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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变(367)+番外

而这一次,知县甚至不知道这笔金子运去了何处。

这些便是知县的全部证词,他知道的也只有这么多。

这几天来,飞鱼卫已经一一查证,全部属实。

花生愕然,直接拿走全部赈灾银子,这胆子有多大?

“上面会怎么判?”如果轻判,花生会很生气。

霍誉笑着说道:“家产抄没,男丁流放,女卷为奴,而他死罪难免,至于是凌迟还是斩刑,要看上面的意思了,但肯定难逃一死。”

花生松了口气,大晋朝对于贪官的处罚还是很严格的,但凡定罪了,大晋一朝,其后代子孙不得科举、不得入仕,清白人家更不会娶纳其后代女子。

即便如此,此事从未中断,或为权、或为钱、或为色,前仆后继,飞蛾扑火。

“邓大郎呢?孙家人都在大牢里,现在的他,在为谁奔命?”

“孙明哲。”

“谁?”花生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忍不住抬高了音调。

“孙明哲是太后和承恩公的亲弟弟,他只比太后小两岁,孙明哲之所以在此之前没有受到牵连,是因为他在五岁时过继给孙氏族中的一位无子的寡妇,承继那一房的香火。太后娘家这一支是孙家旁支昔年只是商贾,有钱之后捐的官,后来又送女儿入宫,十几年后方得发迹。而孙明哲继承香火的那一房,却是孙家嫡支,书香门第,孙明哲十五岁中秀才,三九岁考上举人,次年以进士入仕,五年后,二十五岁的孙明哲在秋枫观出家,之后销声匿迹二十年。

孙明哲入仕时,太后尚是宫中一位默默无闻的低阶美人,孙明哲出家时,太后仍然默默无闻,因此,在当时,孙明哲与孙美人的关系无人得知,后来孙美人成为太后,孙家发迹,而那时孙明哲早已销声匿迹多年,此事就更不为人知了,老承恩公去世之后,还记得孙明哲此人的,想来也只有太后和承恩公了,他二人不说,别人更无从得知。”

花生怔住,道士?孙明哲后来做了道士?

莫非是她与道家真的有缘,这些年来,她听到的,见到的,身边人,不是身边人的,已经有不知道多少个道士了。

如今霍誉查桉,又查出一个道士来。

“孙明哲现在何处?啊,当年知县送金子去的那个小庄子,他一直住在那里?”

霍誉有些得意,我的媳妇,就是聪明。

“的确,孙明哲是住在一处很隐密的小庄子里,但并非一直住在那里,根据邓大郎交待,他也只见过孙明哲一次,孙明哲是道士,经常四处云游,但是每年都会去那座庄子里住一阵子,仅是那位知县一人,十年来便曾两次往那里运送银子,还有没有其他人往那里运过银子,他便不得而知了。但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即使还有人,想来也并不多,因为大多数与孙家有关联的人,要么收监,要么停职审查,如果曾往那里运过金银,不应没人提起,再说,这位知县之所以以前没有查到,是因为他与孙家的牵连,是一个出府多年的丫鬟,并非是与孙家有血缘的女卷,这才让他留到了今天。”

“那庄子在何处,有没有去查过?”

第408章 斩

霍誉微笑:“距离百花山仅三十余里。”

百花山?

名字好听,也耳熟。

花生眼睛一亮:“百花山行宫!”

百花山行宫,她那位梅友小孙孙,不就是长年累月住在那里吗?

“他还在那儿吗?”

做为一名慈祥的姥姥,花婆婆一直记挂着她的便宜孙子。

霍誉当然知道她口中的“他”指的是谁。

“自从那次之后,百花山加强了防卫,他一直都在,吃喝玩乐,滋润得紧。”

花生感慨,梅友过的,就是世人理想中的日子吧。

风景如画的青山,华丽堂皇的宫殿,美酒、美食、美人,花天酒地,使奴唤婢。

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能离开,一辈子都在这里。

花生觉得,这样的生活,她其实也是可以接受的。

想起那些一辈子住在乡下,住在草原,甚至是住在船上的疍民,梅友那就是神仙的生活了。

但前提是,他们全都不是皇帝的儿子。

皇帝的儿子,在骨子里就会争名夺利了,把他关起来,斩断他们的翅膀,在他们看来,便是生不如死。

这便是皇子们有了过错,大多都是幽禁,不让他们出门,对他们而言,和死也差不多了。

“那你们找到孙明哲了吗?”花生又问。

“没有,邓大郎也说了,他也只见过孙明哲一次,就是那一次,孙明哲让他启用他弟弟邓三郎的那条暗线。

邓三郎在京城放了多年的印子钱,很多六七品、八九品的官员与他相交,其中更有很多人有把柄握在他手里,陈家栋便是其中之一,还有飞鱼卫的焦远逵也是。这些人遍布京城大大小小各级衙门,他们在京城名不见经传,就连衙门里的堂官或许也叫不出他们的名字,可他们也有他们的门道,就像陈家栋,只不过八九品而已,小慧爹,在宫里的地位也不高,可他们却能令震北大军惨败,皇帝险些不测。

邓三郎的这条暗线已经营多年,他也隐藏多年,目前邓三郎尚未找到,但邓大郎交待,邓三郎虽然是他弟弟,但与他往来却并不多,而这次孙家出事后,多人被抓,邓三郎蜇伏,孙明哲联系不到他,这才让邓大郎出面。

咱们这次也是幸运,居然从邓三郎查到了邓大郎,这才引出这些事。”

“那太后呢,她……”

“她还在紫霄宫清修,这辈子怕是走不出紫霄宫了。”

花生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了。

更令她没想到的是,次日,皇帝召告天下,孙家十条大罪。

一弑君,二谋反,三谋大逆,四大不敬,五通虏,六通匪,七贪墨,八杀戮,九结党营私,十不伦。

这十大罪,将孙家牢牢钉在了耻辱柱上。

诛连九族,承恩公及其几个儿子,以及嫡长子,全部凌迟,承恩公府嫡出四房、庶出两房,无论老幼,男丁全部斩立决。

女卷之中,有诰命的,斩立决。

无诰命者,十三岁以上,二十五岁以下充入各大军营,余者发为官奴。

其余九族之人,有功名诰命者皆去除功名,发配三千里,永不释反,无功名诰命者,充为军户。

原以送往苦役营的孙家人,全部召回,与孙家余人并处。

而因为孙家而被牵连的大批官员,亦是斩的斩,抄家的抄家,发配的发配。

最后被抓来的那名知县,最后关头,终于又抱了一把承恩公府的金大腿,与承恩公同处,判凌迟。

另:罪不及外嫁女,但外嫁女的封号和诰命一律收回。

最后这一条,适用于定襄县主,还在庄子里等着与霍侯爷旧情复燃的定襄县主,被忽然来临的天使吓得魂飞魄散,直到袁嬷嬷捧着县主的发冠朝服,跌跌撞撞地走出来,她还没有明白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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