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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花向晚/遗失(出书版)(5)

那人转头看过来,微微一笑,彬彬有礼:“你们不坐?”

陆晴只当对方客气,立刻没心没肺地答应:“那还要说,当然坐了!叶念,你坐过去啊,没有其他连着的两个位置了。”

都是成年人了,又不一定还要两个人连着坐成一排吧?叶念几乎被硬推过去,只得在林修身边的空位坐下。

林修看了两人一眼,随即看着窗外,一言不发。

班车启动,渐渐车速提升,窗外的景物也飞快地倒退:钢筋铸成的跨江大桥,江面被夕阳映成一片胭脂色,远处汽船的鸣笛声悠悠长长,略带腥味的过江风从半开的车窗里吹进来,带来些寒气。

叶念抬手将吹乱的头发拨回,顺手将外套最上面的一颗扣子扣上。

林修依旧望着窗外,却轻轻将车窗合上。

记忆中的留有叶念这个名字的夏天都是光影明灭而晦涩难言的。

林修还可以清清楚楚地记得,那日在省立图书馆后见到叶念,他去借书的频率陡然增加。其中心情却已经完全记不得了。只是在走过西文书架的时候会下意识地往右边看,也总会不期然看见同样一个身影坐在同一张桌前。

桌面上堆积的参考书越来越多,多得好像要将她淹没在其中。

她便是以同样的姿态翻书、做题、思考。

叶念光洁的手腕上纹着一只黑色的、破茧而出的蝴蝶,这是原本没有的。一中校规严厉,对于纹身染发奇装异服等有些出格的行为从来都是坚决抵制。

林修也很想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从理智上来说,不该在无关的人和事上花费太多心思。而从感情上来说,叶念并非他喜欢的女生的类型,恰恰相反,他不怎么欣赏的个性,通统在她身上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

他从那个光影交接的地带转回眼神,第一眼在书架上看到的是一本厚重黑皮封面,烫金大字的英文版《圣经》。

细长的手指随意翻开其中一页,讲的正是创世纪中诺亚方舟的故事。上帝为人性的贪婪丑恶而愤怒,天地间涌起滔天洪水,很快淹没了最高的陆地。诺亚和他的家人领着世上的动物住进了他造好的方舟,在洪水中漂泊。洪水泛滥了一百五十天,灾难终于完结。诺亚放出白鸽探路,白鸽飞回来时叼来了橄榄枝。

林修合上书,将圣经放回原位,回过头时发觉叶念已经走到身边,踮起脚取下最高层书架上的词典。

她一转头,看见这个俊秀的男子,先是有一瞬间的惊讶,随即神色平淡,捧着词典让开一条路,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头顶上的吊扇哗哗地旋转,那声音无限放大,彷佛充盈了所有可知的空间。

林修想道歉,至少是为了他那天脱口而出的那句话“有的人就是喜欢这样,再多说也是白费口舌”而说声抱歉。他本无意用这样的方式伤害对方。可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能说出口去。

他走出图书馆时,站在公交车站台上等车。昨天写的程序出了错,反反复复测试都没能找出到底是哪段代码有问题,或者是哪个字符输入错误。看上去什么都很好,可实际却完全不是这样,一如他此刻的心情。

要等的车迟迟未见影子,现在正是临近中午时分,艳阳高照。宽敞的柏油马路上只有寥寥车辆经过,细细的、干燥的尘埃在金灿灿的光芒中飞扬。

耳边忽然听见一阵细微的脚步声,回过头来却见叶念抱着塞得鼓鼓的书包走来,站在站牌前抬头看。

有时候事情碰巧起来,真的会教人觉得很惊讶。林修等了半天的公交车终于到站,还未走到车门前,就见叶念脚步轻盈地踏了上去,打卡器随即响起了学生公交卡特有的、清脆的“嘟”的一声。

