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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堂惊掠琵琶声(14)

作者: 高台树色 阅读记录

沈识檐正与那人说着话,见他这动作,转头看向了他,笑意变得很明显。他将花换了个倾斜的方向,花便朝着孟新堂盛开。

没聊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只三言两语过后,沈识檐就同那人告了别。继续往前走的时候,孟新堂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男人还站在那里,转着身子,盯着这个方向愣神。孟新堂突然的回首像是切断了他黏着的目光,又像是惊醒了一个梦。

孟新初的房间里这会儿人已经不少,大家热热闹闹地聊着,还有人在和孟新初合照蹭喜气。见沈识檐进来,坐在床边的孟新初立马扬手喊他:“男神!”

一瞬间,屋内所有的目光都朝向了门口的两个人。

沈识檐忍俊不禁,举起怀里的那束花挡住了自己的脸:“你可饶了我吧。”

孟新堂不作声地看着他,跟在他身后,缓步朝孟新初走过去。

“来,新婚快乐,”沈识檐将抱了半天的花递给孟新初,没有祝白头偕老,没有祝早生贵子,他以轻缓低沉的语调说,“永结同心。”

“谢谢男神!”孟新初很开心,凑近花闻了闻,“好香。”

孟新堂扫了一眼那束花,终于问出了没来得及问的问题:“是你自己种的花吗?”

沈识檐伸出手指点了点中间的两朵百合:“百合不是,是在花店买的,其余的是我种的。”

孟新初惊奇:“你种的?你还会种花啊?”

像占便宜似的,孟新堂不由得想要多看那花几眼。他微收下巴,低了头,看得光明正大,不加遮掩。可没想到再抬起头的时候,正好被沈识檐戏谑的眼神逮了正着。

两人心照不宣,都笑了笑,又都忍住。

一旁有两个姑娘,是孟新初大学同学,也是今天的伴娘,打沈识檐进门以后就一直盯着他看,这会儿听见这话,连商量都没打就纷纷开始在后面掐孟新初的腰。突然被掐的孟新初“哎哟”了一声,暗暗拍掉了她俩的手,给了她们一人一个“懂了”的眼神。

“哎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男神是沈识檐,我的初中兼高中同学,”孟新初朝那俩姑娘挤挤眼,“第一医院的知名胸外科医生,不仅专业业务优秀、会种花,还会弹琵琶,而且弹得特别好,高中的时候我们学校文艺汇演,艳惊四座。”

那俩姑娘听了,立刻连声赞叹着,还跟预排好了一般不约而同地说着“沈医生加个微信呗”,孟新堂站在一旁,都有点替沈识檐招架不住。

“好了好了,你别闹,”孟新堂干脆替沈识檐开了口,随便打了个岔,“你不是说还要改改你出场时司仪的词呢吗,人家这就过来了,你把要改的词准备好了没有。”

“准备好了啊,”孟新初捅了捅旁边的一个女孩儿,“倩妞儿,我的词呢?”

“哦,在桌子上,我去拿。”

趁其他人都在看着那个叫“倩妞”的姑娘,沈识檐偷偷朝孟新堂一抱拳,逗得孟新堂又想笑。

正巧这时司仪进来了,看他们要商量台词的事,沈识檐便说自己先走,让他们商量着。

“别啊男神,”孟新初叫住他,“哎,既然你来这么早帮我去放放音乐吧,这事儿被宋可揽下来了,但是她这音乐素养吧……也就是因为是我闺蜜我才成全她的,你去放音乐的那帮我洗涤一下她的歌单行不行?日行一善,长命百岁。”

孟新堂瞥了他妹妹一眼,心想这小丫头现在贫起来都没边了。

“我?”沈识檐指着自己问。

“对啊,去吧去吧,宋可还有徐扬他们都在那。”

“好,”沈识檐的反应好像有点迟钝,同他们道了别、已经走了两步了才又问,“你要什么语言的歌?不是国语的行吗?纯音乐行吗?”

“没问题啊,什么都没问题,”孟新初虽然同样没什么音乐素养,但马屁拍得很溜,“男神选的都是好的!”

一直没出声的孟新堂在这时转了身,说:“我带你去吧。”

“哎,哥,你干吗去,”孟新初拦着他,“你该去换衣服了,我男神会找不着播放台在哪吗?”

闻言,沈识檐看了看孟新堂这一身正装,奇怪地问:“为什么还要换衣服?”

孟新堂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依然走了过来,还轻揽了一下他的肩膀示意一起走。

“那我去换衣服,你们接着玩。”

出了门,孟新堂才解释:“因为工作问题,我爸来不了,所以待会儿我要带着新初走进礼堂,会换一身更正式些的西装。”

“你这还不正式吗?”

沈识檐打眼一瞧他,再低头看看自己——勉强也算是穿了件衬衫吧。他顿时有些失语,又不着调地想:自己这辈子大概都没什么需要穿正装的场合了。

见他这样子,思及他心中所想,孟新堂抬手蹭了下鼻子,没忍住,笑出了声。

“你穿这身就很好。”

两个人在楼道的尽头分开,沈识檐去了大厅,孟新堂到了楼上。等孟新堂换好衣服,再进入大厅的时候,大厅里正在播放着一首节奏很慢的日文歌曲,是很舒服的一个女声,也格外好听。他猜这是沈识檐选的歌。

他寻到沈识檐,见他正一只手撑在桌子上、弓着身子看着播放台那里的电脑屏幕,一个女生坐在椅子上,边听他说边操作着电脑。沈识檐认真起来的时候,嘴巴会比平时抿得用力一些,还有些往回收。孟新堂盯着他看了片刻,刚要过去,却发现他的旁边站着另一个男人,而恰好,是刚才他们在走廊遇到的那位。

在看清这个男人的神情的时候,孟新堂突然就明白了第一次见面时那奇怪的感觉是什么。

沉吟片刻,他还是走了过去,而且比平日的步伐要更快一些。

他没有想要打扰沈识檐,所以并没有出声,但在他刚刚接近了沈识檐时,沈识檐却像是感应到了什么一般,突然抬头看过来。

迎上他恍然的目光,孟新堂便露出了一个微笑。

礼堂里的灯光是孟新初心仪的暖黄色,夹着白光,亮堂又不赤条。最大的水晶吊灯已经被孟新堂抛在脑后,他逆着光,光却跃到他的肩上和眼底。

沈识檐自认不是个以色阅人的人,声色之后便是犬马,皮囊这东西,没有内核亦经不起风霜,实在不值一提。但在触及孟新堂的那一刻,他突觉自己此刻变得前所未有地轻浮。? ? ? ?

朝他走来的人很好看。

这个人穿大衣会很好看。

这是他唯二的想法。

“你……穿这身更好看。”

孟新堂还未彻底走过来,沈识檐的话就已经跳出了口。

语带停顿的露骨夸赞,大多都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孟新堂没料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也没料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但听见之后,他生平第一次,为自己的外表庆幸。

大厅里穿行着那么多人,停留着那么多人,却好像只有他们两个人,在走近。

“识檐。”一个声音忽然惊扰了这接近,徐扬指着电脑屏幕问,“《I found the love》,要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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