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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将悲伤流放(30)

作者: 步飞烟 阅读记录

这就是那个在他怀里抵死不从的小女人吗?他都没舍得碰一下,却被几个畜牲糟蹋的像个破布娃娃。

他重重吸了一口气,交代下去:“给我往死里打!”

第二十二章

落子无悔,愿赌服输。爱情如果是男女间永恒的战争,那么先爱的人,爱的最深的人,永远是输得最多的那一个。

第二天早晨,飘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华丽的大床上。高高的天花板,漂亮的壁灯,昂贵的原木地板。眼前的一切似曾相识。这是哪?

这是龙天佑的家,她前两天刚来过。一想到这个,飘云差点从床上弹起来。

原本站在阳台上边看风景边沉思的男人,发现她醒了,走到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我怎么在这儿?”飘云问

“不然你想在那儿?”龙天佑白她一眼。

“那你怎么在这儿?”飘云又问。

“那我应该在那儿?”龙天佑又白她一眼。

飘云发现这男人应该是从火星来的,没法用人类的语言跟他沟通。索性坐起来,一不小心触动了手上的伤口,立刻疼得直咧嘴。

“干什么?还嫌自己伤得轻?”龙天佑把她按在床上,自己坐在椅子上,从果篮里拿出一个苹果,笨手笨脚削起来。

飘云揉了揉疼得发涨的脑袋,突然想起了什么。

“我的学生呢?”

“女的受了惊吓。我让人送回家了,听说家里很困难,就一个老太太。男的嗑药了,已经让他老子带回去了。那些都是他老子的人,跟他老子一个德性,玩疯了,从来不拿女人当回事。”

“你认识齐锐的父亲?”

“见过两次,不是很熟。”天佑把削得奇形怪状的苹果,递到飘云手上。看得飘云一阵心疼,起码少了一半。

苹果倒是很鲜美,可飘云此时此刻实在没什么胃口。只是若有所思跟它两两相望。

天佑瞧了瞧她,冷道;“现在知道怕了,早干什么去了?要不是我今天一直派人盯着你,你现在哭都没地方。”

飘云看了他一眼,疑惑的问:“你派人盯着我做什么?”

看着飘云防备的眼神,龙天佑没好气的说:“这不是担心你咳嗽没好利索,万一有个什么闪失,身边没人照应吗?救了你,还被你当贼似的防着,真是好心遭雷霹。”

飘云没声了,被他这么一说,仿佛是自己小气,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可他真是君子吗?显然不是。他龙天佑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自然不会平白无故对人好,飘云有种从狼窝掉进虎穴的感觉,只觉得今天所领受的一切,他早晚有一天会连本带利的要回来。

“喏,这个给你。”龙天佑擦了擦手,递给飘云一样东西。

飘云接过来一看,原来是那台DV,不觉抬眼重新打量了他一番,看不出,这人办事还真是细致,连这个都想到了。忽然想起被自己打伤的那个人,不禁有些担心,小心的问道:“会不会给你惹麻烦?”

龙天佑横她一眼:“麻烦大了,现在两帮子人正准备火拼呢?到时候少不了损兵折将,血流成河。我看你怎么赔给我?”

飘云有些吃惊,结结巴巴的说:“那,那怎么办?”

龙天佑扑哧乐了,伸出拳头戳了一下她的脑袋:“傻丫头,骗你呢。连那几个瘪三都摆不平,我龙天佑也不用混了。”

飘云向后稍了稍,跟他这么亲昵,让人觉得不适应。龙天佑也仿佛有些不自在,两人一时无话。

“我明明报警了,怎么警察一直没来?”飘云是没话找话。

龙天佑受不了似的斜了她一眼:“说你傻还不乐意听。选择性执法听说过没有?你还真当警察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飘云被他呛得彻底没声了,心想这人不但眼毒,手狠,说话更是不给人留活路,一句话就能噎死人。

接下来的日子,飘云一直呆在龙天佑的公寓里养伤。她很愿意回到自己的小窝里去,可是人家龙大少爷不答应。说什么就她一个人呆在家里,手又受了伤,饿死了都没人知道。

可飘云总觉得他居心不良。看着飘云狐疑的眼神,龙天佑白她一眼,说道:“我要是想搞你,你还能全须全尾的站在这儿?早被我吃得连渣都没了。留你在这儿完全是看隋洋的面子,你真当我那么稀罕你?”

飘云想想也是,再说她现在的确需要人照顾,回家是饿不死,可是每天只能靠方便面过活。还受着伤,想想都觉得凄凉。

趁他不在的时候,给寒城打了个电话。把遇险的经过简单交代了一下,寒城吓得不轻,一直追问她在哪?听语气好像恨不得立刻飞到她身边来。

飘云说自己在隋洋父亲家,诸多不便,养好伤就立刻回去。寒城只得悻悻作罢。又寻问了一下白雨菲的情况,寒城说没看见她来上课。弄得飘云又是一阵担心。

男友明明在身边,却放任一群人渣作践自己,任何一个女孩遇到这种事都受不了。何况她还如此的年轻。

不过担心也没用,飘云现在是鞭长莫及。只有先把自己料理好,再琢磨其它的。

与龙天佑同居的日子,她由开始的战战兢兢,到后来的随遇而安,倒也没费多少波折。

龙天佑不是难相处的人,除了心狠点,手辣点,语气冲点,其他都还好。一日三餐有酒店上门服务,房间的清洁有钟点工按时打扫,什么都不用她操心。

晚上他在客房,她在主卧。他们各睡各的,和平友好,互不侵犯。

白天,他不在的时候,飘云就一个人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小说。《沉香屑》,《倾城之恋》,《茉莉香片》,《金锁记》。张爱玲的爱情传奇永远那么直逼心肺。透过那些别致到忧伤的文字,仿佛看到旧上海逼仄狭窄的弄堂,爬满阳台的葡萄藤,滴着雨水的油纸伞,蛮荒世界里的女人和郁郁不得志的男人,辗转在每一个黄昏的窗前,每一个凄凉的雨夜,每一个惨淡的黎明。就这样爱了,分了,散了,算了。还有那咿咿呀呀的胡琴,绕梁三日,余音不绝,说不尽的苍凉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抬头望进满眼金色的阳光,飘云惊异于自己的变化。

上大学的时候,在那青春年少裘马轻狂的岁月里,她是顶不喜欢张爱玲的。总嫌她下笔太狠,好端端的人生,如花似玉的爱情,被她写得如此绝望。更讨厌她的哀艳清冷。明明没用什么了不起的字眼,却能让人心寒如雪。

后来,却因那篇被炒得沸沸扬扬的《色戒》而惊为天人。尤其喜欢结尾处这两句: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真是毁进骨子里。

爱到如斯地步,还有什么可说的?落子无悔,愿赌服输。爱情如果是男女间永恒的战争,那么先爱的人,爱的最深的人,永远是输得最多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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