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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珠鬼话(22)+番外

正胡思乱想着,他身影近了些,朝我伸出一只手:“要走了,握个手好么。”

我没有一点犹豫。

伸手一把握住了他的,只是当那几根冰冷的指同我手接触到的一瞬,脑子里冷不丁一激灵。

我握的是什么……

☆、第十二章

又一道电光闪过,穿透他的身体,从窗玻璃打进我的眼内。

他身影在玻璃中微微移动。独一只手是在玻璃之外的,苍白冰凉,同我的手交握在一起。

那丝冰凉透过掌心直渗进我的心脏。隐约觉着有什么不对,但说不清那不对的感觉是什么。回过神的时候发觉自己的手正被他牵着朝玻璃内拉进,而至少有一半的手臂,已经和他的身影一样镶嵌在玻璃里头了!

“你?!”我惊叫,猛地把手一抽,却登时一阵撕裂般巨痛。

伴着疼痛玻璃内刹时腥红点点,我眼看着一行行血液顺着我露在玻璃外的手臂欢快无比地滴淌了下来。一行行,漆黑到艳红。

骇到了极点,人却出奇地冷静了下来。我抬头望向窗内那道淡淡的身影:“为什么。”

“表达我的谢意,宝珠。”

“这就是你的感谢?”继续深入,转眼已没到手肘。进去时毫无知觉,我却再不敢轻易将自己手臂朝外硬拉出来。

“是的。”脸朝下俯了俯,他看着我的眼睛。这才发现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是没有瞳孔的,漆黑两个空洞,一笑间,两行白色的液体从里头慢慢溢了出来。而同时右边头发脱落,露出半个被车轮碾碎的头颅,那些碎片和着周边暗红色的黏液清晰无比地在夜空又一道闪电划过的瞬间暴露在我的眼前。

我的眼睛睁得很大,我的手臂疼得很厉害。

“为什么要这么做……”不甘心,我再问。

他没有回答。

因为在他开口之前,一道声音在我身后响起,代替了他的回答:“从你和他说了第一句话的开始,你已经陷进了他的场。记得我说过什么没,宝珠,轻易不要和厉鬼交谈,它们是一群早就被怨念迷失了魂魄的东西。”

“狐狸……”辨认出那道声音的同时,一直被拉扯着朝窗玻璃内渗进的手忽然间慢慢朝外移了出来,可是和我刚才自己的拉扯不同,这会儿的感觉,一点不疼。

可是窗上越来越多的血又是什么……

仔细看可以辨别一些白色的绒毛,被鲜血污了,暗红色一簇粘在玻璃上。

“狐狸!”突然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我低下头看向自己的手臂。

手臂外包着两只雪白色的爪子。紧紧贴着,我的手一点一点从玻璃中拉扯出来,那两只雪白的爪子一点一点被一片从皮毛内渗出的艳红色液体所濡湿。

“你还是和他说过话了是么,宝珠。”狐狸问。

我看着他的爪子,嘴里说不出一个字。

玻璃内那道魂陡然间扭曲了。

一声炸雷过后猛地从玻璃内直扑而出,刚才的笑,刚才脸上温润明朗的表情,这会儿除了一张污血淋漓的狰狞外,一点都找不到了。

而与此同时狐狸刚好把我的手从玻璃里完全拔了出来。

随手一丢把我丢出门外,等我眼冒金星地从地上爬起来,那道魂却已经不见了。没有任何打斗过的痕迹,窗玻璃也完好无缺,那个在雷声中来势凶猛的鬼魂就那么不见了。只留地上一只雪白色的狐狸,蹲在一堆衣服上,慢条斯理舔着自己两只鲜血淋漓的爪子。

见到我呆站在原地,朝我媚然一笑:“下次想让我开口跟你说话,想个好点的办法,小白。把点心藏起来,这招连三岁小朋友都会鄙视你。”

我想狠狠地揪住他那两只抖得洋洋得意的耳朵,就像以前经常做的那样。回过神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把那只狐狸整个儿抱进了怀里,而他在那里蹬着四条腿尖叫:“喂!女人!!放开我!!我不是你的玩具!!!!”

