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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一缕烟(55)+番外

谭知静工作上的事从来不避着余初,这点和余庆春很不一样。知静哥哥是在沙发上坐着打电话,而不是躲进一个屋里,锁上门。他用手机收发消息也不避着余初,如果他倚着沙发背,余初就跑到沙发后面搂着他的脖子,和他脸贴着脸,看他打字。

这让余初想起他们刚认识那会儿,自己在他身后抢他的手机,忍不住笑起来。笑出来的热气喷到谭知静的颈侧,痒得谭知静耸了下肩膀,笑着回过头来问他想起什么。

“想起你前男友跟你说分手,说完又后悔。”

谭知静眼里依然浅笑着,看了他两秒,说:“开始打探我的恋爱史了吗?”

余初被他看穿了,不敢再和他对视,把脸埋在他颈侧假装撒娇,又假装冒失地问:“他为什么要说分手啊?”

“因为我不喜欢接吻的时候伸舌头。”

余初抬起头来,怔了怔,说:“哦……”他的视线落到谭知静的嘴唇上,在脑海里飞快地浏览他们每一次亲嘴,觉得自己应该都克制住了,即使偶尔忍不住用嘴唇抿住知静哥哥的嘴唇,也是干燥的。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知静哥哥会觉得舌头比那个地方还脏,口水比那个还难以接受。

晚上谭知静开车送余初回家的时候,余初依然沉浸在有关这件事的思考中。到了地方,谭知静停好车,一条胳膊搭在余初的座椅上方,侧过身问他:“想什么呢?”

余初支支吾吾,视线再次落到他的嘴唇上,舌尖在自己嘴里轻曳。

谭知静笑了,余初也看见他的舌尖,在上齿上蜻蜓点水般地抵了一下,又藏回到嘴唇后面。

“想吃糖吗?”谭知静问他。

“想。”说完才想起已经这么晚了,其实根本不饿。

谭知静在他放糖的那个储物盒里挑了挑,余初看到是一颗草莓味的水果硬糖。只拿了这一块,知静哥哥就将储物盒关上了,还抬手关上了车顶的阅读灯。

谭知静在黑暗中小心地剥开糖纸,不让手碰到糖块,然后用手指肚小心翼翼地托着,隔着一层糖纸,将糖送进自己口中。那颗硬糖在他嘴里滚动,从左脸颊滚到右脸颊,将脸侧硬朗的线条顶起一个小鼓包。硬糖和牙齿磕碰出细碎的脆响。

余初被蛊惑地凑近了,像是因为看不清,所以需要让耳朵更清楚地去听他口腔中的声响,却又很快转过头来,仰着脸将口鼻都凑过去,像是觉得还是应该先闻一闻那水果糖的气味,验证一下它到底是不是真的草莓味的,而于此同时,他的嘴唇也一直在动,像是馋那味道,觉得还是先用自己的舌头亲口尝一尝最好。

谭知静将硬糖咬在齿间,问:“想吃吗?”

余初口中迅速分泌着唾液,不敢相信,却又匆忙地启开嘴唇,生怕错过。

谭知静低笑起来,缓缓地倾身,双手撑在副驾的座位上,压下去。余初被紧紧抵到车门,仰起头来。

那颗糖落进余初嘴里,是草莓味儿的,草莓的香甜气息在口腔中蔓延开来。糖块在舌尖之间游走,糖是硬的,舌尖是软的,他们一起不紧不慢地将这颗糖舔完。

第51章 骄傲

余初才在某天突然想起来,大惊小怪地问谭知静:“报志愿的截止期是不是已经过了?”

谭知静告诉他,早就过了。余初听后又惊讶了一下,随后便将这事抛到脑后了。反正他早就填好了学校和专业,本省,生物,除了被谭知静的“自动化”略微动摇的那一下,自始至终都稳如泰山,从未像别人那样难以抉择过。

没见过像他这么松心的高考生,想怎样就怎样,高分低报,冷门专业,家里都依着他。

谭知静觉得余庆春真是个怪人,说他对余初的学习不上心,却也为余初上大学的事东奔西跑过;说他对余初是散养式教育,却又对晚归抓得这么严。

谭知静自己在这个年纪时虽不爱玩儿,但也知道高考结束后的这段时间应该是同学聚会和毕业旅行密集的时期,即使是他当初那么不合群的人,毕业后也参加过谢师宴和同学会,随便一闹就会超过晚上九点。而余初作为一个刚高考完的男生,一到晚上八点就频频看表,他虽然不说,谭知静也看得出来,他最好在晚上九点左右到家。这其实是有些严格了。

“你爸把你当女孩儿养吧?”他无心地一说,余初却面露尴尬,谭知静就知道余初自己或许也有过类似的感受。

余初也问过他当年报志愿的事,谭知静说,自己报自动化,姐姐报经管,都是为了家里的厂子。可实际上都没什么用。

“学什么、之后做什么,都不重要。说到底,你是生产什么的、卖什么的、产品质量怎么样,都不是重点,最后比的都是认识的人,比谁消息更灵。”他说这话时不自觉带了轻蔑与自嘲,却发现对面的余初一脸懵懂的凝重,不由失笑,怪自己和他说这些没用的东西。

幸好余初虽然问题多,也爱刨根究底,但他毕竟年轻,正处于向前瞻望的年纪,还没看出人实际是由过去积分出来的人,所以从不问会让人真正感到为难的问题。

余初喜欢问当下的情形,问他现在想做什么,现在想要什么,现在快不快乐?

总是很快乐的。

余初的一项特别的快乐是带他看动物的视频,边看边给他讲。帝企鹅之后是狮子,狮子之后是老虎,因为鱼丑丑,于是全都是大猫,老虎之后还有各种豹子。但他其实没太专心听,余初神采飞扬地炫耀知识时,两条眉毛一跳一跳,被吻得鲜嫩水润的嘴唇开开合合,甚至那两只脚也不老实,脚趾一直在动,都让他分神,所以他至今搞不楚花豹和猎豹到底有什么区别。

他只通过余初知道了丑丑的很多习性接近于老虎,还知道了狮子和老虎其实也会爬树。原来猫师傅没有留一后手,反倒是老虎徒弟无师自通学会了游泳。

他还记住大猫们的嘴唇都是黑色的,看上去充满野蛮的凶残,而鱼丑丑的嘴唇是粉红的,即使是一张小丑脸,张开嘴时露出粉红的唇和舌,也能惹人怜爱。

他又分神了,想起余初身上也有一些惹人怜爱的粉红色。余初有很多和鱼丑丑相似的地方,比如喜欢用脸蹭人,比如喜欢被抚摸,比如身体有着优雅的柔软。他问过余初是不是练过舞蹈或者武术,得知并没有,实在惊讶。

实际上他们一起看电视或者交谈的时机并不算多。每天的时间远远不够用。他丢下一些工作,推掉一些饭局,把晚饭也省掉,甚至关机,抓紧一切时间来作乐。

他把人折腾得一放到枕头上立马就能睡过去,看着那具身体上新的旧的手印,于清醒时回忆起这具躯体刚刚在自己怀中被折成怎样令人惊诧的形状。

穿上衣服后再去想那形状,会觉得它已经是非人的状态。余初带他看了那么多动物纪录片,所以他瞬间就联想到了,像被狮子死咬住喉咙的鹿——脖颈与躯干弯成不合常规的姿态,细长的四肢高高地翘起,或者以奇异的角度折向深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