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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爱的我们(5)+番外

“阿筝,你一定要帮我!”

正在后台休息,姚婷突然扑过来抓住他的手臂。

“怎么了?”

说了半天才明白,原来姚婷他们学校的参赛人数太少,组成团体时的搭配缺个男生,让陆筝临时帮忙救场。

“我,行吗?”

“可以,可以!”

陆筝白色的T恤和浅色棉布长裤配运动鞋,虽然随意但正好和姚婷的休闲装扮挺搭的,无力拒绝之下便被拉上了舞台。

根本不记得正确的步法,陆筝便只能随意走几步,反正是配合姚婷。在灯光音乐和台上台下气氛的影响下,他倒起了玩心,也不觉得紧张了,同其他的男生女生一起随音乐跳起了流行的舞步。从大一开始蓄长的头发因为发质柔软显得十分飘逸,加上他浅浅的笑容立刻引来台下女生的尖叫。姚婷特别激动,还没下台,便再陆筝脸上狠狠亲了一记。台下顿时又是尖叫连连。

“小姚!”陆筝皱眉,微微红了脸。他不喜欢拖泥带水,分手是自己提出来的,因为性格不和,以及虽然他不明白什么是爱,但起码他知道自己对她的感情绝对没有那么深刻。既然决定了分开,就不该一再有剪不断的纠葛,他以为分手之后是不可能退一步成为朋友的,可是小姚不死心,总是在找机会修复两个人的关系。

抬眼,陆筝看到司马峥望着他们,不知为何,心里很紧张,手不由自主地推开姚婷靠过来的身体。

比赛的结果没有多少惊喜,人们预料该是冠军的帅哥美女理所当然的获奖,服装学院自然得到团体的第一名,他们自己设计的服装已经很有点水平了,只是说是非专业,他们这样会不会是有点占了便宜啊。

之后的庆功宴自然是热闹快乐无比,一群人玩疯了般大口大口喝酒,扯着嗓子唱歌。这时他们又发现陆筝的歌也是唱得很棒,被别人感染得有点兴奋过了头的他成了点唱机,一首一首唱个没完。而他的这个状态和酒精也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由于他今晚上台出了不小的风头,所有人都借机灌他,还有他不时替苏娜挡下别人敬的酒,加在一起他绝对可以算上是海量了。

闹到十一点多,一群人决定玩个通宵,司马峥早就烦了当然不会奉陪,准备回宿舍,却被苏娜叫住,将喝得有些腿软,睁不开眼睛的陆筝交给他,再三叮嘱要他好好照顾她这个弟弟。

司马峥心里并不愿意,但是还好陆筝的酒品不算差,不会大喊大叫,哭哭闹闹,只是安静的任司马峥扶着他向前走。他是真的喝多了,头枕在司马峥肩上,眼睛也全闭上了,几乎将全身的重量压在司马峥身上。

“喝那么多做什么?!”

“那我总不能让他们灌苏娜吧,她是我姐!”他知道自己没有醉,话说得也很顺,思路也清晰着呢!只是好像忘了现在靠着的人是他如今很难面对的人。

“这么够义气?”

“当然,我是男人嘛!当……”

就算是又那么一丁点儿醉的,此时也完全清醒了,因为司马峥的唇正碰着他的,所以说,现在司马峥在吻他?!为什么他要这么做?虽然只是四片唇贴在一起,可也是个吻啊!他不是很讨厌他吗?后来在回想他们之间的“初吻”时,陆筝才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去想“两个男人怎么可以kiss”这个应该说是比较关键的问题,而且当时自己也没有觉得很恶心。

他们之间的这个吻持续了多久?最长不过十五秒吧。司马峥抬起头时,陆筝立刻四处张望,还好乌漆漆一片的校园里没有人出来夜游,号称每天巡逻的校警也不知在何处。没有人看到,老天保佑!

“你不用看了,我看过没有人在附近。”司马峥依然面无表情,似乎刚才强吻了一个男生的人不是他一般,大概能做到如此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也人不多。

“那你也不能……你究竟是什么意思啊!”

