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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乃伊(29)

据说“永恒”之室是间四门之室,它建造在甬道同主墓室相连接的部位,所以其中两扇门是真实存在的。另外两扇则是虚门,也就是在墙上做个门的造型,那两扇门一扇通往永生,一扇通往死神阿奴比斯的府邸。

“永恒”之室只在中王朝时期出现过,并且短暂如昙花一现,所以在当初英国人曝光那张36号坑墓墓室的照片之前,谁也没想到这种墓葬格局真的曾经在古埃及的历史长河里出现过。而那张照片的剪报就保存在我爸爸的剪报本里,作为参考用的数据之一,那个本子在他过世后就为我所拥有,光看就不下百遍,所以一看到手里这张照片,虽然角度存在了些差异,还是被我一眼就认了出来。

这么看来,老默罕默德并没有为了生意而故意夸张了他所盗坟墓的背景,并且地点也符合。当初英国人在吉萨区挖掘到了36号坑墓,老默罕默德约我看木乃伊的地方是在孟菲斯,两者离得不远,这正好符合了老头一贯的习惯——出于对所盗物品的安全考虑,他交易的地点通常同他收获盗窃品的地方很近。因此大致可以推测,当初那个墓虽然莫名消失,但应该仍在吉萨的某处,并且被老默罕默德发现了。只是具体地方就不得而知,毕竟沙漠那么辽阔,只定位吉萨区一个范围,无异于大海捞针。

而这座坟墓的主人到底是谁,似乎也明朗了起来,因为埃及历史上只有一个朝代是因为信奉安努神,而采用这种有驳常规的木乃伊制作方法。也只有一个朝代因为信奉安努神,而将“永恒”之室作为死后通往永生的一条途径。

而那个时代能享用如此规模庞大的墓葬的,恐怕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斐特拉曼二世。但令我确定这一点的倒并非以上分析。早在道尔将那块被他无意中发现了古代纹章的金饰片交还到我手里的时候,我就已经将那纹章认了出来,它同那位找我寻找木乃伊的中东油王所给我看的那枚斐特拉曼二世戒指上的纹章,一模一样。

所以,如果那枚戒指真的是斐特拉曼二世的,那么眼下被我用锁链层层捆绑在水管上的那个活尸,他就是复活了的斐特拉曼二世。

几千年来他被他那些笃信太阳神的同胞所唾弃,并且抹杀。而充满讽刺的是,在通往永生的信仰途中,那些持有正规信仰的同胞们最终与沙同在,化成了顽石一般的木乃伊。唯有他,经历了几千年的时间,再次活了过来,虽然不知道那股能令他复活的神秘力量究竟是什么。

是安努神的力量么?那么既然如此,镇压在他坟墓里的“苍龙压宝鼎”,它的存在又究竟是为了什么。

这问题恐怕只有当事人才可以回答了。

于是没再去纠结这些令人头疼的问题,我继续把照片往下翻,而就在后一张照片被抽出来的一刹那,我心脏蓦地震了下。

照片上的画面令人震惊。

我不知道该怎样去描述这样一种场面,因为看到它的那瞬间,我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老默罕默德他们接着走进的一间石室,它整个儿被撕裂了。

建筑遭到破坏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人为造成的倒塌,有地陷造成的倾塌,有地震造成的分裂,也有老化造成的断裂。等等。

而这间石室同我所有关于建筑破坏的印象都不一样。

它是老默罕默德当初给我看的为数不多的照片里所拍的那间墓室,也就是停放斐特拉曼二世棺椁的主墓室。

当初给我看的照片远没有这张来的清晰,因此所造成的震撼度也是远不能同现在所比的。那会儿对于老默罕默德所形容的墓室所遭到的破坏,我的全部印象仅仅只能来源于自己的想象。

