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小李飞刀同人)卓乐寻欢(56)

作者: 一粒米饭 阅读记录

她急急忙忙的跑了,剩下另外两个当事人尴尬不已,又不好安慰林诗音,这样一来反而着了痕迹,只好打着哈哈讨论起这荷包上的蝴蝶该怎么绣,到底是用桃红色好呢还是翠绿好。卓乐偷眼看看林诗音,尽管她脸上还是淡淡的,可之前还挂在嘴角的笑容已经没了。

但凡只要是女人,没有不在意这个问题的,管你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到了年纪却还没成亲生子,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年华远去。尽管知道这不是谁的错,可是老姑娘这个大帽子没谁喜欢。

卓乐坐了一阵,觉得屋子里气氛很怪,憋了一阵借口去看看翠翠怎么还不回来,赶紧也溜了。

她前脚离开,屋子的主仆二人沉默地又绣了一会儿花,最后还是芍药忍不住,愤愤的说:“姑娘,不是我多嘴,你真的也该打算打算。虽说大家都心知你和少爷迟早是要成亲的,可也不能老这么不过明路的拖着,至少也得给个准话儿吧。”

林诗音的脸一下严肃起来:“芍药,这些话不是我们做女儿家该说的。”

芍药撇撇嘴不吭声了,过了一会儿她看林诗音也是心不在焉,想了想,还是小声的劝说:“姑娘,我好歹也是从林家跟着你过来这里。现在你无父无母,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下半辈子好不好,全靠表少爷了。不把事情正式定下来,万一这中间冒出个什么小妖精——”

“表哥他不是那种人,我信他。”

林诗音的声音还有表情都显得很坚决,还瞪了芍药一眼,似乎是在叫她不要乱说话。芍药知道自己家姑娘的性子最是外柔内刚说一不二,当下也不敢吱声了。很久之后林诗音像是在对她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喃喃的道。

“他若不负我,我也必不负他。这些话,以后休得再提。”

“哦。”芍药低头答应了一声,其实心里颇不以为然。姑娘什么都好,只是一遇到她的表哥啊,脑子就糊涂了。

(占用正文一句话,请大家有时间的话随便看看今天的作者有话说,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有同志说进展太慢,希望快点看到情节。默,这就是情节了啊。

当年的那点破事,女主看得干着急正拼命想办法,但她既不可能满院子乱嚷嚷林诗音是李叔叔的未婚妻,也不可能押着他们两个立刻拜堂成亲。那不是她的地头,做人要低调。李叔叔不喜欢不懂事不讲礼貌的小朋友。

JQ?那个,对李叔叔来说,女主是个八岁小朋友,而且李叔叔很专情。而在女主眼里,李叔叔=已婚男人,她没那么脑残的去做小三。

当然,这文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他们两凑一起,不过YY文也想尽量合情合理一点。

李寻欢对林诗音的深情岂是一个黄毛丫头可以轻易动摇,而知道原著走向的女主也不会忽然就爱上李寻欢了。要写李寻欢忽然就发现年仅八岁的女主是多么美好,林诗音渣都不算一脚蹬开,两个人立刻快快乐乐的成亲生一堆孩子很容易……

不过那还叫同人吗?真是不折不扣披着李寻欢皮子路人甲的嫖文了。

又有同志表示不要悲剧,不要龙啸云第三者插足,不要破坏官方CP。

那啥,林诗音不是本文女主,这文也不是想要让李林逆转剧情才写的啊……拆CP,原著里他们就没CP。

如果我写女主直接穿成林诗音或者女主一开始就遇到十年后的李寻欢是不是就不会有这种质疑了呢?

穿到原著某人身上和直接杀了她或者悲剧掉她有什么区别……

我很喜欢林诗音,所以不会故意悲剧她,但我也不认为必须要嫁给李寻欢对她来说才是幸福。

这只是一个玛丽苏的YY同人文而已,真的。我既没想要反谁,也没想要黑谁。

无耻的说法,这就是本人出于对原著的怨念想要自我补完罢了。

以上。

今天废话多了点,希望大家谅解,谢谢。

29

29、第二十八章 ...

关于这一场小姐与丫鬟之间的内部谈话卓乐当然不知道,如果她在场听到的话大概会被林姑娘口气中暗藏的那种坚决吓到,进而明白为何原著里最后她会嫁了龙啸云。很可惜,她没有上帝视角,所以灰溜溜的去找回了借着催茶跑路的翠翠,两个人一起回小院子去。

翠翠也有点不好意思,路上竟然什么都没说。卓乐也不好在人家反省错误的时候去指责,再说,她还不是翠翠的正经主子。因此,一路无话。

唉,看来大龄剩女的问题不管在古代还是现代都很严重。之前卓乐还没把这事很放心上,可是现在不得不引起注意。林姑娘老这么拖着也不是个办法啊,即便是因为守孝不可以成亲吧,李叔叔你至少也应该给别人一个正式的身份才好啊。如今的情况是大家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可是大家都不好明着说出来。作为一个父母双亡住在亲戚家里的女孩子来说,不想在意那些闲言碎语都不行。卓乐还只是局外旁观的都为林诗音觉得不平,林姑娘自己心里不可能一点想法都没有吧,换了在现代,早就抓着李叔叔的衣领咆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