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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心跳(13)

晚饭的时候,她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堂妹林小雪。

她留着一头漂亮的大波浪,戴着时髦的耳环。晚饭只有她们两个一起吃,叔叔已经在餐厅里忙碌起来了。

菜是很丰富的,有一盘宫保鸡丁,一份小炒黄牛肉,鸡汤娃娃菜,看得让人胃口大开。

但是林小雪却对于许久未见的堂姐没有丝毫热情或者想要了解的意思,反而一直低头玩着手机。饭吃了没两口,她就回去自己的房间了。

林可颂甚至不知道怎么开口对她说话。

林小雪进去屋子里没有多久,就忽然又快步走了出来,语气虽然谈不上没有礼貌,但是却很生冷。

“堂姐,以后你要是洗完了澡,记得把头发丝清理干净。我有点不大习惯别人的东西留在我们家的浴室里。”

也就是说,在她心里,没把她这个堂姐当做家里人。

林可颂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也许是白天睡得太多,到了晚上,林可颂睡意全无。

直到晚上十一点,叔叔才从餐厅忙完了回来。

而林小雪与叔叔谈话的声音虽然并不大,但林可颂却听得很清楚。

“爸,是不是她一定要住在我们家啊?我不习惯别人和我住在一起。”

“她是你堂姐,又不是别人。你白天上学,到了晚上你们姐妹俩都是各自待在各自屋子里,谁也碍不着谁不是?”

“我还得和她用一个洗手间呢!”

“这有什么的?你不还和老爸我用一个洗手间吗?”

“不跟你说了!”林小雪关上门。

听得出来她在生闷气。

林可颂叹了一口气。她也是女孩子,也理解那种原本属于自己的空间被别人侵入的感觉。

但是想这些也没有用。她半分钱没挣着,父母亲给的钱也不能乱花,对环境也不熟悉,只能暂时先住在这里。如果过一段时间自己适应了,而林小雪还是不习惯她这个堂姐的存在的话,她再搬也不迟。

这时候,林可颂的手机一颤,收到一条微信。宋意然坐在自己的公寓沙发上自拍了一张照片,窗外隐隐还能看见自由女神像。

这家伙又败家烧钱了。

林可颂也坐在床头,自拍了一张照片给他。

对方很快发来回信:你真是一只可爱的小鸽子。

林可颂上下左右都看了看,不明白自己哪里能让对方联想到鸽子。于是她回了一句:为什么是鸽子?

宋意然:因为你住在鸽子笼里。

林可颂又有了拍烂手机的冲动。

☆、追求与较量

林可颂:去死吧。

宋意然:你我兄弟一场,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林可颂:……

而此时,在冷白色的灯光之下,一个身着深色西装的男子端坐于沙发前。

他的面容是俊美而无欲的,眼眸之中仿佛是一场正在坠落的天幕。

纽约的喧嚣与浮华在他的周身沉淀下来,宛如褪去的云烟。

沙发前的小几上,一杯咖啡散发出婀娜的雾气,醇厚的香氛四溢于这个空间的每一个角落。

“千帆,你最近太忙了,忙到忘记和我的预约了。”

坐在他对面的男子开口说话,他的声音中带着一抹安稳人心的气质。

“我既然花了钱与谢医生你聊天,就不会忘记与你的预约。”

冰凉而淡泊的声音响起,给热咖啡带来的暖意蒙上一层薄薄的霜寒。

“好吧,好吧。你看起来好像还是老样子。不过你身边的人有点担心你。”

“你是指梅尔吗?”

“他当然是其中之一。”

“他担心我什么?”

谢医生托了托自己的无框眼镜:“他说你自从从中国回来纽约之后,行为有一点反常。比如说,你把在中国买的自行车带回纽约来了。你从来不会留下无用的东西。”

“那是我的自行车。如果我想,我可以把它送到北极。”

他的声音不仅仅冰凉,更加有一种不可逾越的距离感。

“上个月,你经常叫人去买冰糖葫芦。在纽约要找到冰糖葫芦其实很难。即便是唐人街里,也很少看见冰糖葫芦。”

“所以我现在自己做。”

“可是你做冰糖葫芦已经一个月了。很少有什么食物能让你摸索了一个月仍旧没有做出最让你满意的味道。”谢医生端起咖啡,轻轻抿了一口。然后通过薄薄的镜片,凝视着江千帆的表情,想要从他眉眼之间细微的变化洞察他的内心。

但他就似天生没有感情的雕塑,毫无显山露水。

“包着甜甜的糖衣,但只要咬下去,就会吃到又酸又涩的味道。谢医生,你觉得这像什么?”

