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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血之血(Blood of My Blood)(8)+番外

作者: estalydia 阅读记录

而他回答:“如你所愿。”

事后他们就睡着了,肢体交缠、互相搂抱在一起酣然入睡,这几乎和性交一样棒,只比操他的洞差一点点。朗姆洛猜他大概是睡了五六个小时,因为醒来时长途跋涉和鏖战一翻的疲惫都已冰释,天却还是黑的,枕边空无一人,床铺已经透凉。

他跳下床,光着身子走出卧室,他的夜视能力远不如他的小混蛋,不过他知道他在哪里,所以并不需要开灯。

是的,他在那里,坐在角落那间空房的窗户底下,就着洒落的月光擦他的枪。他把那只标着星星的狙击步枪彻底拆卸开来,一件一件摊开在油纸上,再一件一件清理、上保养油,最后组装回去。动作并不快,只是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妙曼的节奏感,钢铁的零件在他苍白的手指间翻转,泛着莹莹辉光,仿佛河流上游一丛黯淡的萤火,仿佛世间最奇异的宝石。

上帝啊!他可真美——朗姆洛不由想,美丽,并且极端危险,以及最重要的——他是他的。

他是他的!这念头充溢他的胸怀,激荡出翻飞的浪花,让他忍不住靠过去,动作很慢、很小心,确保自己不会造成任何威胁(他开始感谢自己此刻赤身裸体了)。他的士兵可不是乖顺的小猫,那是随时可以撕裂你喉咙的凶猛怪兽,他无法控制,太不稳定,但一只能信任你、同意你把手放进他嘴里的黑豹又是至大诱惑,让人完全不能抵御。

布洛克?朗姆洛缓缓走到他身边,缓缓跪下去,膝盖砸在冰凉粗糙的地板上,却毫不在意。月光下那个擦枪的人僵住了,仿佛不知所措,仿佛有点茫然,就那么看着他,眼神空白,又带点孩子般的天真。

朗姆洛用双手撑住地板,整个身子缓缓移向他,缓缓吻上他的唇。这是一个不带丝毫情欲的吻,对方很安静的接受了,就像黑沉沉的大地接受一片落在上面的新雪。

如同每一次相见时那样,他的坦然和空旷彻底撼动了朗姆洛干瘪的心,让那个久已废弃的器官重新充满血液,汩汩跳动起来。

“Winter,我回来了。”他对他说,几乎因胸口活着的悸动而热泪盈眶。

——像第一次那样,望着他的眼睛,他明白终有一天自己会为他而死。

-2-

1922年,布洛克?朗姆洛生于意大利的那不勒斯。那真是个操蛋的地方,除了大海、艳阳以及一年四季的发情气息,穷的什么都不剩。他有个当婊子的妈和一个卖白粉儿的爹,从小在街头长大,好勇斗狠从不输人,野得像匹狼。然后八岁那年,他爹吃了枪子儿家里断了粮,一个半月后他妈就钓上了一个脑袋空空钱包鼓鼓的美国傻鸟,带着他远渡重洋。

他从此成了美国人。

美国其实也没什么区别,只是更加等级森严,白英新永远站在社会金字塔的顶端,然后是白皮肤的其他移民,再然后是有色人种,最底层是黑鬼。而除了钱和权力,除了你爹是谁,最有用的还是自己的拳头,这是世界通用法则。对自己的拳头,他从来挺有信心。其实他在美国挺好的,他又不笨,在高中的成绩甚至还行,他是拳击社团的主席,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和学校的拉拉队长上床,怎么干都可以,那婊子迷他的老二迷的要命。多年以后回溯人生,就连朗姆洛自己也得承认,曾经有几个机会,他差一点就成了穿着西装进出办公室人模狗样的家伙,成为星条旗下光荣的纳税人——操,他想,真他妈丢脸——然后,战争就爆发了。

1939年,他十七岁,除了一根大鸟和满肚子不知所谓的青春狂热,屁都不懂。那一年,墨索里尼面对全世界征召意大利裔年轻人建设他的理想国,他繁荣昌盛的“永恒罗马”,状况看起来甚至相当不错,到了1940年,意大利已经有了利比亚、阿尔巴尼亚、埃塞俄比亚和罗德岛,势力范围遍及地中海、北非和东非,在那一年圣诞节的清晨,朗姆洛留下一封信就离开了他不会再称之为家的地方,踏上了回归故乡的船。

后来他想,可能从始至终他就没有改变过,一直是个靠肾上腺素思考的操蛋的那不勒斯人。

他回到了意大利,很快就参了军,国籍不是问题,墨索里尼对于免费的炮灰当然鼓掌欢迎,然后他就被扔到了热死人的北非,他妈的见鬼的比尔哈基姆(1),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看到一粒砂子了。他在军队中依然混得很好,他的枪法是全营最棒的,他的刀甚至比他的枪还要强一倍,即使没有刀没有枪他赤手空拳也能一个打趴三个,他天生就是这块料。只不过,即使你是美国队长,也不可能用血肉之躯对抗坦克集群,1943年5月13日,北非战役结束,德意联军集体投降,他进了艾森豪威尔的战俘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