林修也只得跟着上车,省立图书馆离奕新大约有五六站的路程,交通顺畅的话十分钟就能到。

而盛夏的太阳之毒辣,便是隔着一层玻璃,也能把公交车里的塑胶座位晒到发烫。尽管有空调,车上也不过寥寥七八个乘客,却没有一人是坐着的。

林修取出手机,靠在后车门的扶手边看收到的短信息,其中一条是广告,直接删除;一条是易云初发来的,说她已经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准备出发,看过后删除;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内容,都免不了同样的下场。

公交车第三次站停后,叶念从他身边错身而过,然后车门砰的一声闭合,将她的身影隔绝在另外一个空间,也将这个盛夏隔绝在一个记忆的孤岛。

一周后,林修北上回校报到。

飞机在跑道上起飞的一刻,方才惊觉,这个泛着暑气的、晦涩的长假,原来就像是艳阳普照下停息着的灰色地带。

这一切,种种是非,种种难以言喻的心情,被淹没于茫茫云端。

至此,再无缘见到叶念,直到这个再寻常不过的清晨。

班车从江上大桥开过,开始进入新城区的住宅区域。

耳边听着两个女子闲闲地说着话,像护肤、流行服饰之类的话题,只要是女人大概都会喜欢。林修微微偏过头看去,两人正说到美白皮肤,陆晴硬是扒起叶念的袖子,再把自己的手臂伸过去并在一块儿比较,最后的结果让她大受打击。

林修瞥见叶念的衣袖被拉上去后露出的半截手臂,手腕皮肤光洁,没有了曾经见过的黑色的纹身。

叶念看到林修转过头来,也不好一直把他当空气,便问了句:“你以前好像从来不坐公司班车的吧?”说到底,虽然林修不是她的直属上司,毕竟还是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能将这样一个大活人视为无物。

林修嗯了一声:“公司配的车送去保养了,到了住宅小区就比较容易打到车。”

叶念默默地想,就算是车子送去保养,那么偶尔有一两回让搭一下别人的便车也可以吧。倒是陆晴耿直地问出了让她觉得很疑惑的问题:“你们部门的员工是不是很怕你啊?”

班车上也有技术部的员工,其中不乏还在试用期内的实习生,照理说应该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和直属上司说上几句话,希望能够让上司对自己有个大致的印象在吧,怎么她看到的场面却是刚好相反的?

林修想了想,回答:“应该是不想让我记住,要抓人加班的时候,我一般想到哪个名字就抓谁。”

然而最真实的情况则是,曾有相熟的同事有自己家亲戚的小孩或者认识的朋友来奕新求职,恰好安排在林修主管的技术部,同事就拜托他多多指点关照。林修果然尽心尽力地配合,有加班必定拉人垫背,实习时期的拷问、实践、总结紧迫盯人,有实力且毅力非常的自然还好支撑过去,没有这个能力的,大多熬不过三个月实习期就自动离开了。但是一般员工看到的,却是林副理对于熟悉的名字有着异常执着的癖好。

陆晴彷佛觉得一阵冷风从头顶刮过,庆幸地弹了弹手指:“还好我不在技术部。”

林修微笑:“技术部里大多是精英。”

陆晴扒了扒乱蓬蓬的、被染成栗色的头发,大大咧咧地反问:“你觉得我看上去像是精英吗?”

真是坦率得一塌糊涂,林修失笑。

如果放在从前,即使亲眼看见过陆晴把烟递给叶念的场景,仍然会觉得,她们是完完全全不可能有交集的人。如今看来,却觉得尽管她们的差异依然如此之大,却会有些相同的小习惯,比如撩头发的动作。

时间,真的是贴神奇的良药,会使原本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在长久相处后渐渐变得相像,也会抹平少年时候的青涩。

可是时间并非万能,还是有许多东西是它只可消磨却无法带走的,比如记忆。

班车慢慢缓下车速,在一片住宅小区外停下。

叶念随着前面缓缓移动的人群走下班车,天边夕阳已经黯淡,徒然地在天际留下一抹淡红。忽然耳边微微温热,林修的气息拂过:“你看,你变了不少,我也变了,从前那些事情是不是可以一笔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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