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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子(出书版)(61)

“不怕不怕,你夫君最喜欢新鲜刺激的东西,天天种田也差不多种腻了,是时候换地方了,”周老虎连连摇头,“你以前和我说故事,说海外遍地是黄金,有长脖子的鹿,不会飞的鸟,比大象还大的鱼,新奇得很,我真想去看看,夫人可得陪我看。”

杏珍笑了:“好,我陪你,咱们出海去。”

“哪里都陪我去?”

“哪里都陪你去。”

“离开家乡,远走天涯,你会伤心吗?”

“不管天涯海角,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家。”

船儿起锚,向远方飘去。

海外又是一片新天地。

慈禧太后垂帘听政四十七年,残暴奢侈,政治上采取高压手段,对儿子同治皇帝的操控亦极严苛,家人除袭“承恩公”虚爵外,并人可干涉朝政。

甲午之后,在愚民愚政的义和团失败后,引来了八国联军,签订了《辛丑条约》,使中国沦落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国运衰败近百年。

【民国】

花衫戏

民国十五年,秋,上海。

【壹】

十六铺码头繁华如旧,汽笛长鸣,黑烟袅袅,又是一艘远洋轮船徐徐靠岸。

轮船甲板上站着位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他身材很高,腰杆挺得笔直,五官长得更是英俊,带着金丝眼镜,头油抹得整齐,虽不发一言,但这份温润如玉的贵公子风采,已让身旁少女们偷偷用眼尾余光将他扫了一次又一次。

“少卿兄,少卿兄!”后面追上位略矮小的胖子,长得白净和蔼,带着小圆帽,拖着个硕大的行李箱,急冲冲奔上甲板,有些兴奋地对男子道,“留学五载,总算回来了,啊——还是咱上海的气味好闻,大闸蟹、八宝鸡、油爆虾,真真是想死我了。美国就算再强,饮食之道还是差了咱们何止十万八千里?!每天面包牛奶,牛奶面包,我都快吃出个鸟来了,这次回来你可得陪我去酒楼大吃大喝一顿。”

慕少卿微微转过头来,冲着好友笑了笑:“你这只吃货,船上这些日子,念叨得我耳朵都快疼了,行,过些日子,咱们去荣顺馆大吃一顿,带上你那引以为傲的媳妇儿。”

“那敢情好,我家媳妇可是圣玛利亚女校毕业的,我娘当初还嫌她书读得多,怕她心高气傲无德行,不会相夫教子,死活不乐意。现在家里生意被她接过手,蒸蒸日上,俩婆媳关系可好了,我娘天天夸她知书会算又顾家,做事别人占不了便宜,比自己个文盲强,”何思麟提起自己那死皮赖脸追回来的好媳妇,就往死里夸。他确实也有夸的本钱,他媳妇出身256文学,父母开明,虽相貌平平,却最是聪明伶俐,在美国读书时给丈夫寄的几首小诗,让一众留学生都赞叹,尤其是那些受父母之命娶了乡下婆娘的,更是羡慕不已,只道娶妻当如是,慕少卿虽不说,心里也暗暗有些赞同,奈何他受父母之命,自幼订了娃娃亲,临出国前为怕他在花花世界心野,被不要脸的狐狸精勾搭,强令年仅十六的他与十四的未婚妻拜堂成亲,只是当时新娘年纪尚幼,没让他们圆房罢了。

慕少卿才学出众,品貌兼优,却要与个毫无感情的妻子绑定一生,与他交好的众留学生都替他大为不值,故时有叹息,何思麟亦不例外:“其实岳思思挺不错的,漂亮有才家境好,在美国她那么喜欢你,偏偏你又娶了个乡下小脚婆娘,真是神女有心,襄王无梦,中国什么都好,就是婚姻制度不好,都什么年代了,恋爱理当自由,还留下那么多旧制度,恶习俗!可惜了你们一对才子佳人,说起现在离婚也挺流行的,何不……”

慕少卿打断道:“岳思思活泼开朗,我只当她是小妹,这等话不可再提。”

“少卿兄眼光就是高,认识你那么多年,也没什么女子入得了你法眼,”何思麟和岳思思是朋友,如今也只好摸着鼻子,笑了两声,把好友拜托的说情丢下,过了片刻,又憋不住嘴劝,“不喜欢岳思思也没什么,可是你真能忍受一辈子要和这种没文化的小脚婆娘过吗?”