“……冰糖葫芦。我小时候,还没有移民来到美国之前,曾经吃过。”

“那么你还记得那个味道吗?”

“本来不记得了。但是你一提起来,我就有印象。连嘴巴里都在发酸了。”

“那么你还记得你第一次暗恋某个人是什么味道吗?”

谢医生愣住了,随即低下头笑了起来,“隐隐记得一点。怎么了?”

“今天我们预约的时间已经到了。”

江千帆淡然起身,甩开他的盲杖,转身走出门去。

谢医生淡然地坐在原处继续喝着自己的咖啡,眉梢微微挑起,眼睛里是狡黠的光芒。

第二天是周日,林可颂伸了个懒腰,而叔叔已经把早餐都准备好了放在桌上。

“你起来的还真早。不像小雪,到现在还在睡觉呢。”

“我是睡多了。如果在家里,我现在还在睡着呢。”

直到林可颂吃完了早餐,林小雪才伸了个懒腰走出房门。

叔叔开口说:“今天天气不是挺好的吗?小雪,你就带着可颂到处玩玩呗。”

“不要叫我小雪,叫我克莱尔好不好。如果是要我带她去看什么自由女神像之类的,就算了吧。一点意思都没有。我下午约了同学到韩国人开的店里做美甲呢!”

“你做个美甲而已,你堂姐刚来纽约,趁着现在不好好玩一玩,等到了餐厅里帮忙,就未必有时间了!”

“我和我的同学也是约好了的啊!”

“算了叔叔,没关系的。我正好今天也约了朋友,他说带我去华尔街。”

“哦……是那个姓宋的小伙子吗?”

林可颂点了点头。

“他是你男朋友吗?他长得太好看了,纽约这里诱惑多,叔叔怕你看不住他。”叔叔一本正经地嘱咐。

“不是的。我们是十年的同学。叔叔你要是见到他可别乱说啊。”

“怎么,你还害羞了?”

“才不是。那个宋意然,我怕他口没遮拦乱开玩笑,倒时候叔叔你反而会尴尬呢!”

“哈哈哈!不怕不怕!”

“你的同学?来纽约做什么?不会也是到餐厅里打工的吧?”林小雪状似无意地说。

叔叔用筷子敲了敲她的碗,她这才不再说话。

吃完了早餐,林可颂穿上球鞋和休闲衣就出了门。

正好也碰上画好了妆,将头发盘起来穿着露背短裙的林小雪。

林小雪从上到下将林可颂打量了一番,扯着唇角笑了笑,就踩着高跟鞋婀娜多姿的下楼了。

就在餐厅的门外,一个修长的身影悠闲地靠着路灯灯柱玩着手机。

林小雪路过的时候并没有在意,但是当她再走远两步的时候,忍不住回过头来。

她从来没有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亚裔男子,他的五官比一般人要立体。眉眼很细致,像是被精心雕琢过一番,但偏偏又不会让人觉得阴柔女气,相反有一种利落的气质。

“喂!宋意然,你靠着路灯,是要cos罗伯特·德尼罗吗?”

原来他的名字是“宋意然”。

林小雪不断在唇齿间重复那个名字。

宋意然眉宇间的那一抹锐利,在抬起头来的瞬间收敛,露出懒洋洋的表情。

“我觉得我比罗伯特·德尼罗要帅多了。”

“又来了。自恋是病,得治!你不是说要一起去华尔街看那只什么铜牛的吗?”

“是啊。听说多摸摸它的屁股能有好运。”

“那你知道怎么去了吗?”

宋意然慢悠悠摊出一张地图。

“喂,你靠谱吗?”

面的林可颂的质疑,宋意然哈哈笑了起来。随着他眉眼的颤动,连日光仿佛都曲折了。

“我当然知道怎么去华尔街了。”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林小雪皱起了眉头。她看得出来,那个叫做宋意然的男子身上有一种青年才俊的气质,和她的堂姐根本格格不入。堂姐到底是怎么认识她的?

这时候,江千帆坐在车里,他的脸侧向窗外,他的视线仿佛还有焦距,延伸向很远的地方。

“江先生,你听说了温斯顿先生举行的那个美食大赛吗?”

“嗯。”

“你会参加吗?他向你发出了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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