没有看错她,她的母亲却轻视她,她的弟弟兼丈夫想要把她藏在深宫,两辈子以来阿肯娜媚第一次踏出底比斯,却才发现自己竟可以做到这样的事。

她几乎要喜极而泣。

夕梨激动得恨不得要尖叫,她连忙去拉席地而坐的阿肯娜媚:“快!快别发呆,只有一侧的沙子产生移动,是东北方向,我们一定是逃跑的时候过于偏向南方了。如果真有你说的那个矿区,那我们可能位于那个地点的下方。”

“你说的没错。”阿肯娜媚起身拍开粘在斗篷上的沙子,但即便他们取得了可喜的进展,面前的道路依然艰苦卓绝。马已经骑不了了,这几匹干渴之极的动物仿佛只要再走几步就会倒下去,余下的路程,他们依然只能靠脚:“事不宜迟,我们出发吧。”

感谢老天,阿肯娜媚出生在沙漠里的太阳城,虽然十岁之后移居底比斯,但是沙漠之城却给她的生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她知道在沙丘何处下脚不会轻易陷入,也比她的另外五位旅伴更加耐渴耐热,但即便如此,她也不会轻易解下斗篷,因为对死亡的恐惧实在根深蒂固,就连想一想自己暴露在阳光之下都几乎要冒出一身的冷汗来。

行进的队伍非常沉默,若不是方才神奇的一幕刺激着人的求生本能,赛那沙自己都不信原来他们还可以走这样远的路程。太阳在他们身后沿着每天固定的轨迹渐渐西沉,仿佛死亡的阴影也因此褪去,但逐步下降的气温告诉他,不论日夜,你都不能对沙漠放松警惕,否则你会冻死在沙漠的夜里,然后第二天的日出会将你变作一具干尸。

因为无数次的失望绝望,乃至于真正的绿洲出现在他们眼前时,疲惫的人们还以为这是夕阳余晖下的又一个海市蜃楼,直到阿肯娜媚一只脚确实地踩到了一蓬野草。要不是河流就在眼前,赛那沙几乎确定自己会拔起那丛野草塞进自己的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