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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花向晚/遗失(出书版)(79)

林修伸出手,摸到她转向另一边的脸颊,只觉得触摸到的肌肤微微发烫,湿漉漉的:“叶念?”他有点无措地用手指去擦,温热的水汽却越来越泛滥,甚至能感觉到眼泪落存于背上,一滴接着一滴,怎么也止不住似的。

他从来没有处理过这种情况,也从来不会温柔地低声安慰人,还真的有点,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他想了一想,硬是扳过她的身子,拖在怀里,下巴抵着她的发丝:“叶念,其实善良是种幸福,因为被周围的人保护得太好,所以才接触不到阴暗面。以后就让我当你的屏蔽器。”

其实他也不明白,为什么爱情会变得如此复杂,而他明明这样在意,却不知不觉伤到她,自己亦是为此难受。爱情,或许足一把双刃剑,只是摆在剑鞘里,原本是不会划伤手的。可人总是磨不过时间,渐渐地就以为什么都是理所当然,忘记了当初的感动和谅解,于是没了剑鞘的双刃剑, 不小心就会伤到彼此。

叶念没有小声,只是克制不住身体的轻颤,她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没有落泪的本能,现在却发现它原来还在,只是一直被刻意遗忘在角落了。

林修缓缓地抚摸着她的背脊,低声道:“我爱你,我是真的想把自己今后的人生全部都和你的维系在一起。如果你累了,就让我代替你继续下去,我的努力和获得,所有的一切,全部都是你的,我心甘情愿。”

叶念咬着唇,眼睛还足红的,几乎是用气音说话:“这应该算是‘我们’的,怎么会全部变成我的?”

林修失笑,存她耳边低声说:“叶念,我们结婚吧。”

这是冬日里少有的晴朗的天气,阳光像大朵大朵的鲜花,在冷空气里铺天盖地地绽放。

林修将手放在门把上,只要轻轻用力,就能打开。

他侧过头,看着叶念:“准备好了吗?这回是第一次正式见我爸妈。”

叶念忙抓住他的手:“再等等!”

林修微笑,这笑意里满是温暖的意味:“叶念,我一直都在等你。我把所有的幸福都维系在你一个人身上。你呢?在我身边你会觉得难熬吗?逃离以后会觉得如释重负吗?以后会不会后悔?”

叶念张了张嘴,想说话却又止住,心里纠结缠绕着的心思太复杂,没有办法用几句话柬表达清楚,最后低着头:“没有,我想……以后也不会。”

碰见困难的第一时刻,人们都会条件反射地绕开阻碍。

而实在绕不过去的时候,叶念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正面迎上。她一直为那个十六岁的自己而骄傲。她从那个时候开始懂得,什么是必定会被遗失的,而什么是能够被保留的,比如软弱,比如自尊。

林修握着叶念的手:“爸、妈,这是我的女朋友。我们已经准备结婚了。”

叶念向前走了一步,然后抬起头安静地微笑:“伯父伯母,你们好,我叫叶念。”

——正文完——

【番外】

夏日意尽,流年未忘——易云初的独舞

第一次见到他,在流火九月。她趴在会议桌上,看着他低头翻看点名册,睫毛长长地垂下来,鼻梁到下巴的线条流利得叫人惊叹。忽然会议室的门被推开,所有人下意识地朝门外看去,站在门口的女孩子笑得露出颊边浅浅的笑窝:“对不起,我迟到了。”

他微微皱起了眉,她手上的笔轻轻滑落在桌面,她微笑着。

林修、易云初、叶念,他和她和她。

第一次收到情书,落款人是年级里出名的才子。

她却很是无措。叶念从她身后探过身来,瞟了那一纸洋洋洒洒的赞美一眼,低声笑问:“要不要我来当传信的?这人还和我是一个班的呢。”

她被吓了跳,忙道:“那你帮我把这个还给他,我是无意中捡到的。”

