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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血之血(Blood of My Blood)(9)+番外

作者: estalydia 阅读记录

朗姆洛知道自己并不是纳粹,他也不想舔墨索里尼的屁股,他更清楚意大利军队里他那帮子浪漫主义中毒的同袍和脑满肠肥的长官们都是战五渣。如果在1940年,美国公民布洛克?朗姆洛没有离家出走,而是去了山姆大叔的征兵处报道,那么现在他就会是胜利者,就会扛着加兰德步枪神气活现地守在铁丝网外,而不是撅着屁股蹲在角落里,双手抱头——也许这就是所谓选择、或者命运,没有对错,没有英雄,只有胜利与失败。从想通的那一刻起,朗姆洛血管里最后的天真幼稚也烧成了灰烬,他开始用一种无情的目光打量这个世界,开始变得冷酷而毫不动摇。到了1943年底,他已经离开了战俘营,重新穿上了美军制服,只不过隶属于没有番号的特别行动部队,专做那些不能够放在台面上去讨论的肮脏勾当,特战队的成员们都没有名字,只有绰号和编码,而他的个人标志是纯黑底色上一个骨白色的叉。

——在意大利,当你做选择题的时候,画一个叉才表示肯定;而在美国,这一切恰恰相反。

你看,这正是他的前半生。

日历翻到1945年,现在连傻子都知道战争的结束只是时间问题,而朗姆洛在特战队里也混得如鱼得水,他现在是队长了,统领着一群隐姓埋名的连环杀人犯、离家出走的伯爵家小儿子、还有从军法处死里逃生的黑鬼。他们是暗夜里的咆哮突击队,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双手沾满鲜血,永远不会在史书上留下自己的姓名,他们每个人做的那些事儿都够上十次电椅和一百次军事法庭。但朗姆洛却很满意当前的生活,他从不考虑战争结束后自己会如何,反正你也不能保证下一颗子弹不会要你的命,所以想那么多干嘛呢?

就在那一年,他遇见了巴基?巴恩斯。

他已经忘记那具体是个什么任务了,总之不是暗杀就是战场肃清,或者是为航空炸弹作目标引导,为了把某个躲藏在大群平民中的混蛋送上天——当然,和那些平民们一起——诸如此类,太阳底下从来没有新鲜事。

不过那个任务很重要,难度又不低,所以上头给他派来了一个陌生的狙击手。“我不同意!”他拍着桌子,对他的负责人咆哮,“我的人是最好的,我们已经为这个任务合练了十天,不可能为个空降的小子重新磨合队伍,时间已经不多了。”

“听我的,Cross,”负责人用他的代号称呼他,试图摆平这一切,“如果不是因为时间太紧,上头才不会派他来你这儿,想要他的队伍多得数不清,而他还有自己的一摊事儿要忙,他的长官很少批准让他离队。我承认你的人是最好的,但他比最好还要好,他是个传奇。”

负责人的说辞果然引起了朗姆洛的兴趣,“那他是谁?”他问。

“你不用问他是谁,任务结束后他就会消失,他不会在任务记录上留下任何痕迹,也绝不会再一次与你们合作,他就是战场上的鬼魂。你只需要爱惜地使用他,就像使用一把刚缴获崭崭新的MG42(2)。想象一下,虽然只能用一次,但也足够爽了,不是吗?”

“我倒宁愿你给我的是一把MG42,而不是什么战场鬼故事,如果还有打不完的子弹链,我就叫黑杰克吻你的屁股。”

“哈,”负责人拍拍他的肩,“MG42真没有,但相信我,他比MG42可有价值多了。”

操!他就知道他的负责人是个屁眼子长在脸上的狗娘养的!做文书工作的就没一个好种!瞧他们给他派来了谁,一个演电影的?

在约定的时间,他带着整队的人全副装备,出现在约定的地点,把他们的MG42先生团团围在中间。然后,所有人都傻了眼,面前这家伙穿着全套的纯黑作战服,显然不是通用款式,而是什么见鬼的特别定制,对此,朗姆洛只有一个感想:“这他妈谁搞的啊?屁股骚的像个婊子。”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还戴着一副纯黑的护目镜和配套的护面罩,于是整个人暴露在众人视线中的,只剩下深褐色短发下一小片雪白的额头。

全队一起出任务,就是把后背交给同伴,把脑袋挂在别人的裤腰带上,要么同生,要么共死,连真面目都不肯示人,怎么让别人信任你?朗姆洛的无名火“噌”的一下就冒了起来,他对这家伙的第一印象坏透了。

“Soldier,你的名字?”他径直问,全然是上级的口吻。

“你没资格叫我‘Soldier’,”对方回答,他肯定是故意的,“如果你想,你们可以称呼我‘Sir(长官)’。”

靠,朗姆洛想骂娘。

“你的武器?”

“我会自己准备狙击枪,其他的,有什么用什么,让我先看看你们的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