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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心动,一生绵延(出书版)(16)+番外

作者:无处可逃 阅读记录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再也不看我第二眼:“他以前和秦——”

说到一半,那句话顿住,自上而下的看我一眼:“总之,我不想看到你再和他有联系。”

我终于明白了——

或许是麦臻东曾经追过秦眸,也可能他们真的在一起过……这些细节我都不想知道,我只知道,原来还是因为秦眸。

怒火,或者说是沮丧从心口泛起来,我也不愿意与他争执,同样也站起来说:“你没有权利管我和谁交朋友。”

我觉得这偌大的客厅让人觉得胸闷,又或者是和他同处一室,真让我觉得难受——我大步走向楼梯,打算收拾东西离开。

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沉声说:“你发什么小孩脾气?”

阿姨正好走进来,看到我们这副样子,“咦”了一声:“怎么了?”

我很快的说:“阿姨,我要回家去了,这里可以叫出租车吗?”

阿姨看了沈钦隽一眼,说:“呀,这么快就走了?老爷知道吗?”

他沉默,脸色黑沉沉的,我点头说:“知道的。”

“叫什么出租车呀?我让司机送你回去。”阿姨说着去拿桌上的电话。

“不要叫。”沈钦隽抿了抿唇,放开我,仿佛是挑衅,“让她自己回去。”

我简单收拾了东西下楼,没顾阿姨的阻拦,头也不回的出了门。

这里是翡海的郊区,其实我并不熟道路,加上又拖着行李箱,走得又累又慢。到了路口,我干脆停下来,拿出手机给出租车公司打电话。

报了地址,接线的客服说:“现在是春节,出租车少,您可能要在那边等一段时间。”

拿着手机那只手早就冻僵了,和冰块似的,我把手机换到另一只手,跺脚说:“好的。”

结果不到十分钟,我就等不下去了。

天气是真冷,脚上那双靴子冻得和钢皮似的,硬邦邦的很不舒服,身上的大衣薄得又像是纸片,全身上下大约只有呼出的气是热的——我硬着头皮,拖着箱子往前走,这样才能暖和一些。

身后有汽车开过的声音,我一激动,或许是出租车呢!

回头一看,是沈钦隽的车,开过我身边的时候,车速丝毫没有放慢,就这么呼啸而过。

那一刻,我前所未有的心灰意冷。

这段时间,心跳心慌心乱,到底为了什么呢?

为了这样惨淡的一个结局?

我忍不住想笑,结果呛到一口冷风,清冷空阔的大街上,一个人咳嗽得撕心裂肺。好不容易直起了腰,一抬头看到他的车停在不远的前方,他已经下了车,不动声色的看着我。

大步走过去,还是干脆站着等出租车?

我想了想,停下脚步,沉默着看着街对面。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幕

出租车迟迟不来,他终于向我走来,伸出手来帮我拉箱子。

我冷冷看他一眼,转开眼神。

他笑:“好了,吵够了吧?”

真当我是小孩子?打一巴掌给个甜枣,我就又屁颠颠的跟着他了?

我更加恼怒,发誓今天不会正眼看他。

“我送你回去。”

“我叫了出租车。”我咳嗽了一声,“多谢你的好意了。”

他拿出一个盒子:“你把这个落下了。”

徕卡相机,那是我特意留下还给他的。

“还你。”我言简意赅,然后绕开他,继续往前走。

身后有明晃晃的灯光,我下意识的回头,打心底希望那会是一辆出租车。可就这么一眨眼的功夫,轰鸣的引擎已经振聋发聩的提醒我,这是一辆高速行驶的跑车,并且此刻距离我不过数米。

我愣在当地,直到有人一把把我抱住,两个人狼狈的抱在一起,滚在路边。

我呆呆的被他压在身下,生与死之间,脑子里竟然不是一片空白,而是看到了大片大片的血浆流下来——像真的一样,模糊了视野。

我忍不住尖叫起来,这一刻才是真的恐惧后怕,假如不是他身手敏捷的这么一滚,现在大约就是真正的血水遍地。

他见我这副样子,甚至来不及拉我起来,就焦灼的问:“你还好吧?”

“没事……”我顿了很久,才会说一句完整的话,“我没事。”

他拉我起来,我才注意到他的左脸脸颊上一片血迹,大约是滚在地上的时候擦破的,毛衣右襟也破了一片,我着实有些愧疚。

他一声不吭的走到路边拾起我的箱子,又拉开了车门,看我还站在原地,忍不住说:“我要去医院处理一下,你不会还要和我僵在这里吧?”

我连忙跟上去,真心实意的说:“我陪你去。”

他等我扣好安全带,才问:“你刚才的表情很可怕。”

我又回想起那个血浆四溅的场面,还是觉得害怕:“我以为自己要死了,还看见满地的血。”

他怔了怔:“哪来的血?”

“昨天刚看了《德州电锯杀人狂》,里边都是血……”我打了个寒噤,“早知道就不看了。”

他伸出手,用力的握了握我的手背:“没事了。”

车子开出去十几米,我忽然大叫一声:“等等!”

他踩了急刹车:“怎么?”

“相机呢?你是不是把相机扔了?”我问他。

他回忆了片刻,才点头:“刚才要拉你回来,顺手扔了。”

没等他阻止,我就用最快的速度跳下车,一路小跑回去,就拿着手机上的一点光亮,在路边找到了那个盒子。所幸盒子还未拆封,里边应当还有泡沫减震,大约也不会摔坏。

我抱着相机重新回到车上,惊魂未定的松一口气:“幸好找到了。”

他还在拨弄手机,大约是刚打完电话,见我坐好了,才发动汽车。而旁边还是咻咻咻的有各色跑车开过,速度无不快得惊人。

“为什么这么多跑车?”我有些想不通。

“这条路开往西山,许多人去那儿玩漂移。”他脸色并不如何好看,淡淡的说。

我“哦“了一声:“他们都不怕危险?”

“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烧惯了钱,找不出更刺激的了。”他抿了唇,语气中有些不屑。

“那你年轻的时候也这样吗?”

他噎了噎,竟用认真的语气问:“你觉得我很老?”

“你也不老。”我连忙解释,“是内心成熟,不屑那些小把戏了。”

这倒不是拍他马屁,他今年还不到三十,是真的年轻,可是并不同于那些富二代——他并不热衷于名车美女。当然,他和秦眸的事也算是豪门与女明星的的一般套路,不过胜在他够专一,也算是与众不同。

我又看他一眼,忍不住想,豪门公子如他,却必须背负起父母早逝后留下的责任,成长得迅速而艰辛,所以说,每个人皆有不如意的事,真的毋需眼红。

“我年轻的时候从不这样。”车子已经驶进了繁华的市区,速度放缓下来,他说,“我刚到国外的时候,做的最奢侈的一件事,也不过是买了套房。因为爷爷说老是搬家会影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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