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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雪时晴(23)

作者: 纯白阴影 阅读记录

秦峥给他点了开水白菜,鱼香肉丝和红糖锅盔之类不辣的,自己跟一锅赤红色的水煮鱼较劲,辣得喝光一碗冰粉,又叫一碗。他笑弯了眼,秦峥噱道:“乐成这样,那个什么仇,仇英的画,弄到手了?”

这家伙嘴唇辣肿了还吃,红通通的挺傻,他越看越好笑:“没,藏家还没松口。”

看着道貌岸然,笑得像个傻子,秦峥拉长了声音:“噢——祸水弄到手了。”

他给秦峥看叶之南的4月行程,等他去过绿岛,给夏至扫完墓,就跟叶之南一起出差,秦峥揶揄他:“仇英先别买,多买点行头,好好打扮一下。”

他是真的不再奢望更多,但秦峥总不信他,他说:“我看了行程,跟我负责的几个项目时间上都不冲突,能去。万一冲突,我会以公司的事为重。”

秦峥端起冰粉,跟他的醪糟汤圆碰一碰:“以终身大事为重吧,心想事成。”

他说能恢复到现状就是圆满,别无他求。但多年僵持终破冰,他从头到脚满溢喜悦,吃完东西,拉着秦峥去“貘”喝了好一通酒。

前几年,秦峥就把“貘”买下了,当成自家酒库,还从国外请了一支侍酒团队,运营得有声有色的,不比汀兰会所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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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1

决裂多年后,他终于再次和叶之南同游英伦。但是半生已过,往事渺远,他的心态变了,恪守向导本分,兢兢业业,不悲不喜。

一行人拜访了三个世界级花园,入夜时团队聚会,他安坐一隅倾听,像个解甲归田的士兵,看到风吹稻花,就感觉闲适安宁。

灵海集团的事他每天远程过问,没落下过。秦峥问他和叶之南的关系是否有改善,他答道:“点头之交,相交如水,平淡如水。”

秦峥很遗憾:“只是这样?”

他说够了,像一件名贵瓷器,裂缝以金缮之,修复成完好模样,仍是无双的珍宝。但在夜深人静时,他问过自己,真的满足只能谈点公事的熟人处境吗?乐有薇曾说,他是叶之南极好的交流对象,不可多得。

5月中旬,花事最盛时,他和众人一同回云州。他给关心的人都买了礼物,休整好的第二天,他把秦峥约到家里吃饭,秦峥很爱吃他请的这位阿姨烧的菜。

秦峥到来时,天边有很好看的火烧云。阿姨还有几道菜没烧好,他让秦峥先去醒酒,他晾完衣服就回屋,秦峥说不饿,倚着门框看他忙碌,扯几句闲话:“白天员工都在,晚上总有时间找他喝个酒吧,都能一起出差了,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

曾经除了情意,无话不谈,但现在连单独相对的时候都没有了。他晾起一件白衬衫,叹道:“能这样就不错了。要是有天再当朋友就好了,但我不能强人所难。”

秦峥问:“然后呢?”

以他从前那些恶行,自己都知道自己不是个东西,他说:“还敢想什么然后。我认识你的时候就只有一个心愿,能跟他回到从前。从前就只是朋友,以后更不能怎样。世上哪有和好如初这回事,能和好就千辛万苦,如初没指望,我心里一清二楚。”

他手上忙着,絮絮地跟秦峥说着话,更像是说给自己听。彻底放下太难,他不为难自己,但求不得,他总归是彻底接受了。

会有彻底放下的一天吗?他不指望。但乐有薇说过,你们的一生都还长,别忙着下结论。

他把又一件白衬衫晾起来,16岁那年搬到留学培训机构附近住,总去买心爱的白衣,穿在自己身上。同学教他洗衬衫,浸泡揉洗,换水,领子部分多刷一刷,挂到绳子上不要去拧它,以免褶皱,就让它自己慢慢脱水。

一滴一滴,像眼泪。待眼泪流尽,白衬衫被太阳刺穿,就能在微风里招摇,一身清爽。他望住滴水的白衬衫笑,自己太顽固,愈合的过程格外漫长,但也终于在好转了。

秦峥拍了两下掌,他回过神,秦峥眼神古怪地看着他,隔了一下才开口,语气不无讽意:“对着一件白衬衫都能傻笑半天,这要是被阿姨看见了,肯定觉得有人犯了失心疯。”

他年近不惑,商业上还算稳重,但善感的本性没太变过。他想着自己刚才的模样,是很吓人,有点窘迫,没话找话:“下午的会还顺利吗?”

秦峥不答反问:“下次什么时候出差?”

他笑道:“7月份,夏天的花园跟春天差异很大,又能多看几个名园了。”

秦峥再刺刺他:“还说不指望,口是心非。以前连广玉兰都不认得,你对园艺能有个鬼兴趣。”

他反应了好一下,才想起来是哪一年跟秦峥说过的。他辩解说香港由大海和石头森林构成,绿化率远不如云州,他在香港和英国都很少见到广玉兰,而且他以前对植物视若无睹,顶多认识香港最常见的勒杜鹃和鸡蛋花,好像连紫荆花都不是那么多,所以还得多去英国学习,长点新见识。

饭菜飘香,他问秦峥想喝点什么酒,秦峥没太听,突然说:“你自己吃吧,我去看下我女朋友,又不讲理了。”

他愣了:“不是说不讲理就懒得理吗?”

秦峥挺烦躁地走了:“我还没彻底烦她,烦了再说。”

烦归烦,也有漂亮性感等其他好处,他没留秦峥。阿姨为他开了酒,他才想起给秦峥买的礼物还没拿出来,人就走了。明天吧,明天带去公司。

挺好的一桌饭菜,一个人吃不香,他没吃几筷子就放下了。他给秦越和秦乐儿也带了礼物,按计划,吃完晚饭就去送给他们,但他和秦杉不是朋友,秦峥不在,他独自登门不大合适。

清晨他去公司,得知秦峥开了一晚上的会,他奇了:“没去哄女朋友吗?”

秦峥很困倦,歪在靠背椅上搓脸:“转账就能解决,能花几秒钟?我还陪她逛街不成。”

其实小子很爱逛街,鞋子可能有一万双,衣服也没少买,所以他买给秦峥的礼物是一件限量款帽衫。他不懂,让同行的一个男生参考买的,秦峥和那男生穿衣风格有点相似。

秦峥夸他有眼光,把帽衫挂在办公室的衣柜里,说天一冷就穿。他买对了礼物,回办公室喝咖啡时还在笑。

20岁时的秦峥还像模像样扮大人,但大学毕业就不搞什么职业气质了,除了很正式的商业场合,总穿得很时髦。但他不是很懂现在的时髦了,这两年,他拔过好几根白头发,他承认自己有点老了,但少年就老成,他老得挺习惯。

叶之南孑然一身,也在老去,但他是得天独厚那类人,他在哪个年龄段,岁月就赋予他哪个年龄段的风华,连秦峥也说,这样的基因,值得被后代传下去。

他总觉得,繁衍不是所有人来到这个世上的使命,但是见到叶之南抱起秦越或秦乐儿时,他会想,叶之南若有儿女,也该是这样白白香香的软团子。

当他再去天空艺术空间,惊诧地发现,他的花梨木独板面大画案不见了。有个行政人员过来,通知他搬办公室,他上楼看,大画案赫然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