却没想到真实的状况会是这样凄厉。

是的,凄厉。除此我找不出能更合适于这幕画面的词语。

它看起来就好像被无数只爪子给撕扯过,无论墙壁、地面,还是墓顶,到处都是一些极深刻的撕裂般的裂痕。这种裂横同地震所造成的断裂是完全不一样的,它们一道道烙刻在这间不大的墓室内,将整个空间刻划得遍体鳞伤。唯一逃过那些爪子的只有墓室正中间那具漆黑的石棺,而这具棺材再次违背了古埃及人的传统,它如此简单,如此粗糙,除了充满霸气的体积,以及一种肉眼可辨的坚硬。

棺材盖倾斜在这具棺椁旁边,拦腰断成了两截,从断裂面来看有些年头了,并不是最近才造成的破坏。

木乃伊就在那具棺椁里躺着,身上除了已经风化得所剩无几的布料,以及脖子上一点项圈的碎片,其它什么也没有。躺的姿势同那天在老默罕默德这里第一次见到它时完全一样。

而现在他正活生生被绑在我的实验室里,并且一度差点杀了我。

想到这里不禁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觉,我抬起头,朝他的方向瞥了一眼,随即一下子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就在我视线所及的那个位置,除了低头安静靠在水管上的木乃伊,我看到了第二条人影。

它被灯光拉得老长,以致覆盖了我的影子。

那人就在我身后。

“我一直在等,”似乎已经从我的反应里知道了我的发现,那身影微微一动,然后我听见他在身后对我道。“等你什么时候可以发现到我的存在。”

话音很耳熟,因为对于这样动人的嗓音,我通常都拥有一个好记性。

何况这声音的主人还同我上过床。

“现在是六点。”于是我转身对他道。

“两个小时。”我的回答令他微微一笑。他就站在我身后的柜子边,两个小时来我始终在这附近走来走去,直到坐下看那些照片,这段时间竟然始终没有感觉到过他的存在。“他们找我来,原来是为了杀一个需要花两个小时才能发现我存在的人。”

“好像令你失望了。”

他再次微笑,那笑容无论什么时候看起来总是令人难以抗拒。“有点。”

“那么你打算让我怎么死。”见识过他杀人手法的人不会再去考虑存活这个问题,所以我干脆问得直接点。

他点点头,然后走到我身边:“那得看你到底打算选择活还是选择死。”

☆、第二十七章

我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他淡金色的头发在灯光里折着柔软好看的光,脸上的笑容也柔软而好看。

几天前他用这样好看的笑令我糊里糊涂和他开了房,现在他用这样的笑跟我谈着一笔生和死的交易。但我猜不出会是笔怎样的交易。就我所知,杀手接下单子后,绝对不会同将被捕杀的猎物再做交易,哪怕猎物的出价更高。那是他们做这一行的基本操守。

“谁会选择死呢,”片刻后我道。“那么,多少钱可以让我选择活。”

“钱有时候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他回答,一边朝斜靠着水管子的那具木乃伊走了过去。“听说你十八岁就从耶鲁大学毕业了,并且是在那里进修的阿拉伯语。”

几乎和正题毫无关联的话令我怔了怔,不清楚他这会儿突然说起这个是为了什么。“确切的说是辍学。”

“为什么不继续在那里待下去,留在美国你的生活会和现在很不一样。”

“大概吧,但那地方的生活不适合我。”

“什么样的生活适合你,现在这样的?”边问,他边蹲□翻开裹在木乃伊头上的外套,于是那张沉睡着的干枯而丑陋的脸便完整暴露在了他的面前。

“好吧,其实我是被开除的。”见到他看着木乃伊时那种饶有兴味的眼神,我隐隐有些不安了起来。所幸他不一会儿就站起身,仍用外套将它罩好,似乎这活着的木乃伊并不是他最终所关心的东西。

他拍拍手重新朝我走了过来。

“不管怎么说,你很聪明。资料上怎么写来着?记忆力很强,几乎过目不忘;十二岁开始涉足考古这个圈子;十三岁时与英国珠宝专家合作,有限度地伪造古董进行贩卖;十四岁被人带去美国;十五岁考进耶鲁;十七岁以一篇埃及历代帝王编年史的论文获得学院奖;十八岁替文物做伪鉴而被学校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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