七月,在雷雨不停的天、我拼死临时抱佛脚地啃书、狐狸大吃大喝的养伤、小吃店无可奈何的停业整顿中结束。

至今不知道铘那一天回头朝我伸出手的举动到底是真的还是我情急中的幻觉。

至今不知道魏青哥哥的鬼魂那晚之后究竟去了哪里。

至今不知道为什么狐狸在我赌气的一句话后会整整一个多星期不和我说上一句话。

至今……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么小白的一个脑袋,在经历了那么混乱的考前两星期,又在一只手严重刮伤的情况下,居然考试还及格了。

真是奇迹。

狐狸说,傻人有傻福,宝珠你算是傻人里出类拔萃的代表人物了。

我说,狐狸,为了奖励我出类拔萃的考试表现,你要给我做个蜜糖桂花糕。

狐狸说我虐待伤残人士。

我说咱这是在索取精神赔偿。

“谁敢打击咱宝珠的精神啊,那人还是个人吗。”狐狸听后抱着头尖叫。

“对,狐狸,那真不是个人啊。”拍拍他毛茸茸的脑袋,我回答得语重心长。

宝珠鬼话第二个故事——《影蜃》完结

【第三个故事:阴亲】

☆、第一章

“丙戌年庚寅月壬午日。”

“易祈福、斋醮、嫁娶、动土、移徙、入宅、造庙、入殓、除服、成服、移柩、安葬、破土、谢土。”

“就这天,把亲给他们配了吧。”

八月的天,太阳强得能把人晒得魂出窍。

连着几天高温,迟迟看不到下雨的迹象,店里头生意也因此冷清了不少。三三两两几个学生样的,坐在离空调最近的那几个位子,一杯奶茶几块糕坐上几小时,聊着些围着衣服和明星转的话题,有时候莫名其妙会一阵大笑,把我的瞌睡虫吓跑不少。

回过神用手里的扇子拍掉那只整天围着点心柜转的苍蝇,看到边上呆坐着的铘,忍不住又用扇尖在他眼前摆了摆。不出所料,他对这样程度的骚扰依旧没有任何反应,睁着双眼睛坐在边上一动不动,头微垂着,像是在专心看手里的杂志。

趁没人留意,我把那本杂志朝后翻了几页。顺势又朝他眼睛看了一眼,他瞳孔上头一层雾蒙蒙的,像是裱了层磨砂玻璃。

难道饿鬼道里他回头看我的那一眼,真的只不过是我的幻觉……

琢磨着,门铃咔啷一声响,打开,一道身影从外头走了进来。

“两条绿豆糕,一杯豆浆,多加点糖。”

“三块五。”

“给,不用找了。”

记不清是从哪天开始,每到下午四点,这个有着一头深棕色短发的男孩就会出现在店里,早一分不早,晚一分不晚。每次点相同的东西,每次给相同数额的钱,每次在我看着他给的那张钞票的时候都是相同一句话:不用找了。

有点拽。

不过一个每次点三块五毛钱点心,每次付你一张百元大钞,每次还都不要你找钱的人,他确实有这拽的资本。

豆浆是自磨的,这是狐狸闲时的乐趣之一。调豆浆的时候,男孩站在柜台边上看着我的动作,和以往每次一样。

“糖可不可以多加点。”等杯子放到柜台加糖,他开口问我。

我看了他一眼。没言语,给他多加了两勺糖。眼角瞥见他微微一笑:“谢谢。”他说。

“喜欢吃甜的?”封口的时候,我问了一句。

他点点头。视线从杯子转到我的脸上,他看着我,我被他看得有点不太好意思。

男孩有着双和他头发一样深棕色泽的眼睛,十八九岁的样子,不知怎的,有种三四十岁男人独有的目光。而被一个男孩用这样一种目光对着你看,那感觉是挺诱人的。

迅速装好袋把东西交到他手里,我看着他转身朝店外头走出去,背影在黄昏的阳光里特别好看,高高瘦瘦,像个模特儿。如果林绢在这里,怕是又要想入非非了,其实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