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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乌龙事件(19)+番外

作者: 潭石 阅读记录

我喜欢在他脸上描摹出光影的变幻,一笔一划都流淌着道不尽的美好。

五月暮春的时候,方啸终于开始实施他追女孩计划的第一步——写情书。我们三个狗头军师凑在他身后,唯恐天下不乱地出馊主意。

“后面再加段情诗,显得你多有文化。”

“对,来段英文的,用花体字写。”刘杨应和着。

“这个逼装得可以打满分!”

我们仨笑成一团。

方啸急得抓耳挠腮,一把抓过我:“卢沛你来写!”

我被他拽到凳子上坐着,老神在在地手上转着笔:“猴子,我是可以写,可我要是写了,那显得你多没诚意啊,万一姑娘以后看上了我,你说我是收了还是拒了?”

边岩抓过笔跃跃欲试:“猴子,他不写我来帮你写!”

方啸一把夺过笔:“你那破字还不如我呢,别添乱。”

最后还是方啸自己趴在桌子上,一笔一划地写,小学生似的。

我看看一本正经写字的方啸,再看看旁边一脸认真看着他落笔的边岩,他的目光直直盯着划过纸的笔尖,神情十分专注,仔细看看,似乎还有一丝羡慕。

这念头一出,又立刻在脑中被我否定了:怎么可能呢?喜欢边岩的人那么多,那次我去他们班找他时,他还手忙脚乱地把一个信封往桌洞里塞,他会羡慕这么笨拙地写着情书的方啸?

总算盼到六月,我费尽心思买到的钢笔终于可以送出手。

自顾自练了一上午,琢磨着自己的措词:边岩,这是给你挑的生日礼物,打开看看。

刚说完就开始自我否定:不行不行,这怎么跟演电视剧似的。

又换了一种表达:边岩,你快过生日了吧?给你买了支钢笔,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刚说完又自言自语:还是不行,怎么那么不自然呢?

越折腾越觉得奇怪,索性把包装都拆开,光秃秃抓着一支笔就上楼敲他的门。

他正穿着睡衣,胸口印着一只毛茸茸的熊猫,看着可乖。

我嘿嘿朝他笑得一脸不自然,他一脸警惕地看我:“卢沛,你又打什么鬼主意?”

“啊?”我一愣,反应过来,赶忙收起表情,故作正经地清了两下嗓子:“我来视察,叠被子了么边牙牙同志?”

他“切”了一声,从我背后扑过来,勒着我脖子让我拖着他走。

我艰难地拖着他走到书桌旁边,见他正在写作业,拿起来看了两眼:“我说边牙牙同志,你这字写得也太有碍观瞻了吧。”

他从我身后探过头,大言不惭:“我这叫有个人风格!”

我手里的笔举到他面前转了两圈,他一只爪子从我脖子上拿开,抓过笔打开笔帽打量着:“哎?钢笔?”

“是啊,”我接过笔,拿过一张草稿纸,俯下身子在上面笔走龙蛇地写了“边牙牙”三个大字,拿笔敲了一下他头顶:“送你了,督促你练字。”

他眨了两下眼,接过笔看看,又抬头看看我,不相信似的:“送、送我了?”

“是不是不敢相信哥对你这么好?”我故作镇定地揽他脖子。

他侧过脸看我,离我那么近,呼吸都扑到我脸上。

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拿过笔在纸上瞎划拉:“唉,还不是看你字太丑,给你找个练字的理由。”

他微微睁大眼睛看我,语气听起来不太确定:“生日礼物吗?”

“啊,”我装作漫不经心地点点头,拿手蹭两下鼻梁找借口:“我妈让我早点下去,我得走了。”

“哦,好啊。”他难得地懵懵懂懂。

我故作镇定地走到门口,门一合上,几乎是落荒而逃地下了楼。

一开门,我妈正拖地,见我一脸慌乱,抬头问我:“又出去捣什么乱了?”

“没捣乱!”我撂下几个字就往自己房间里钻,扑到床上把脸埋到枕头里,脑子里莫名其妙地浮现出之前和边岩说过的那句话:“挺好一事儿,怎么弄得跟做贼心虚似的?”

第13章 高二

钢笔送出手之后,我开始有意识地观察边岩手里拿的笔。然而一直等到期中考试,我也没见那花了几个月心思的钢笔出现在他手里。他还是总攥着普通的水笔,透明的笔管,每次看见都高低不一的笔芯,好像那支我寄予厚望的钢笔根本没存在过一般。

是不喜欢吗?还是用不惯?我盯着自己手里的笔想,或许我该送他一盒普通的水笔,毕竟钢笔水灌起来太麻烦了。

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后,每个人手里都拿到了一张文理分科志愿书,填完这张志愿书,高一彻底划上了句号。在“文科”后面打了个潇洒的对勾,我毫不留恋地在心里和物化生说了声拜拜,然后投入了暑假的怀抱。

然而没过几天四体不勤的日子,我又开始了和数学打交道的日子——我妈给我报了附近的高中数学辅导班。于是我过上了一三五上午和刘杨方啸他俩一起提高数学觉悟,二四六下午去画室培养美术情操的日子。连边岩也报了新东方的高中英语班,我们四个再不能像小时候那样,天天连体婴儿似的在泥地里打滚了。

好在假期的时间安排不像上学时那么紧张,每天傍晚太阳下山、地面不太烤炙的时候,我们四个总凑在楼前的篮球场上瞎打一通。

常常是我和边岩一组,刘杨和方啸一组。我们组总输,不光因为方啸人高腿长,随便伸一下胳膊就能摸到篮筐,还因为边牙牙同学虽然投篮姿势帅得堪比流川枫,但不是打到篮筐就是连篮筐也碰不着,命中率低得可怜——我怀疑这家伙死要好看,根本顾不得准头。

所以任凭我再怎么力挽狂澜,我们组总是输得很惨。按说他和方啸一组才有利于我们篮球四人组的可持续发展,奈何边牙牙同学致力于拖我后腿,说什么也不肯换组,理由是和方啸待在一起会显得他很衰。

——拜托,和我这样玉树临风的运动健将在一起难道不会衬得你更衰吗?!

不过话虽如此,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投篮的动作的确好看的让人挪不开眼。天知道这家伙为什么每次跳起来都能恰到好处地露出一截白得发光的肚皮。

大概我该送他几件大号的T恤,这样就能止住我的胡想八想和忍不住乱瞟的眼神。

我开始把他掀起的T恤和裸露的肚皮画在纸上,勾出一截流畅好看的腰线,在靠近裤腰的地方描出若隐若现的肚脐。他跳起来时被气流带起的T恤在我脑中越掀越高,一直延伸到我梦里。

不过,令人不太愉快的是,在傍晚打球的时候总有一群吃过晚饭后无所事事的邻居对我们评头论足。

暑假快结束的一天傍晚,我们四个又两两分组地对峙起来。

那天我球感极好,每投必中,三分球一个接着一个,在边岩面前出尽风头,终于带着他体会一把胜利的滋味。

方啸万分不服:“你小子今天怎么突然火力这么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