慕少卿笑得僵硬:“内子不是小脚。”

何思麟理解地笑了下,不再说。

慕少卿心里也有些苦涩,十六岁时匆匆拜堂成亲,然后出国留学,五年过去,他已记不清自己小新娘的模样,只记得她的母亲黄氏是自家母亲的手帕交,黄氏嫁去沈家,生了个女儿,名叫沈静好,黄氏生女后不久便染了肺结核,怕唯一的女儿被继母苛待,得不到好亲事,便盯上了年仅六岁的慕少卿,求着订下了娃娃亲。沈家倒也算个土财主,家里出过秀才,门第不算差得太离,就是守旧,对女子无才便是德极为推崇,家中所有女孩都学女红针线,最多听点女训的故事,教育贤良淑德,在家管家干活都是一把好手,出来个个睁眼瞎。慕少卿在新婚之夜也看了沈静好几眼,隐约是个羞涩娇小的女孩,似乎还算清秀,就是平平淡淡,好像白开水一般,不难喝,也没什么吸引之处——唯一庆幸的地方是现在上海及周边女子很少裹小脚,否则就算母亲再往死里哭闹,他也不能从的。

慕少卿是不爱喝白开水的,世间有那么多种选择,苦涩香浓的咖啡,烈如火焰的白酒,味道复杂的洋酒、还有回味无穷的茶,光是茶叶一种,就有绿茶、白茶、乌龙茶、青茶、黑茶,更有英国红茶、印度红茶、花茶等等,饮料的选择几乎无穷尽,不管是浅斟细品还是豪迈畅饮,一辈子都喝不腻。

偏偏他的妻子就是白开水样的无趣女人。

每每想至此事,慕少卿就忍不住叹息。

游子思绪万千,轮船已达岸,栈桥放下,接亲友的人一拥而上,哭的、笑的,热闹纷纷。

慕少卿一眼就在人群中看见了沈静好,她应该是为了自己特意从乡下赶来的,正踮着脚尖努力张望,她穿着嫩绿色喇叭袖绣杏花的丝绸短袄,掐了三道边的藏蓝色长裙,剪了个垂丝刘海,梳着条乌油油的大辫子,簪着朵小金花,手腕戴着个掐丝金镯子,提着个小包裹,虽看得出尽力打扮,却在周围身穿洋装旗袍的大上海时髦女子里有些打眼,更打眼的是她手中高高举着的牌子——这是在场所有接亲友的牌子中唯一一个把名字拿反的。

何思麟忍不住笑了:“嫂子是故意逗你玩的吧?还真是……呃,天真浪漫得可爱。”

慕少卿深呼吸一口,解释道:“我想她是不识字,找人写了牌子看不懂。”

何思麟再次对他投以同情的目光,欢喜地朝着自家才女媳妇奔去。

慕少卿也整整衣领,朝沈静好走去。

多年未见丈夫终于归来,沈静好欢喜得脸都红了,急急奔去,到了跟前,始觉害羞,赶紧低下头去,欲语还休,弱弱地叫了声:“少卿……”

慕少卿也想不出该和她说什么,想了片刻,道:“嗯,好久不见。”

慕家开有洋布行,也算颇有资财,他家车夫很有眼色,见男女主人相对无语,觉得没必要久留,便催着上车:“这儿人多,咱们赶紧回去吧,老爷和太太可想少爷了。”

慕少卿轻轻地应了声,领着沈静好就往马车走去,沈静好这才想起手中的包裹,赶紧打开,拿出清茶与糕点,殷勤献上:“你坐了那么远的船,怕是倦了,先用茶漱漱口,再填填肚子吧。”

慕少卿抿了半口茶,稍稍动了动糕点就放下了。

最初的害羞褪去,沈静好也开始活泼了,叽叽喳喳地在自家丈夫耳边说个不停:“上海好大噢,比咱们乡下热闹多了,我前两天刚到的时候,坐马车穿过南京路,看得眼睛都转不过来呢,那里有好多洋婆子,都穿着露胸脯的衣服,拖着怪里怪气的裙摆,也不知羞。还有好多女人的头发是卷的,也不知是怎么弄的,后来周婆说她们是用火钳子烫出来的,吓了我一跳,她们怎不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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