叶念眨了一下眼睛,眼里微微弯出点笑意来:

“好啊。”

因为离得近,她是那样清晰地看见,叶念的眼珠是浅咖啡色的,在白暂皮肤的衬托下,有点无机质的别透清澈。叶念大大咧咧地在纸上批注上“已阅”,跑出两步又回过头朝她笑:“保证完成任务。”

很多人都说,叶念看上去既傲慢又清高。可她却觉得,她们会很合得来。

如果没有他的话。

第一次,他们站在相机镜头前面。起因是学生会的网站上需要儿张合影。

她站在叶念边上叶念站在林修身边,他们互相看不见彼此的表情,而那时的模样却被定格在这一刹那。

拍照的时候,有人说起学期末的精英奖学金。叶念说,她又不是小学生,早不在乎这些奖项了。她却想,如果她能够得到奖学盒,大概可以让这三年过得稍微轻松一点。

这是她在高中时期最后次见到叶念。

高考之后,她决定向林修表白。

南方城市的夏天,阳光通透而灼热,她看着落地玻璃窗映出的两个人的身影,汽车飞驰过路面激起的细细的金色的灰尘,玻璃门旋开,两个穿着附近名声极差的高中的校服的男女学生相携而出,她本来已经到嘴边的表白却变成了:“叶念!”

叶念闻声回头,垂在脸颊边的黑发在转头之时微微拂动,眼珠依旧是浅咖啡色的,却再不复当初无机质的剔透清澈。这个叶念,已是陌生至极。

她最后还是没能向林修说出那句话。

就算很久以后回想起来,她也记得那时的林修指关节泛白,几乎气得发抖又硬是克制怒气的样子。

也不知听谁说过,爱的背面不是恨,而足淡漠。应该是这样的。

大三那年夏天,她在个年代久远而底蕴深厚的城市实习,在盛夏里走过占老的小巷,听见那家小音像店里放了一首老歌《十年》: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足那种温柔冉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她拿出手机给林修发短信:你要出国读硕士,可是你女朋友愿意你去吗?

这是女孩子惯用的小手段。其实她也不知道林修有没有女朋友。

可是最后也没有等来她想要的回答,林修回复说:她的确不愿意。

不过异地的话,照样可以联系。

她突然在灼热的天气里冷到骨子里,总觉得自己是受了委屈,为什么她来得这样早,依旧会被人抢先了去?

《十年》被循环播放,她蹲在地上,哭得喘不过气来。

大四毕业之前,她选择了出国继续深造。林修已然回国,从家里搬出来那天,她也去帮忙。整整大箱的书。她弯下腰帮忙整理,却见从书页里掉出一张照片来。背景是母校那棵已愈百年的老槐树,几个脸庞青涩稚嫩的学生站在那里,对着相机镜头微笑。

她站在叶念旁边,叶念站在林修身边,他们互相看不见彼此的表情。

林修给她端茶水过来,看见她手上的照片,也注意到她瞬间尴尬而歉然的神情,只是朝她笑了了笑:“原来这照片是夹在书里了。”

他看着照片上的人,还能叫出那些昔日同窗的名字来。这些人和事是他们共同的回忆,仿佛回到少年时代一般,她满心欢喜。却听见他的语气陡然放轻,道:“这是叶念。”

第一次见时,他低着头翻看点名册,睫毛细长,鼻梁挺直,还是很俊美的少年。她为他点到自己名字时投来那一瞥迅速低头,脸蛋泛红。她迟到了,站在门口不太歉疚地微笑,那样肆意而张扬的青春。

林修、易云初、叶念,构成了他和她和她。

她去了英国他在国内,隔着太平洋和白令海峡。

她每周给他发邮件,细细地写她初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时的不安和忐忑;她在茶餐厅打工认识的新朋友;她晚上经过滑铁卢桥下,那轮倒映在湖中的极白极亮的月影和湖畔梧桐树顶斑驳而清晰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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