“我看了你写的东西,我们就保持现在这样吧。”

什么是现在这样?

那天晚上陆筝回到宿舍就一头倒下睡得人事不省,也没有来得及去全面深刻的理解司马峥话中的意思。

第二天起来便稀里糊涂的发现,自己竟然开始和司马峥“出双入对”。

早上刚起床,司马峥就到宿舍找他,拉着他一起去上自习,三餐都在一起,每天身边都有个他。司马峥喜欢在图书馆的外文阅览室上自习,因为这样可以在学习之间找些原文书来看,最好的利用资源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他每天都会帮陆筝在自己身边占一个位子。陆筝也懒得提出抗议,就坐在他身边看小说,要不就去阅览区翻看最近的产品设计年鉴。从来都不上自习,喜欢在校园里闲晃的他,一下子改头换面了,其他人都知道他们成了好哥们,只是有点奇怪本来挺讨厌司马峥的陆筝,怎么会一下子和人家成了如此好的朋友。

这就是司马峥的意思吗?

可是那个吻又是什么意思呢?而时不时的在两个人独处的时候,司马峥又会按住陆筝或激烈或绵长的吻着。

他们两个究竟算是什么关系?

陆筝不是没有问过司马峥,但是答案依旧是当初那句。

人前是哥们,人后似情人吗?

可以说自从认识了司马峥,陆筝便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了。虽然过去他就是一个无所事事,没有大的生活目标,整天混日子的人,但起码不像现在,满脑子都是莫名其妙。现在的情形类似什么,对,似乎就尤如村上春树的《舞!舞!舞》中所写的那个踩不住正确舞步的男人,自己被司马峥的节奏和频率影响了。

“老七,怎么在宿舍发呆,没有和你那个相好的木头哥哥去上自习?”老大打完篮球,一身的臭汗味,还用力地拍陆筝的肩。

都说过那场角色扮演的游戏已经结束了,可是舍友,朋友们还是开玩笑的叫司马峥为陆筝的“相好”,还很肉麻的加上了一个“木头哥哥”。他们班的这群人之间互损、互相揭短之类的事情做多了,每个人的脸皮都厚得可以媲美城墙拐角,所以陆筝尽管小小的抗议过,其实心里也不怎么在意。但是他们可绝对不敢当着司马峥这样叫出来,那块木头的脸色永远是黑的,似乎总也看不怎么上他们这些人,要不是看在陆筝的面子上,他们早就要教训他一顿了。

“上什么自习啊,我哪是那块料,烦了!”

“刚好,陪哥哥们打牌。”

他们的课不到六月便全都结束了,大家都无事可作,就坐等四六及考试,陆筝第一次四级就过了,六级又没有把握便也不急着考,俨然成了班上最悠闲的人。昨天四级结束了,过两天的金工实习一完他们就可以提前回家了。

“胖子今晚又不回来了?”

“他忙得很,最近不知又在倒买倒卖哪家公司的产品,大概是想趁没课的时候多赚点吧。”

胖子和退学的老容一样热衷于开拓事业。

曾经在一个广播节目中听过这样的分类:大学中有三种人,一种人为创业型,誓要在大学期间开拓自己的事业;一种人称鸳鸯蝴蝶型,顾名思义就是谈谈恋爱度过四年;最后一种人叫慢浪型,何解,即为慢慢的流浪的人。前面的说词都挺老土,但是一听最后那句,当时陆筝他们一众兄弟全部绝到,直呼精辟,因为他们就是整日在校园里,城市的街道上慢慢流浪的一群。

一帮人大开着宿舍门打牌,周围几个宿舍同是工设的兄弟也跑来凑热闹,同层住着的学机械和计算机的学生上自习路过时都要偏头看看他们,不知道人家是出于什么心态,反正他们自己解读为“羡慕”。

“嘿,罗老大,下学期搬出去,房子找好了没有?”

“老乡帮我介绍了一个。”

老大罗刚和班上的女生谈了两年恋爱了,现在正准备找房子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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